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1 / 3)

1.概念分析與文藝美學的學科定位

“文藝美學”,從學科意義上說,可以看作是“文藝理論”與“美學理論”的綜合,或者說,它既涉及文藝理論的基本問題,又涉及美學理論的根本問題。文藝理論,通常可以具體表述為詩學、美術學、音樂學等;美學理論,則通常具體表述為美學或審美哲學。從價值形態或文化歸屬上說,文藝美學,則可以分成:基於民族文化傳統的本土文藝美學、基於異文化傳統或“民族-國家”意義上的國別文藝美學,以及基於政治意識形態意義上的馬克思主義文藝美學等。文藝美學的複雜性與多元性,也因此呈現出來。在探討文藝美學的解釋學路徑時,直接涉及文藝美學的學科價值定位問題,即:“什麼是文藝美學?”“文藝美學何為?”

這一問題,在現代文藝理論研究和美學研究中,一直有些含糊不清。此一問題,在現代中國思想界,被熱烈地討論了兩次:一次是1985年前後,一次是2001年前後。當然,其思想傳統還可以追溯到20世紀50年代,朱光潛、李澤厚、王朝聞、蔣孔陽、胡經之、周來祥等是其中的代表性人物。關於文藝美學的學科界定,主要有三種代表性看法:第一種看法是“文藝美學是一門研究文學藝術的審美特性的科學”;第二種看法是“文藝美學是以體驗為中心探索文學藝術的審美特性、審美過程與審美價值的科學”;第三種看法是“文藝美學是以美學的方法和原則解釋文學藝術作品的審美特性的科學”。其中,富有爭議的問題是:(一)文藝美學如何與具體藝術門類的美學形成區分?(二)文藝美學是否需要哲學的支持,它的學科依托是什麼,它能否獲得獨立的學科立法?

先回答第一個問題。從文藝美學的具體形態而言,文學藝術的審美特性,表現出不同的形式特征,有其獨立的藝術規範,例如,詩學、美術學、戲劇學與音樂學。這些文藝理論解釋係統,極重視創作心理與接受心理的美感獨特性地位,事實上,藝術學或文藝學,對文藝心靈的闡發極具心理學意義和美學意義。問題在於,這些具體的學科都有自己的學科法則,其解釋立法,皆與具體的藝術門類的語言表達形式、藝術工具和接受效果相關。能否在此基礎上建立共同的“文藝美學”,或者說,“文藝美學”是不是詩學、美術學、戲劇學和音樂學的高度理論綜合?對此,必須通過具體的思想實踐,才能做出解釋。文藝美學,顯然,不能直接等同於詩學、音樂學,但它又離不開詩學、畫學和音樂學,因為沒有對具體藝術門類的深入理解,文藝美學就變成了一句空話。如果說,“文藝學”,主要是為了係統地解釋文學藝術的創作與批評以及文學藝術的功能和本質問題的科學,那麼,文藝美學又該如何與文藝學形成有效的分工?

基於這些問題,在已有的思想傳統資源的基礎上,我們可以進行一些具體解釋。“文藝學”,從狹義上而言,是指“文學理論”,從廣義上而言,則包括“文學理論和藝術理論”。具體說來,文藝學是一門探究文學藝術的文化社會功能和創作接受規律的理論科學,它涉及心理學、美學、社會學、倫理學、文化學、哲學等學科的十分複雜的內容。顯然,不能把“文藝美學”看作是文藝學的一個分支學科,因此,文藝美學與文藝學的劃界,就變得模糊了起來。文藝學偏重於文學藝術創作與批評、文藝本文與文藝功能的理解,文藝美學則偏重於文學藝術的審美特性的理解;前者的思考更加全麵,後者的思考則更富有特殊性。人們一般傾向於把“文藝美學”看作是美學的一個分支科學,或者說,文藝美學是根據美學觀念對文學藝術審美特點的理論建構。基於此,人們進而區分出:詩歌美學、小說美學、戲曲美學、繪畫美學、電影美學、音樂美學、雕塑美學、書法美學等。在一些人的理論思維中,大凡一門藝術,隻要和美學交叉,就可形成“文藝美學”。這樣的形式主義美學觀,實質上,相當於對某一藝術的美學思考,無非是把一些審美範疇楔入到具體學科之中,這就導致不同藝術門類之間審美範疇的相似性。這種推衍性的美學闡釋,在現代美學中曾形成了風尚,但是,這種構造方式,實質上隻是文藝學或藝術學的變異。即把美學與具體的藝術科學聯係起來,對藝術特性進行簡單歸納,卻並未把藝術的審美活動上升到哲學高度予以證悟,所以,很難說是富有真正審美精神的思想活動。所以,文藝美學,不應是哲學意義上的美學之具體延伸或重構,而應是對藝術問題的美學闡釋和哲學證悟,即“文藝美學”應該立足於文學藝術的共同美感經驗,從文學藝術的審美經驗出發,進而上升到哲學綜合的思想高度進行價值反思。我的個人立場是:文藝美學必須時刻保持與文學藝術作品的活生生的聯係,通過讀解文學藝術作品本身獲得美的思想與生命美感意識,與此同時,文藝美學必須尋求精神意義上的價值提升,與哲學宗教倫理保持深刻的精神聯係。這樣,文藝美學,既是感性具體的藝術解釋學,又是生命價值反思的存在解釋學。

