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講的含義和特征
什麼是演講?“講”很好理解,可是何謂演呢?演講和其他形式的口語有什麼不同?它有哪些特征呢?了解演講的含義和特征是成為一個出色演講者的重要條件,也是學習演講技能的基礎。
◎ 演講的含義
演講又叫講演、演說。“演講”這一概念,最早見於《荷馬史詩》。相傳雙目失明的行吟詩人荷馬,常年雲遊各地,演講關於特洛伊戰爭的英雄事跡。在我國,“演說”一詞較早出現在《北史·熊安生傳》中:公正(尹公正)於是有所疑,安生皆為一一演說,鹹究其根本。可見“演說”是因疑作答,尋根問底,明辨是非,以期達到釋疑解惑的目的。
顯然,演講是一種言語表現,但並非所有言語表現都是演講。人們的自言自語、感歎唏噓不是演講;日常的寒暄聊天、一般性的個別交談,也不是演講。望文生義,簡單地把演講解釋為“表演+講話”,也未免失之偏頗。
所謂演講,是指演講者在特定的場合中(時間、空間和情境),麵向聽眾,憑借自己的口才,運用有聲語言和態勢語言的藝術手段,闡明道理、抒發感情、發表個人見解,從而使聽眾受到感召的一種現實的社會語言交流活動。
一、演講的具體含義
①演講是一種實踐語言,演講中的講話不同於書麵語言,它具有口頭語言的特點。
②演講是麵對聽眾的講話,在演講現場,演講者與聽眾的信息交流和感情互動形成了特定的時空情境。
③演講是演講者以發表見解、闡明道理的講話形式,來體現演講的主題和目的。
④演講具有一定的表演成分,演講者在演講過程中,要借助相應的藝術手段增強演講的感染力。但它又不同於一般意義上的表演,主要是演繹和闡釋,更不是朗誦。
二、演講必須具備的條件
演講作為一種社會實踐活動,必須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①演講者;
②聽眾;
③語言(溝通演講者和聽眾);
④同一時空(演講者和聽眾同處的時間、環境)。
上述四個條件缺一不可,離開其中任何一個條件,都不能說是構成了演講活動。
三、演講的主要表達手段
演講的主要表達手段包括態勢語言、有聲語言和主體形象。
1. 態勢語言(演)
態勢語言是指演講者的姿態動作、手勢眼神以及表情等表演活動。態勢語言通過形體動作輔助有聲語言運載演講者的思想和感情,直接訴諸聽眾的視覺器官。它要求準確到位、自然協調、個性鮮明。它可以加強有聲語言的感染力和表現力,彌補有聲語言的不足。
2. 有聲語言(講)
有聲語言是演講活動最主要的表達手段,由聲音和語言兩個要素構成。有聲語言通過聲音運載演講者的思想和情感,直接訴諸聽眾的聽覺器官,是聽眾在聽覺方麵直接接受的信息和欣賞的對象。它要求吐字準確清晰,聲音圓潤清亮,其語調應具有節奏性,語氣富有感情色彩。
3. 主體形象
主體形象是指演講者的容貌體形、衣冠服飾,以及舉止神態等方麵。主體形象的好與差、美與醜,直接影響聽眾在視覺方麵的欣賞感受和演講者思想感情的表達。它要求演講者在符合演講思想感情的前提下,注意服飾樸素得體,舉止神態優雅,風度瀟灑大方,給聽眾一個視覺美的外部形象。
四、演講以講為主,以演為輔
演講具有空間藝術的某些特點,是聽眾視覺的接受對象和欣賞對象。作為一名出色的演講者,在演講中要充分利用自己的有聲語言和態勢語言,直接向聽眾表達自己的思想情感,影響聽眾的聽覺器官和視覺器官,在聽眾心裏產生一種整體的美感,使聽眾在聽演講中得到啟示,產生應有的效應。
必須指出,演講如果隻有“講”沒有“演”,隻能作用於聽眾的聽覺器官而不能作用於聽眾的視覺器官,就會缺少動人的主體形象和表演活動,這很難吸引聽眾的興趣;如果隻有“演”而沒有“講”,則隻能作用於聽眾的視覺器官而不能作用於聽眾的聽覺器官,就如同觀看啞劇,令聽眾難以理解。所以,在演講中,“講”與“演”二者缺一不可,相輔相成。但是,“演”與“講”的和諧必須是以“講”為主,以“演”為輔,“演”必須建立在“講”的基礎上,服從於“講”,為“講”服務。否則,整個演講便會黯然無光,令演講失去了真正的意義和目的。
但是,在演講實踐活動中,並不是說“演”與“講”要各占一半。演講中應是以“講”為主,配合“演”為輔,互相交織、互相滲透、互相促進。在這裏,“講”起主導作用,是決定因素;而“演”則必須建立在“講”的基礎上輔助為之,否則它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因此,隻有既“講”且“演”,以“講”為主,以“演”為輔,既有聽覺的又有視覺的,兼有時間性和空間性藝術特點的綜合的現實活動,才是演講的本質表現,這是演講區別於其他口語表達形式的關鍵所在。
◎ 演講的特征
演講是一種特定時空環境中的說話形式,它不同於一般的說話,具有其特殊性。演講語言講求藝術性,而與其他說話形式和有關藝術門類相比,演講又具有以下特征:
一、現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