提心吊膽地聽中宮第一號貴鐺、司禮監掌印太監呂芳傳達了皇上的口諭之後,全體宮女都哭了起來,不過這次卻不是因為害怕,而是高興——皇上有旨,準許她們回家了!
明朝宮廷的大型選美,一般是在全國各地物色出13歲至16歲的淑女幾千人,通過層層選拔,最後選中的不超過一百人。這些宮女都是幾十萬裏挑一的人間絕頂美女。盡管嘉靖皇帝為了煉製那惡心的“先天丹鉛”,需要大量少女充作煉丹的鼎爐,不得不降低了標準,一次就從民間選拔了數千名少女進宮,可各地官府還是本著“好中選優”的原則,將本地最美麗的少女呈獻給了皇上。
可是,用簡單的一句“紅顏薄命”已經不足以形容這些美麗少女的悲慘人生。
明朝宮女們一經選入宮內,便失去自由,除了個別得到皇帝垂青因而進位妃嬪的幸運兒之外,她們大都是衣食菲薄,住所簡陋,終身苦役,再加上繁瑣的禮節,森嚴的等級,不時的**,幾乎無出頭之日。
除了完成各種苦役之外,宮女們還要經常在知書女內官的教習下讀《女訓》、《女孝經》等書以扭曲她們的心靈。稍有違規者,便要被處以“墩鎖”“提鈴”和“板著”。“提鈴”就是受罰宮女每夜自乾清宮門到日精門、月華門,然後回到乾清宮前。徐行正步,風雨不阻,高唱天下太平,聲援而長,與鈴聲相應。這還是一般的刑罰,更嚴厲的還有“板著”,就是命令受罰宮女麵向北方立定,彎腰伸出雙臂來,用手扳住兩腳。不許身體彎曲,一直要持續一個時辰,即兩個小時左右,被罰宮女必定頭暈目眩,僵仆臥地,甚有嘔吐成疾,以至殞命的。
其次,宮女生病無醫,自生自滅。明朝規定:“宮嬪以下有疾,醫者不得入,以症取藥。”宮嬪尚且如此,宮女自不待言。宮人得了病,或是年老了,要和有罪的人一樣,靠自己的生命力延續時日,或者等死。如果少數人偶被皇帝看中,地位略有改變,生得子女者尚能晉封,否則也隻能幽閉深宮,了此一生。
最不人道的是宮女們死無葬所,火燒後屍灰填入枯井。一直到了嘉靖年間,才有一個貴嬪捐錢買了幾畝民地,宮女不願其屍灰入井的,則埋此地中。據清人劉廷璣《在園雜誌》卷三說:“牆固壘壘,碑亦林立,……每於風雨之夜,或現形,或作聲,幽魂不散。”
有道是重重禁宮深似海,一旦踏進這森嚴肅穆的紫禁城,他們便終生不能與父母相見,所謂“後宮三千佳麗”,眼下這宮裏何止三千,怕是三個三千也打不住,好多還是正德年間進宮的,別說得蒙皇帝寵幸,一輩子怕也能見著主子一麵,剛進宮時還有點念想,日子久了那點念想也就再也沒有了,隻在浣衣局、針工局、巾帽局這樣的衙門幹著苦役,守著粗茶淡飯苦熬歲月,唯一的期盼就是老天爺開恩,能讓自己下輩子投胎到個好人家,不要再受這樣罪。因此,清初的沈椿《宛署雜記》中說,明朝宮女臨死時,都遺言不要把棺材埋得太深,她們認為埋得越淺越可以早些轉世投胎,重新過個有生命、有意的人生……
如今卻變了,主子萬歲爺開了天恩,準許她們憑著自己的意願選擇留在這裏還是離宮回家,凡離宮回家者每人給予五十兩銀子的安置費,由司禮監發給牒文,安排車馬舟船護送她們還鄉,著各地官府妥善安置,若日後嫁人,還撥給二十畝官田作為嫁妝。當然,如果既無家人又無親友可以投靠,也自然可以再回來,宮裏將妥善安置她們,保證不再象以前那樣肆意**和奴役。
主子考慮得如此周到,怎能不讓她們歡呼雀躍?
不過一開始根本沒有人相信是真的,但看見呂芳親自給那十六個犯下了不赦之罪的宮女解開了繩子,讓她們也選擇是回家還是留在宮裏,那些宮女們這才信了,有人高叫了一聲“爹、娘”就哭死了過去。
借口查閱《永樂大典》躲在文樓上的朱厚熜偷偷看著這一幕,心裏百感交加,酸溜溜地安慰自己說:“其實朕也舍不得放她們走,可朕總是擔心再這樣下去,難免他日還有殺身之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