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爭戶口(1 / 2)

周岩光不想繞彎子。

當初他從別人那抱養孩子,看了所有證件才給了那對夫妻一筆費用,哪知道周蒙奕是那對夫妻拐賣的孩子。

防不勝防。

他周岩光不傻,拐賣人口犯法。

現在關鍵在戶口。

“林先生張女士,有些事我想跟你們說清楚,怕影響孩子。目前孩子所有證件署名都叫周蒙奕,如果現在改名隻會增加麻煩。

我想呢,等孩子大學畢業再把名字改回去,你們看呢?”

嗯?

林聰狐疑,看向張晶晶。

她爽朗一笑,“周哥說得對,一切為了孩子嘛,名字的事可以放一放。不過。”

話鋒一轉,說出自己真實目的,“我希望先注銷你這邊孩子的戶口。”

“應該的。”

戶口不不注銷,人家也不肯。

正摸攜帶來的戶口本和身份證,一隻手抓住他的手臂。

周岩光抬頭一看,蒙奕。

“怎麼了?”

“爸,我的戶口我先要遷大學去。”

張晶晶踢了下林聰的腳外側,他立刻領會意思,

“俊俊,爸爸知道你還不能接受事實,爸爸媽媽的意思是先把養父母這裏戶口注銷等你再長大一點懂事了,就會明白爸爸媽媽的想法,你也會明白當爸爸媽媽找到孩子是一種什麼樣的心情。”

“是啊俊俊。”

張晶晶緊跟著勸說,“如果孩子你還不想跟養父母分開,可以先把養父母這邊戶口注銷,你繼續住在養父母家,等你長大了明白事理了就知道此時此刻爸爸媽媽的想法。”

戶口注銷?

蒙奕可不敢。

腎不肯捐能拖。

戶口注銷不能恢複啊。

到時候是圓是扁任他二人磋磨,不能犯原主第一次的錯誤。

原主第一回沒防備戶口被遷走,後麵要用戶口全被擋著。

隻有給了錢,林聰或張晶晶拿著戶口本跟著一起辦事。

原主當時頭疼極了。

想分戶,沒有戶口本。

問題尤其棘手。

十幾年後房子拆遷按戶口補償,原主戶口分到的賠償款也被夫婦二人拿走。

“爸,我也十八歲成年了,我有我的想法,我希望您信任我支持我的想法。”

周岩光沉默,鄭重思考利害。

這一幕氣到張晶晶。

蒙奕沒有一點要親近自己的行為,恨不得上去抽兩耳光。

果然,親生又能怎麼樣。

不養在身邊,就是隔了一層。

還是她三姑婆說得對,孩子大了認不認回來一個樣。

他的心向著外人。

頂天了當個親戚走動,養老靠不上他。

對他再好,捂不熱。

這孩子不行。

指著人,數落起來,“你這孩子怎麼回事!怎麼不聽話啊!我們是你的親爸爸媽媽,我們難道還會害你嗎?”

“沒準。起碼我爸媽這些年沒害過我。你們雖說是我親爸親媽,誰知道你們會不會害我,老話說‘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我覺得自己先防備著沒錯。”

蒙奕的話,比刀子還紮人。

林聰拳頭握緊,隨後鬆開。

安撫張晶晶,拍拍她後背,“小聲點,孩子跟我們才相認,慢慢就熟了。”

蒙奕當做沒看見。

還是那句話,兩人沒暴露真實目的,大家相安無事。

張晶晶手放在胸口表現自己痛心疾首,“俊俊你太不懂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