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令人驚訝的是,印度的古典舞、民間舞與電影舞蹈的發展並行不悖,它們相互間並不排斥和歧視,而是不斷對話進行互補。民間舞蹈常常堂而皇之地進入大雅之堂,而古典舞蹈和電影歌舞除了表現浪漫和幻想之外,也開始表現現實的艱難和民間的疾苦。這就使得印度的舞蹈世界顯得更加豐富多彩。另外,由於印度的民間舞幾乎都是土生土長,舞蹈同他們與生俱來,因此無須刻意模仿和學習。不僅人人都會跳舞,而且跳起舞來十分自信,沒有扭捏作態和矯揉造作。許多印度人日常生活中就穿民族服裝,用不著太多的打扮和化裝,跳起舞來顯得樸實自然。也許正是這些特點,才使我們對印度舞蹈感到由衷地讚賞和欽敬。
印度舞曆史悠久,對印度人來說,舞蹈不僅是藝術,更有宗教的含意。印度舞源自對神無比虔誠潔淨無私的愛,舞者藉由本身的手指、手臂、眼睛、五官、身體表達和詮釋宇宙間的萬事萬物。所以一些印度舞隻在廟裏表演給神看,印度舞也因此多了一層神秘色彩。
曆史印度舞蹈曆史悠久,早在印度河文明時期,印度先民就很喜歡跳舞。在哈拉帕和莫亨殊達羅出土的文物中,有青銅舞女雕像和男舞者石雕像,這些都是當時流行舞蹈的佐證。到了吠陀時代,印度舞蹈有明顯的發展,而且有了文字記載。公元前1500年的《梨俱吠陀》中就記有舞女的事情。“邱沙穿著閃光的衣服,像舞女一樣,”男子戴金首飾,通過舞蹈表演有關戰爭的場麵,“男女青年一起跳舞”,“甚至有了專門以跳舞、唱歌謀生的種姓”。可見當時舞蹈已經有了相當的發展。
到公元前4世紀,印度的大文法家波你尼也曾提到過“舞蹈”一詞。至於在印度史詩之一《羅摩衍那》中有關舞蹈的記載就更多了。《羅摩衍那》中寫道:“在阿逾陀日夜舉行舞會和音樂會,供國王享樂”,“一位舞者的優美的舞姿使羅婆那為之陶醉”。
專著但是,有關舞蹈藝術的專著應該以婆羅多的《舞論》為代表,它是印度古代最早的文藝理論著作,一般認為它是公元2世紀的產物,但其內容應更早於成書年代,可能在公元以前。《舞論》是一部詩體著作,它全麵論述了戲劇工作的各個方麵,從理論到實踐無不具備,而主要是為了滿足實際工作的需要,起一個戲劇工作手冊的作用。它論到了劇場、演出、舞蹈、內容情調分析、形體表演程式、詩律、語言、戲劇的分類和結構、體裁、風格、化妝、表演、角色,最後更廣泛地論及音樂。這個全麵總結一經出現,便對後來的文藝理論產生了很大影響。雖然它基本上是注重實際演出工作的書,但是它在理論方麵仍接觸到一些重要問題,對音樂、舞劇等方麵優美藝術的各個部分進行了很好的闡述。到後來,香格爾戴沃在自己的《格冷特.勒德納格》一書中,對舞蹈進行了詳細的研究,提到舞蹈種類等內容。書中講到了“當得沃舞”(一種濕婆舞),濕婆神是這種舞的始祖,濕婆把這種舞蹈知識傳授給自己的學生和婆羅多牟尼。當得沃舞是表示有關世界末日的舞蹈,當世界開始毀滅時,在布德傑裏和沃亞克拉巴德仙人的請求下,濕婆表演了“阿安德.當得沃”舞,當時四副麵孔的梵天為他擊掌伴奏,毗濕奴為他敲鼓,又有登巴魯和納羅陀為他伴唱。
發展到了迦梨陀姿時期(公元5世紀),印度舞蹈又得到重大發展。迦梨陀娑的著作很多,他的劇作使古代印度戲劇創作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境地,他不僅以詩馳名於世,而且也是一位有名的劇作家,他流傳至今的劇本《沙恭達羅》、《摩羅毗迦與火友王》等,都是很著名的。劇詞中散文與詩歌並茂,穿插自如,而且劇中有舞蹈,也有歌曲。他的《摩羅毗迦與火友王》的第一、二幕中對音樂和舞蹈的理論還進行了充分研究。迦梨陀娑的著作中也提到了舞蹈和表演之間的密切關係。這些對後來舞蹈的發展起了重要指導作用。
藝術地位同音樂一樣,舞蹈藝術也是一種謀生手段,印度自古以來時興舞女在寺廟跳舞,迦梨陀婆曾經描寫到當時一些寺廟中的舞女情況。在拜納的《戒日王本行》中提到了戒日王給兒子過生日跳舞的舞妓們。但是據史料記載,當時舞技演員的社會地位不高。甚至在娑羅多時候,音樂舞蹈方麵的專業藝人已受到社會歧視,當時婆羅多仙人曾與了一長篇故事,描述演員所受到的屈辱,表明了演員在社會上卑賤的地位。不過音樂和舞蹈藝術本身是很受重視的,各階級的男子和婦女都學習這兩種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