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陳明守護丁玲的尷尬1(1 / 2)

著名作家丁玲和陳明的愛情,在文學圈甚至圈外,都引起人們關注。近日,年過九旬的陳明,出版了《我與丁玲五十年——陳明回憶錄》,以親曆者的身份,係統地回顧兩人相伴走過的曆程。書中在陳明的簡介中說:這本書,“對於了解丁玲是難得的第一手資料,也是極其寶貴的獨家史料”。對像我這樣關注丁玲的人來說,自然是必讀的書了。讀後有所感,為小文與讀者分享,懇請陳明及方家批評指正。

丁玲與陳明的結合在1942年的延安。那時,丁玲38歲,陳明25歲,13歲的差距,典型的老妻少夫。此前,丁玲經曆過兩次婚姻——先與胡也頻,胡被國民黨殺害,後與馮達,和一次戀情——與馮雪峰相戀;陳明經曆過一次婚姻。盡管陳明比丁玲小13歲,但自兩人步入婚姻殿堂後,陳明一直扮演了丁玲守護者的角色。這角色,基本上是兩個擔當:一是在丁玲命途多舛的歲月中,不離不棄,成為其堅強的後盾;一是在政治上、曆史上維護丁玲的名譽,尤其在丁玲1986年去世後,陳明雖再婚,但一直沒有放棄丁玲名譽堅定捍衛者的責任。

在中國文學史上占一席地位的作家中,丁玲屬於命運最為坎坷的一個。這種命運,肇始於1933年她被自己第二任丈夫馮達出賣而被捕。在被國民黨軟禁3年的歲月中,丁玲與馮達育有一女,直到1936年才在黨組織的安排下奔赴陝北。在延安,丁玲又寫過使她受了“幾十年苦楚”(丁玲語)的《三八節有感》等雜文,成為延安整風中被批評的對象;而在接踵的“審幹”中,丁玲被捕的曆史又似霍桑筆下無法隱滅的“紅字”,夢魘般地糾纏著她。然而,夢魘並未結束。1955年,丁玲又成為“反黨小集團”的頭目,1957年成為聞名全國的大“右派”。經曆了風霜雨雪的北大荒歲月後又進秦城監獄;出獄後又被流放山西,直到1979年才重返北京,恢複黨籍;而她被捕那段曆史的結論,幾經周折,直到1984年才塵埃落定,丁玲用“我可以死了”來告慰自己。此時,距離丁玲謝世僅有不足兩年的時間!

在丁玲所遭受的幾次大的創痛中,陳明不論從現今年輕人所不能理解的“黨性”來說,還是從自己的命運考慮,都可以選擇離開而不用背負道德的指責,但陳明堅定地和丁玲站在一起,成為丁玲棲息的港灣。這樣的婚姻,這樣的愛情,用“蕩氣回腸”的字眼來表達,都輕了。

丁玲謝世後,陳明依然沒有放棄守護者的責任。雖然這種守護,使陳明常常有“按下葫蘆起了瓢”的忙碌和尷尬,但陳明一直堅守,直到如今出版這本回憶錄,也可以看作是一種守護。

本來,丁玲一生坎坷,涉及的曆史事件甚多,而自身的經曆又是那樣豐富,她的性格又是那樣特立。對於研究者來說,觀點各異,甚至針鋒相對,不足為怪。但在陳明看來,凡是離開了他心目中丁玲形象的觀點、言論,基本不足取,應該按照他的觀點而對丁玲保持“輿論一律”。為此,陳明首先寫下了大量文章批駁研究者,甚至采取上書的方式動用組織手段以維護丁玲的形象;其次,用對丁玲日記、講話以及作品整理的方式,修改原始記錄,以有利於己。在陳明這本回憶錄中,依然可以找到類似的守護痕跡。

丁玲稱陳明為“改家”,意即丁玲的作品都經過陳明的修改。在回憶錄中,陳明專門有“關於修改丁玲的作品及遺物的處理”一節,說明自己這樣做的理由,其中著重談到了他對丁玲20世紀40年代日記的修改原因:

至於丁玲20世紀40年代的日記,因為要出版的時候她已經去世,沒辦法和她商量,隻得我獨自替她改。我為什麼要改呢?因為她的日記本來就記得很不完全。我修改過她和毛主席的談話,因為她與主席的談話,也是憑記憶記下來的要點,不可能一字不差,意思可能不是很完整。比如毛主席說,茅盾的東西不忍卒讀,看不下去。沒有講到茅盾作品的好處。我認為,如果把丁玲的日記原封不動地公開,人們會以為,丁玲是在借毛主席的話攻擊茅盾。考慮到毛主席說這番話,隻是在非正式場合說的,不是太嚴謹,同時對茅盾也稍過了一點,所以我把這段話做了適當的修改,把丁玲說的茅盾的話加進去了。再比如毛主席說郭沫若,有才華,但組織能力差一些,我的修改也沒有違背主席的基本意思。丁玲接著毛主席的話說,他們的作品還是寫得好,我不如他們。丁玲當時記的時候沒有想到要去發表。丁玲去世後,我覺得這段談話有意義,可以發表,比如毛主席一再對她說,看一個人,不能隻看幾年,而要看幾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