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吵吵鬧鬧約一年後,雙方在1964年1月24日協議離婚,陶希聖當證人,贍養費為徐賢樂主張的50萬元,農複會房舍、股票均需交還,但徐賢樂已經提走的二十多萬現金則不予計較。盡管已身無長物,由於蔣夢麟隻求簽字止訟,還是由友人代簽支票償還贍養費,前後總計花費77萬元(1960年台灣平均每人國民所得僅新台幣5666元,有存款百萬即被興譽為富翁),終於結束兩年六個月的夫妻關係。
蔣夢麟對記者說:“(從結婚)到現在一年多,我失望了,我受到人生所不能忍的痛苦;家是我痛苦的深淵,我深深地後悔沒有接受故友胡適之先生的忠告,才犯下錯誤。我愧對故友,也應該有向故友認錯的勇氣,更要拿出勇氣來糾正錯誤。”同時,蔣夢麟竟不怕難堪,把胡適1961年6月18日寫給他的那封長信公開發表。
麵對沸沸揚揚的社會輿論,蔣夢麟十分坦然:“這是我個人的私事,我發現錯誤便應該改正,所謂‘人作孽,不可赦’,我願麵對事實,接受不幸的後果。”解除婚約後,蔣夢麟又精神煥發,專心投入到石門水庫的建設中去。
蔡元培一生有過三次婚姻。蔡元培的第一次婚姻,完全是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舊式婚姻。他的第一位夫人王昭是由母親為他選擇,蔡元培在婚禮之前甚至從來沒有和王昭見過麵。
1889年,蔡元培迎娶了王昭。王昭有潔癖,而且花錢極節省。蔡元培卻生性豪放、不拘小節。他更有大男子主義,常常要求王昭在所有事情上對他無條件服從。兩人婚後經常發生口角。在最初的幾年裏,蔡元培似乎難以接受自己的妻子,就更別提愛她了,婚姻的契約隻讓他義務性地待在妻子身邊,當一個所謂的丈夫。就這樣一晃過了7個年頭,直到王昭為他陸續生下了兩個兒子,他們才慢慢找到了夫妻生活的感覺。王昭是舊社會的婦女,在蔡元培麵前,總要謙虛地稱他為“老爺”。為此,參與百日維新的蔡元培還嗔怪她:“你以後可不要再叫什麼‘老爺’,也不要再稱什麼‘奴家’了,聽了多別扭呀?”而王昭總是溫順地說:“唉,奴家都叫慣了,總是改不過來呢。”1900年,接受了西方新思想的蔡元培開始重新思考女權的定義,他寫出了《夫妻公約》,重新調整與妻子王昭的關係。這對結婚十多年的夫妻逐步互相理解、修複感情的裂痕。蔡元培與王昭維持了一段幸福的婚姻,蔡元培還告訴好友:“伉儷之愛,視新婚有加焉。”
1894年11月13日,長子阿根出生。在王昭夫人坐月子期間,蔡元培留在紹興家中悉心照顧。滿月後,蔡元培返京。三個月後,王昭夫人攜子來京。初到北京,對天寒地凍的北方氣候一時“水土”不服,阿根體弱也時有不適。好在蔡元培早為夫人和兒子雇到一位善解人意的女仆承擔家務,蔡元培有時亦在工餘時間陪阿根到醫院就診。1898年3月30日,次子無忌在北京繩匠胡同出生,家裏更熱鬧了。
甲午戰爭後,蔡元培目睹清政府腐敗無能,加上康有為、梁啟超變法失敗,遂毅然棄職攜眷返回紹興,走“教育救國”之路。然而,不知何故,王昭夫人回鄉半年多來經常低燒不退,每日午飯後便喜睡,口渴,飲水後即嘔吐。一天,蔡元培正在浙江嘉興商辦會館、義塾時,得到王昭夫人病重的口信,匆忙趕回紹興,亟亟延醫診治。煎了藥,王昭夫人僅能喝兩三口藥湯而已,多喝便嘔吐,仍整天嗜睡。1900年6月5日,蔡元培派三弟去請醫生,他自己在房門外不時看看王昭夫人是否醒來。傍晚時分,醫生尚未請來,蔡元培叫無忌的奶媽進房間去問問王夫人喝不喝開水。奶媽進房後,呼之未應,伸手至鼻已無氣息,驚呼:“不好了!不好了!”蔡元培急忙來到床邊,撫脈,脈微動。醫生趕到時,脈亦停止,已無回天之術。
王昭夫人病逝,年僅35歲。蔡元培忍著悲痛,為王昭夫人寫了祭文與挽聯,沉痛悼念,稱頌她有“超俗之識與勁直之氣”,讚揚她淡於名利,曆盡妻子、母親之責,不以丈夫中進士、點翰林為喜,不為丈夫辭官回鄉而怨。王昭夫人生前曾問:“人死後之幽靈當居何處?”蔡元培在挽聯中寫道:“有子二人,真靈魂所宅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