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七子介紹(穿插)(1 / 3)

荊楚屈原,羋姓屈氏,名平,字原;又自雲名正則,字靈均丹陽人,楚武王熊通之子屈瑕的後代。主張聯齊抗秦,提倡“美政”。

屈原是赤縣大陸最偉大的詩人之一,也是一名出色的政客。他創立了“楚辭”這種文體(也就是創立了“詞賦”這一文體),也開創了“香草美人”的傳統。《離騷》、《九章》、《九歌》、《天問》是屈原最主要的代表作。《離騷》是大陸至今最長的抒情詩。屈原的主要作品,有《離騷》一篇,《九歌》十一篇(《東皇太一》《雲中居》《湘君》《湘夫人》《大司命》《少司命》《東君》《河伯》《山鬼》《國殤》《禮魂》),《九章》九篇(《惜誦》《涉江》《哀郢》《抽思》《懷沙》《思美人》《惜往日》《橘頌》《悲回風》),《天問》一篇等等。

屈原年輕時受荊楚懷王信任,任左徒、三閭大夫,常與懷王商議國事,參與法律的製定,主張彰明法度,舉賢任能,改革政治,聯齊抗秦。同時主持外交事務。主張楚國與齊國聯合,共同抗衡秦國。在屈原努力下,楚國國力有所增強。但由於自身性格耿直加之他人讒言與排擠,屈原逐漸被楚懷王疏遠。後來,屈原反對懷王與秦國訂立黃棘之盟,但是楚國還是徹底投入了秦的懷抱。使得屈原亦被楚懷王逐出郢都,流落到漢北。屈原被逐出郢都,流放期間,屈原感到心中鬱悶,開始文學創作,在作品中洋溢著對楚地楚風的眷戀和為民報國的熱情。其作品文字華麗,想象奇特,比喻新奇,內涵深刻,成為大陸文學的起源之一。

申不害,亦稱申子,鄭國京縣(今河南滎陽,屬鄭州)人,是著名的思想家和改革家,是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之一,以“術”著稱於世。韓滅鄭後,他被韓昭侯起用為相,進行改革。他在韓為相19年,使韓國走向國富兵強。著有《申子》。

鄭國滅國之時,申不害年歲約在20~30歲之間。作為一個亡國之賤臣,申不害可能雜學諸說。因為在他之前的管子、李悝、慎到的學術理論中都有“術”的成份。有人根據申不害思想中有道家思想的痕跡,認為他是由道入法。這種說法有一定道理,但不能把他的思想僅歸為道法兩家。

申不害相韓時,韓國已處弱勢。韓昭侯即位不久,頗具雄心,任用賤臣申不害即為一例,申不害才華得有用武之地。

衛鞅,衛國(今河南安陽市內黃梁莊鎮一帶)人,法家代表人物。衛國國君的後裔,公孫氏,故稱為衛鞅,又稱公孫鞅。

衛鞅“少好刑名之學”,專研以法治國,受李悝、吳起等人的影響很大。後為魏國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叔痤病重時對魏惠王說:“公孫鞅年少有奇才,可任用為相。”又對惠王說“王既不用公孫鞅,必殺之,勿令出境。”。

尉繚,魏國大梁人。姓失傳,名繚。有人說尉繚是鬼穀子的高足,學成後即過著隱士的生活,後應魏惠王的招聘,曾向其陳述兵法。

曾著兵法24篇,近萬言。主要論述了對戰爭的總的看法,支持正義戰爭,反對非正義戰爭,論述了戰爭和政治、經濟的聯係,提出“以武為植,以文為種,武為表,文為裏。”要以耕、織為治國之本,民富國強,本固兵堅;論述了統率軍隊,整訓士卒,健全軍規,告誡將領,以及“安民”“勝敵”等有關權術和措施,論述了進攻、守城等戰術問題,而且還提出了治軍的12條正反麵的經驗。

關於戰爭的總的看法,尉繚認為,當時存在著兩種不同性質的戰爭,反對殺人越貨的非正義戰爭,支持“誅暴亂、禁不義”的正義戰爭。明確指出:“凡兵,不攻無過之城,不殺無罪之人。夫殺人之父兄,利人之貨財,臣妾人之子女,此皆盜也”。

