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不要妄信盛名
【原文】
談山林之樂者,未必真得山林之趣;厭名稠之談者,未必盡忘名利之情。
【譯文】
經常暢談山野林泉生活之樂的人,未必就能完全領悟山林的真正樂趣;成天高談討厭功名利祿的人,心中未必就能完全忘懷名利思想。
【解讀】
名聲和實事要本著一對一的原則。有什麼實,就有什麼名,有什麼樣的內容,就有什麼樣的形式。有一個詞形容這種情形,叫做“名實相符”講的就是這個意思。
比如有人的所作所為能夠和自己的行為保持一致,那麼他就是一個表裏如一、言行一致的人,他所追求的理念,就不僅是理性的,而且和自己的道德情操一樣是高尚的,是值得提倡的。
但是可悲的是古往今來,“名實相符”的情形的確少,而名不副實的情形多。原因在於有不少投機取巧之輩,為了獵取名聲而用盡各種辦法。
有的人到處去談論別人如何追逐名利,隻是為了標榜自己多麼清高,他們不惜損公肥私,好像隻有他自己是最清白最公正無私的,隻有他們視名利如糞土,他們把自己塑造成一個廉潔奉公的人,一個道德高尚的人,這種人其實是最可恥的。
大家都明白這隻不過是他們一種虛假的表麵形式,隻是說給別人聽做給別人看的,實際上他們內心貪婪的欲念通常情況下都會比別人更強烈。
舉個例子吧有一位縣長穿著特別普通,如果他去大城市開會,人家還以為他是農民呢。他的家裏也不富有,不僅擺設普通,住的房子也是原來的房子。但讓人沒想到的是就是這樣的縣長卻貪汙受賄好幾百萬元。
表麵的形式畢竟是虛假的,而且是太虛假了。隻有語言上所說的所表現的,和自己的行為是一致的,才是真正的腳踏實地,表裏如一,言行一致。大家要切記耳聽不一定為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