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條文上來看基本“人民”和“公民”是沒有太大區別的,人民僅僅沒有“政治權利”但實質上一個“政治權利”卻含蓋了許多內容。除了基本的參政議政權利以外“公民”主要的特權是表現在集體(種族)配給製度上的。“人民”的陪給是以按勞分配、以保證生活為標準的,就是按照其創造的價值給予陪給、對待沒有社會貢獻的“人民”給予最低的生活保障。而“公民”的配給基本是按需分配的,隻要你的要求不是很過分都可以得到滿足。
在公民之上還存在少數的貴族,這個階級擁有天生的優越能力,無論是智力還是體力都是普通“神民”所不能比擬的。無論是在軍隊還是在政府和研究部門,他們都擔任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在“神”族社會裏,他們是欲取欲求的階級。
“神”族的實際統治者被稱為“神皇”,“神皇”之下為皇族和王族,他們都是“神皇”的直係親屬與部下。皇族與王族幾乎就是完美的代名詞,他們的能力已經強大到不可思議的地步了。在“神”族社會裏,他們是一切資源的擁有者。
在神族的社會裏,還有一群特殊的存在,那就是被“神的子民”稱為“原民”的人群。“原民”是“神”為了增加種族數量從各個星球上劫掠的人,這些人會在繁衍幾代以後溶入“神”族社會,並成為一名“神的子民”,在從小被灌輸的理念裏這的無上光榮的。(就象一個黑頭發黑眼睛的華裔青年操著流利的的帶著美國味的英語驕傲的和他的中國同胞吹噓到“I
am USA
”一樣。)
看來要溶入神族社會就要先打入“原民”中去了!為了完成任務我製定了一套完整的計劃:首先要在“神之母星”上成為一個合法的“原民”,盡管和不願意那樣做,但是我清楚那是最直接有效的方式。於是我選了一個外型喜歡的“原民”殺掉後毀屍滅跡後利用細胞活化術改變自己的外型成為了他,當然之前我還是先竊取了他的記憶。雖然這樣做對於他來說很不公平,可是當麵對種族存亡的時候,一切的仁慈和憐憫甚至道德標準都已經不重要了。
現在的我叫做“塞亞”是第三代原民、年齡二十二歲根據“神法”我已經有權憑著自己的努力成為一名光榮的“神的子民”。值得高興的是作為孤兒的塞亞沒有父母兄弟,剛剛完成了“中級培養”(注1)來到一個陌生的城市工作。就這樣,新的生活開始了。
注1:“神”族教育分為“初級”、“中級”和“高級”。相當於人類的啟蒙教育、大學教育和提高教育。當然和人類社會隻要你願意就可以學習的規定不同,“神”族教育中的“高級教育”是隻有“神的子民”才可以接受到的,因為這個階段會有機會學習到“進化術”等知識。(進化術:神族加強自身能力的修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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