關於進行戰爭的戰略戰術,尉繚強調對戰爭要有全麵的認識,指出有道、威勝、力勝等三種不同而又相互聯係的取勝策略。認為懂得了這三種所以取勝的辦法,就全麵地掌握了戰爭的主動權。他指出戰爭中將帥指揮的重要性。“權敵審將,而後舉兵.”將帥者心也,群下者,肢節也。”就是要正確分析敵情,慎重選好將領,而後出兵。將帥與士卒之間,要如心(大腦)與四肢那樣協調一致,成為一個整體,方能謀略高明,機智果斷地進行正確指揮。他主張治軍必須先立法製,並要執法嚴明,才能整齊統一,高山敢越,深水敢渡,堅陣敢攻,做到“天下莫能當其戰”。對違背軍紀、軍令者要施以重刑,嚴懲戰敗、投降、逃跑的將領和士兵,使上下畏懼,專心向敵。

關於軍事與政治的關係,尉繚把它比喻為植物的軀幹同種子的關係,所謂“兵者,以武為植,以文為種,武為表,文為裏,能審此二者,知勝負矣。”並指出,沒有良好的政治,就不能有強大的軍事力量,而軍事又是解決政治問題的手段。作者反複強調發展生產對於軍事的重要意義,指出治兵者要以耕、織為治國之本,“夫在耘耨,妻在機杼,民無二事則有儲蓄”,民富國強,本固兵堅,方能守必固,攻必克。

尉繚以樸素的辯證觀點,提出了治軍的12條正反麵經驗。作者認為,按照12條正麵經驗去做,就可以壓倒敵人;反之,則會被敵人所壓倒。正麵的12條經驗是:樹立威信在於不輕易變更號令,給人恩惠在於獎賞及時,當機善斷在於能順應各種事態的變化,戰勝敵人在於掌握了敵我雙方的士氣:進攻取勝在於出其不意,防守堅固在於修整防禦工事,不犯錯誤在於守法度,不陷於困境在於有準備,謹慎在於防微杜漸,明智在於能處置大事,消除禍害在於果敢善斷;能得眾心在於謙恭待人。

趙國慎到,曾在稷下學宮講學。他講法兼講勢,認為“賢智未足以服眾,而勢位足以詘賢者”,強調治國以法為準繩。他尊君,但不主張獨裁,反對“國家之政要在一人之心”,提出“立天子以為天下,非立天下以為天子也”。對於國家興亡,他認為“亡國之君非一人之罪也,治國之君非一人之力也”。《莊子•天下篇》把他與彭蒙、田駢並列。《史記•孟子荀卿列傳》:“慎到”“學黃老道德之術,因發明序其旨意。故慎到著十二論,號《慎子》,早佚。今存明慎懋堂本是托名之作。主張棄智去己”,“任法而不任賢者”,重法治不重人治,兼講“勢”治。認為“賢智未足以服眾,而勢位足以詘者”。所著《慎子》早佚,《漢書•藝文誌》說有“四十二篇”,現存隻有殘存7篇輯本。

早年學黃老道德之術,把道家學說向法家理論方麵發展。曾在齊國的稷下講學,受上大夫之祿,負有盛名。他受《老子》影響,認為“道”的本質是萬物相等,對後來莊周的“齊物”思想有所啟迪。他是法家中主“勢”的一派。“勢”指政權、權位,他提出了集權的主張,在政治上把權勢放到了第一位。有了權位,還要有“法”。“法”是治國的標準,他從道家“棄知去己而緣不得已”的觀點出發,提出“大君任法而弗躬,則事斷於法矣”的思想。君主是“法”的製定者,依法“無為而治”,“民一於君,事斷於法”,“官不私親,法不遺愛”,這樣就“上下無事”了。他把君主的權勢看作行法的力量,認為有了權、有了法,一個平凡的君主就可以“抱法處勢”,“無為而治天下”;賢能和智慧並不足以服眾,權勢地位則能夠使賢者屈服。“法”也不是一成不變的,“守法而不變則衰”。慎到尊君,但並不主張獨裁,這和申不害不一樣。他反對治理國家的關鍵全在於君主一人,認為“立天子以為天下,非立天下以為天子也;立國君以為國,非立國以為君也”。所以,國家興亡的責任亦非屬個人,“亡國之君非一人之罪也,治國之君非一人之力也”。他強調遵循“天道”,指出“天道,因則大,化則細;因之者,因人之情也”,這帶有較濃的道家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