再回答第二個問題。針對“文藝美學”藝術化理論化的傾向,現代學者試圖調整認識方向,突出文藝美學思想本有的理論主旨,並指出:“文藝美學是對文學藝術進行審美哲學思考的科學。”這一界定,顯然,又涉及文藝美學與美學之間如何劃界的問題,即,尋求文藝美學的哲學基礎,把“文藝美學”審美哲學化。實際上,這裏要討論的問題是:文藝美學如何與審美哲學形成有效分工?即文藝美學不僅要具體地解釋藝術的審美特性,而且,要對生命存在的價值形成深刻的反思。文藝美學確實需要哲學的思考,否則,審美的人生目的與人生意義就得不到體現,這樣看來,“文藝美學”的界定,絕非是在文藝學、美學乃至哲學之間,進行一些簡單比附就可以解決的。事實上,文藝學與美學、文藝美學與文藝學之間所具有的不相容性和相容性,很難簡單地調和到一起。文藝美學,雖然要以具體的藝術門類的審美分析為基礎,但是,僅有藝術的形式美學分析是不夠的;文藝美學,需要通過形式美學的分析進入創作心理的美感分析,進而上升到哲學的高度,對其生命意義與價值進行審美探索。這樣一來,文藝美學與審美哲學具有內在的思想一致性,隻不過,審美哲學不像文藝美學那樣,必須堅持立足於藝術自身的審美分析,相反,美學或審美哲學更重視其共同性價值觀念的尋求。

基於此,我們應該采取包容性的文藝美學認知觀念,即對文藝美學進行基本的價值設定:文藝美學就是從文藝本身出發,體驗與享受文學藝術的自由生命美感,探索文藝的審美生成過程,進而揭示人類審美活動的價值規律的人文思想活動。也就是說,文藝美學與美學之間,並沒有必然的分界,隻不過,有其基本的規定性。這個規定性,就是:“文藝美學”,要求從具體的文學與藝術出發,探討藝術自身的審美問題,最後上升到生命哲學或生命美學的思想高度去認識;“美學”,則要求從思想邏輯出發,立足於揭示審美活動的內在本質,從哲學的高度解決審美活動與審美藝術的本體問題和價值問題。文藝美學與美學的根本目的,應該是一致的,即通過審美的探索,不斷揭示生命的自由價值與意義。

我們不妨把“文藝美學”重新解構為“文藝學”和“美學”的二元組合,或者,理解成“文藝學”和“美學”的感性與理性綜合。通過對“文藝學”和“美學”的深入具體思考,在文藝學的基礎上,對藝術創作形式和精神問題進行審美哲學和生命哲學的提升工作,即從活生生的文學藝術體驗走向文藝學的審美思考,由文藝學的審美思考上升到審美哲學的理性分析與領悟。因此,“文藝美學”必定構建出開放性學科結構體係。它不同於文藝學,隻需要對藝術的形式和價值及創作規律進行理論概括,缺少美的思想意識,也不同於美學,隻有關於美的思想意識的分析,而缺少對藝術的感性豐富性的具體分析。“文藝美學”,實際上,是綜合了文藝學與審美哲學,使之成為具有感性的豐富性和哲學的深刻性的一門學科。這就是說,“文藝美學”,既是關於不同藝術審美特性的闡釋性科學,又是關於審美超越和審美自由的反思性科學,因此,它不僅具備藝術鑒賞和藝術實踐的生動屬性,而且具備藝術哲學與生命哲學的反思特性。於是,文藝美學的任務和性質,便形成了“召喚性結構”,它既打破了文藝學界限,又打破了美學界限,使文藝學、美學、文化學、哲學、倫理學、宗教學、心理學等諸多學科之間具有真正的交流可能性,從而形成獨有的文藝美學的交流語境。所以,文藝美學,實際上,是一門交叉性學科,既帶有文學藝術理論解釋的任務,又帶有審美哲學解釋的任務。

