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意思?殺人是什麼意思?”洛言眼中閃爍著光芒,語氣中難掩自己的興奮,說實話他這樣對老婦人其實是有夠失禮的。
不過,老婦人似乎並沒有介意洛言這種失禮的行為,她繼續說道:“我的孩子被當做了凶手。我記得那一日晚上,他問家裏要錢說是學校裏要的,這已經不是那個學期裏他第一次問家裏要錢了,所以他的爸爸很生氣,認為是他在騙家裏的錢。之後他的爸爸還打了他一頓,結果當晚他就從家裏跑了出去。然後第二天警察找到了我家,說我家的孩子在外麵入室盜竊還殺了人。”
寧學姐看了看眾人,接著對老婦人說道:“那個……請您能再詳細說說這起案件嗎?”
“嗯。”老婦人微微地點了點頭繼續說道,“事情大約發生在淩晨一點到兩點之間,這個鎮子上的某一戶人家裏進了一個小偷,然後聽到動靜的房屋女主人和男主人便下了樓,小偷看到醒來的兩人便用廚房裏的菜刀殺了這兩個人。然後我的孩子卻被當做了是那一個小偷,就因為他當晚離開了家,還問過家裏要錢所以就被當做了小偷,這個實在是太奇怪了,怎麼警察就可以憑著這些東西就說我的孩子是殺人凶手呢,明明我的孩子是那麼善良的人。”
老婦人不停地搖著頭,來表示自己的內心的無奈與後悔。不管事情的真相如何,她一定在後悔當時沒有組織自己的丈夫打自己的兒子,後悔沒有在那一晚留下自己的孩子。
事情發生是淩晨一點到兩點之間,難怪這個老婦人會在這個時間點在街道上遊蕩,但她遊蕩的理由又是什麼?是想要為孩子獲取救贖嗎?還是說想要找到別的什麼東西?這件事大概隻有她自己清楚,不,或許現在的她也並不清楚,因為這很可能是成為了她的一種習慣而已,或許一開始還有那麼做的理由,但是在大約二十年後的今天我覺得她已經沒了再這麼做的理由。
還有就像老婦人所說的那樣,如果僅憑這些警方是不能對她的孩子進行定罪的。假如像是我們這些推理社的成員,按這些線索來進行推理倒是無可厚非,但是警察卻不一樣,他們需要的是有決定性的證據才能夠下結論。
“您說你的孩子被當做了凶手,那麼他現在人呢?”寧學姐對著表情痛苦的老婦人繼續問道。
“不,我也不清楚,在那一天之後,我們就再也沒有見過他了。”
“沒見過是什麼意思?是說被警察?還是……”
“不,不是這樣的。”老婦人打斷了洛言的話,“警察當然也沒有找到我的孩子,所以他們理所當然的就把這當成了是我的孩子在畏罪潛逃。”
原來如此,看來這就是那個老人為何會在夜晚的街道上遊蕩了。
或許她認為在自己孩子失蹤的地點和時間點進行等到,或許就能夠等得到自己的孩子吧,但是說實話這並不現實。
“那您能告訴我們當晚被盜的那一家人的地址是在哪裏嗎?”寧學姐對著老婦人問出了今天的最後一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