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莫名被抓(1 / 2)

我在飯館殺魚的時候,東家隻管小工的吃住不給工錢。我偶爾靠著給人跑個腿兒,打個短兒,賺幾個小錢兒。

有了錢,我就存起來,一個大子兒都舍不得往出花。我對自己摳摳搜搜,不為別的,就為了將來能給葉先生買一份像樣兒的拜師禮。

那年月,再窮的人家拜師的時候都得切上一斤肉,抓上一隻雞,當做拜師禮。葉先生救了我兩次,再怎麼說,我也得給他買點像樣兒的東西。

那天,我正在後廚忙活的時候,掌櫃的來了:“小七,有人點名讓你去閘子口送個盒子,還賞了一塊錢,你趕緊過去。”

“讓我送盒子?”我頓時就是一愣。

那年月,算盤城裏,不一定處處都是江湖,但是處處都有規矩。

做買賣的規矩,就不能“吃獨食”,必須給別人留一口飯吃。

飯館天天往外送盒子,但是送盒子的人卻不是飯館的夥計,都是外麵的人,到了飯點兒有人拿著小板凳坐在飯館門口,等著往外送盒子。

送盒子的錢是食客出,外麵的“使喚”也保證把東西給你送到,雙方你好我好。要是,飯館不給人家這口飯吃,不僅送盒子的夥計能被打斷腿,就連飯館的買賣也不用做了。

掌櫃的又不是不懂規矩的人,怎麼讓我去送盒子?

掌櫃的看見我發愣,馬上說道:“放心,這回是人家特意讓你送,不算壞規矩。人家賞錢也都給你。”

掌櫃的說著話,就把一元錢給放在了桌子上。

我一看這事兒,就覺得更不對了。

食客給打賞,那是常有的事兒,但是,這賞錢也不是給你多少,你就都能留下,東家至少得抽走七成。

賞錢全給我,這不是在壞規矩麼?

掌櫃的看我不動彈,頓時不耐煩了:“我還使喚不動你啊?趕緊去。”

我馬上笑道:“掌櫃的,我去送盒子也得換身兒衣服不是,這一身魚腥味兒,去了還不惹人家嫌棄啊?”

掌櫃的一想也是這麼個理兒:“麻溜兒的啊!客人等著呢!”

我回到夥計住的大鋪裏,先把自己平時存的錢拿出來帶在了身上。

我總覺得,今晚上弄不好我就得趕緊滑了,總不能錢留給別人。

等換好了衣服,我想了想又從床鋪下麵抽出把刀來藏在了身上,回到前台拿了掌櫃的給我的一元錢,拎著食盒就往出走。

我出門的時候,還特意往牆邊兒上看了一眼,坐在牆邊兒等活兒那些人像是商量好了一樣,全把腦袋轉到了一邊兒,看都不看我一眼。

我心頓時往下一沉:這是有人破了規矩啊!

我轉念一想又覺得不對,我就是個飯館殺魚的小工兒,要錢沒錢,要寶沒寶,隻有這麼條命。就算有人算計我,還能算計著什麼?

難道是五年前夥子裏的事兒沒完?也不對,殺人的凶手要是著急要他丟的東西,也不至於過了五年才來找我。

我有心不去閘子口,可我要是半路跑了就得離開算盤城。萬一葉先生回來了,我找不到他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