2.路徑依賴與文藝美學的思想任務

從真正意義上說,文藝美學的具體任務是:(一)認知文學藝術的美,例如,詩的美、音樂的美、畫的美、戲劇的美、建築的美等,解釋藝術美是如何創造的,還要解釋人們如何欣賞藝術的美,這是文藝美學的“實踐性任務”;(二)解釋文藝美學的本質,探究文藝美學學科建構的諸多可能性,評價文藝美學建構的理論得失,清理文藝美學的民族價值觀念,探討文藝美學重建的方法論與精神可能性,這是文藝美學的“理論性任務”。文藝美學的實踐性解釋與理論性解釋,往往很難統一在一起,即隻有真正明確了文藝美學的“理論性任務”,文藝美學的實踐性任務才可能自由完成,當然,文藝美學的實踐性任務的完成,又是文藝美學理論性任務完成的前提和基礎。基於此,本書在照顧文藝美學的“實踐性任務”的同時,主要致力於文藝美學“理論性任務”的解決。

在文藝學與美學解釋領域,人們尤其關注“文藝美學”的建構。究其原因,基本上都是為了尋求美學思想表達與創造的自由合法性,即,通過建構自身,一方麵顯現出個體美學思想表達的原創性價值,另一方麵則形成對解釋對象的深刻而獨特的把握。“美學思想的價值形態”,一直是人文科學的中心問題,因為對於創造者來說,文藝美學的價值形態是個體美學思想表達的邏輯結構;對於接受者而言,文藝美學的價值形態,是認知美學思想的經驗歸納和價值提升。從詞義上說,文藝美學的價值形態或體係(system),就是美學思想的內在邏輯結構,因為在人類思維活動中,解釋學的價值形態,往往構成了美學思想的獨特表達,形成了美學思想自身的內在的邏輯構造或思想自足性,它是美學思想劃界的基本依據。美學思想之間的差異,往往就是通過種種不同的審美價值形態來標明,所以,為了強調美學思想的獨創性,美學思想探索者非常重視思想自身的邏輯建構。

確立文藝美學的思想價值形態,既涉及它的思想論域,不然,文藝美學不知道解釋什麼;又要涉及它的理論目的,否則,就不知道文藝美學解釋的意義和價值所在。當然,還要涉及它的解釋方法和思想體係,不然,文藝美學就會顯得空洞無物。這些理論建構,本來都屬於開放的文化係統,但是,在尋求理論確定性的曆史過程中,許多人不自覺地把這些理論係統看作是封閉的理論體係,從而影響和限製了文藝美學對現實生活與藝術的“解釋效力”。事實上,中西方美學各自提出了許多獨特的審美理論問題,如果把這些問題放置在曆史文化語境中,以開放的文化眼光去評價其在曆史話語係統中的合理性和局限性,就可能使文藝美學在現代文化視野中展示新的思想創造活力。應該說,文藝美學的思想論域是不存在爭議性的,這就是說,文藝美學必須要研究文學藝術的審美規律,而且,從文藝本身出發,是文藝美學的思想價值所在。這一點,不同於美學,美學往往要從“美”或“審美”出發,這實在是太寬泛了,或者說,美學需要麵對廣大的生命存在現象,追求生命存在的美感與自由價值。相對而言,美學的研究對象,缺乏對象的確定性,它經常被泛化,而侵入別的思想領地,結果,造成了美學對其他學科的依附。“文藝美學”,就是要研究文學與藝術中的美是如何生成的,即文學與藝術的美的生成規律,文學與藝術的美的價值生成,也就是說,文藝美學的對象是確定的。在涉及這些問題時,文藝美學,顯然又不能簡單地解釋對象自身,它必須解釋人的心理,解釋藝術的功能與原因,因此,文藝美學從藝術出發,又必須超越藝術之上,回到生命中去,通過“理解生命”來理解“藝術的價值”,通過“理解藝術”來理解“生命的複雜性”。生命的自由與生命的苦難,生命的正義與生命的黑暗,生命的價值與生命的意義,都可以在審美藝術活動中展開,甚至可以說,隻有理解了生命,才能理解藝術的價值,文藝美學的審美探索才有明確的目的性。

