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情真意切地拉住我的手,擁抱我,對我流淚,哭訴著這些年來的思念。

我問:“那為什麼要把我丟在那家孤兒院呢?”

抱住我的母親身體僵了一下。

過了一會兒,我聽見她哽咽著解釋,因為當初父母還沒有決定創業,貧窮的家庭負擔不起我的重量。

“那後來為什麼不把我找回來呢?”我困惑極了。

母親說因為我在孤兒院裏已經有了自己的朋友圈子,也熟悉了院長和各位護工,如果貿然換個環境,怕我會不適應,也怕我會不舍得。

他們說,為了讓我過得好一點,他們每一年都在給孤兒院捐錢。

……聽起來好像很合理,但是我並不滿意。

我想要查清楚這些簡直易如反掌。

我當然知道他們每一年都在捐錢,也知道他們是想要把我帶回來的,但是他們那個小女兒完全不同意和一個聽都沒聽過的姐姐一起生活。

我甚至知道,他們再生一個小女兒是因為對我的愧疚,於是決定把欠我的都彌足在小女兒身上。

即便那個時候他們依舊沒有創業,但是也許是因為這種愧疚,我那個妹妹被養到極好。

我很生氣,但是笑著和他們回了家。

然後用兩個月的時間用自己的手段不動聲色地打壓他們的事業,他們還渾然不覺,甚至旁敲側擊地懇求我幫幫忙。

於是我說:“好啊。”

然後加重了這種打壓。

我把妹妹送給商業夥伴聯姻了。這本來也沒什麼,作為一種商業手段,聯姻再正常不過,但是我知道她有一個單方麵喜歡的人。

婚禮現場,我以“你是我妹妹好朋友”的名義邀請他來,還特意安排了一個“朋友送祝福”的環節。

她哭得好厲害,眾人卻隻當她不舍得家人。

結婚之前,她就向父母哭訴自己不想嫁,父親無動於衷,母親卻看起來下了很大的決心,然後來找我。

我說:“既然嫁給對方就可以享受一輩子的錦衣玉食,為什麼還要抗拒?因為她那個單戀對象嗎?”

母親滿臉心疼反駁:“她根本就不會幸福!你這樣的人是根本不會懂的!”

說完她就僵了一下,好像怕觸碰到我的雷區。

那又如何?

我並不生氣。

她說的沒錯,我確實不知道什麼是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