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雙親是應盡的責任,作為兒媳多付出一點,多一點孝心,才能體現出賢惠的意義。
照理說,孝養雙親是兒女們應盡的責任,雖然時代變遷,舊日的道德觀念多已被拋棄,然而新時代的人們還不至於明顯的置雙親的生活於不顧。但是贍養雙親的責任,卻常在兄弟之間引起爭執,這種情形,在社會上也是普遍的現象。
從贍養著老人的家庭中,最常聽到媳婦們有如下的怨言:
“我先生最差勁了,情願自己一人負起贍養父母的責任,卻讓兄弟們樂得逍遙,小叔小嬸們的日子過得真輕鬆,他們大概認為侍奉公婆的事與他們毫不相幹吧,看了真令人生氣。我跟我丈夫說了幾遍,他還數落我的不是,你看氣不氣人。”
的確,一般人都認為老大負起贍養父母的責任是天經地義的事,其他的兒子媳婦們,如果偶爾來探望一下或帶點東西來孝敬老人家,就覺得已經盡了孝道了,這種情形也真怪不得長媳要為之憤憤不平了。
都說男人心胸較寬大,女人較狹窄,就以此種情形來說,這話大致是不錯的,當丈夫對於獨立贍養父母而安之若素時,多半會使妻子滿腹牢騷,甚至會在夫妻間引起一場嚴重的爭吵。
就丈夫的立場來說,贍養父母是盡孝道,至於兄弟們不肯分擔贍養的責任,心中雖也不以為然,或許因為心胸較寬大,或許是因為麵子問題。
就妻子的立場來說,則較客觀而不帶感情。站在第三者的立場來看,她認為讓兄弟們提供勞力或經濟方麵的幫助是理所當然的,所以兄弟妯娌間的袖手旁觀才會令她大為生氣,況且,即使公婆留有財產,依現行的法律來看,也要兄弟姐妹們平分,又不是由長子獨得,那麼為什麼非要由長子來負起贍養的責任呢?這是不公平的。
立場不同,想法也就不同,如果不設法加以協調的話,夫妻間的一場大吵,終究是難免的,嚴重的話,很可能造成夫妻間的決裂。
做丈夫的,凡事多和妻子商量,理解體諒妻子的不滿和難處,和父母多溝通;做妻子的,可以做個換位思考,在能力所及範圍內,權當是自己的親生父母去孝敬,同時又可讓丈夫心存感激、減少家庭矛盾,做個賢惠之妻,何樂而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