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14章(1 / 1)

陳海輝長得帥,學習好,在學校裏人員很好,深受老師們的喜歡。他父親是個中學教師,母親是個小學教師,家裏條件其實還好。隻是,這些年,補課還不是那麼熱。他家裏隻算小康。

陳海輝從一入學開始,就喜歡上了外語係同級係花。在他的努力追求下,大三那年,係花終於變成了他的女朋友。大四了,陳海輝已經開始考慮著畢業結婚的事了。他家裏早就給他準備了一套房。他已經找到了實習單位。

所以,結婚真不是個事。關鍵是,他很愛係花。

於是,愛她就請她吃哈根達斯。一向都會選擇平價約會地點的陳海輝,終於帶著係花吃了一頓哈根達斯。

順便談談畢業之後的事……

隻是,女朋友呆呆地看著麵前的冰激淩,連動都沒動。過了大約一分鍾之後,女朋友看著他那張年輕英俊的臉,咬了咬嘴唇,下了最後的決心。

生活不是玩遊戲。浪漫不能當飯吃。靠著長相從小縣城裏走出來的係花,離開家鄉時,最大願望就是留在大都市裏。所以,聽到徐海輝家有房,條件也還行,人品也過得去。係花才跟他談戀愛。

這一年來,徐海輝對她很好,按理說,她應該知足。可是,看著宿舍裏,長相比她難看,條件沒她好的女孩,提著愛馬仕的包,噴著香奈兒的香水,用著等於兩個月夥食費的睫毛膏,出入有豪車接送,她就覺得不甘心。

那女孩還總是說一些,很成熟又讓人覺得糟心的話。她說女孩這輩子最重要的,就是把自己買個好價錢。千萬別說什麼愛不愛。愛情不能當飯吃。

一次兩次,係花聽了也就算了。隻是,在她實習的那家外企裏,遇到了一個風度翩翩的經理。經理喜歡她的單純,說她長得像他初戀的女朋友。

經理請她去,她從沒去過的地方吃飯。經理帶著她去聽歌劇。經理是個紳士,從來沒對她動手動腳,隻是對她關心備至。

她的心輕易就背叛了她的愛情。她最後的反抗就是告訴經理,她有男朋友,不值得經理喜歡。

經理卻說,年輕的時候,懂得什麼是愛,什麼是生活?隻是瞎胡鬧而已。

考慮再三,她還是決定選擇年過三十,年薪幾十萬,未婚有車有房前途無量的經理。

愛情經曆過就足夠了。生活需要麵包。

“海輝,我們分手吧。”她說得很堅決,不再猶豫。

“為什麼?貝貝。”陳海輝傻瓜似的看著女朋友。他今天是找女朋友商量,能不能先搬出去一起住。畢業就扯證的。

“是我對不起你。我愛上了別人。”係花是個美人,在她人生中最美的時刻,就算流淚,也能哭得讓人心醉……

係花說著就跑了出去,一位長得算不上多英俊,卻充滿氣勢的男人正在門口等她。看著她衝過來,就摟住了她,把她帶出去……

陳海輝呆呆地看著眼前的哈根達斯。愛她就請她吃哈根達斯。他不知道,分手也可以吃哈根達斯的?他突然覺得,他就像個被命運愚弄的傻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