在理解了這些基本道理之後,如何構建對文藝美學的“理解”,自然,顯得特別重要,因為具有良好意願的解釋,未必能達到良好的解釋效果。隻有思想的自由與自由的思想,才能達成自由的意願,開啟心靈的自由。文藝美學的思想建構,實際上,是曆史性與創造性的統一,即個人的文藝美學思想創造,不能拋開文藝美學的曆史,必須從文藝美學的曆史出發,否則,就成了空談;或者說,原初解釋者的情感表達或情緒描述,不能從理性高度說明文藝美學的思想本質。文藝美學的解釋,具有大量的“曆史性思想沉積”,許多曆史性思想,已經因為被反複談及而形成了“思想定勢”,因而,文藝美學的思想發展,一方麵要推陳出新,另一方麵要開辟新路徑,創建新思維。這其中,就充滿了無窮的創造性。但是,文藝美學最根本的目的,還是對人的理解,對自由的理解,對美與自由,美與心靈之關係的深刻理解。

在中國美學解釋中,文藝美學的本質之爭,成了文藝美學價值形態重構的核心問題。事實上,文藝美學的價值形態之爭,不僅是審美觀念之爭,而且是價值觀念間內在衝突的必要表現。文藝美學的思想價值形態,到底應該如何構造?實際上,涉及對現存的美學思想的價值評估與重構問題。從個體美學思想創造的意義上說,在中國哲學史和美學史上,有許多不同的審美價值形態,它們構成了無數的美學思想邏輯表現形式。這些不同的文藝美學思想之間,有一定的共同性;那些建基於漢語思維和漢語元範疇和價值取向之上的審美價值形態,往往被看成中國哲學和美學文化精神的體現。每一民族都有自己的獨特的美學思想,每個審美解釋者也有自己的審美思想認知,正是由於多元美學形態的自由表達,人們往往可以從中找到美學獨創的意義。當人們過於強調某種審美價值形態時,它本身就構成了美學思想的內在製約。對審美自由價值形態的強調,應該是對美學思想獨創性的尋求,而不應是外在形式結構的語詞演繹。許多美學思想探索者已經看到:對美學的思想結構形式的過分強調,往往直接阻礙了美學思想的發展。人們還發現,原初的美學思想表達,大多是斷片的、直觀的、詩性的;這種美學思想的原創性,不是外在的而是潛藏的。因而,那種過於強調外在形式的理性思維方法,在現代美學思想視野中受到了強烈挑戰。

由於思想的價值形態或體係這個概念,帶有形而上學的意味,所以,在現代人的思想活動中,也就帶有了貶義,許多西方現代哲學家幹脆“拒斥體係”,稱其美學思想為“非體係的”,並把“反體係”視作反形而上學的重要途徑。美學思想的建構,不是僅靠主觀意誌就能完成的,真正的美學思想的構成,是美學思想演變的曆史結果。一個人的美學思想,在曆史形成中是存在著矛盾衝突的,由於思想價值形態往往指一個確定性和封閉性美學思想結構,因而,許多美學思想家,寧可使用美學思想邏輯結構,而不願自稱美學思想體係。對於中國現代文藝美學思想的建構者來說,一方麵必須直麵強大的古代美學思想的曆史,另一方麵又要受到康德以來的西方美學思想學說的深刻影響,因而,文藝美學思想的建構,一直是許多學者努力的目標。由於當前不少美學思想形態的建構本身缺乏原創性,而且,依照中西美學思想模式建構起的美學,大多隻有空洞的思想概念框架,因此,現代美學思想本身,便受到不同程度的懷疑。諸種僵化的美學思想,對美學思想創造的製約也非常突出,所以,對現代文藝美學進行“價值重估”就成為必要。

3.通往審美主體心靈的解釋路徑

如果把“文藝美學”看作是一個開放的思想係統,那麼,它既可以思考具體的文學藝術的精神問題,又可以思考文學藝術的形式問題。文藝的心靈或文藝的精神,是藝術的生氣灌注性,它寄寓在具體的文藝作品中,同時,又深隱在文藝作品之形象中。精神(Spirit)和心靈(Soul),是藝術家原創性的審美思想感性的具體的表達,它可以是藝術形象,也可以是生命價值體驗和審美判斷,它是藝術之所以具有生命價值的最關鍵因素。當然,它也可由哲學家或美學家進行理性分析和總結,從而形成理性的思想結構。藝術的精神,永遠具有自己的不確定性;這種不確定性特質,需要智慧的心靈予以開掘和闡發。藝術的精神,是藝術的深度思想空間所在,也是對藝術的生命觀照和內在反思的目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