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兵從何來?(1 / 2)

大胡子手中的鐵蒺藜骨朵足有七八十斤重,挾著衝鋒而來,蘊含著極大的力道,周圍的鮮卑人都遠遠的閃開,惟恐波及到自己。

“來得好!”典韋大喝一聲,眼中精光綻出,待鐵蒺藜骨朵砸來之時,一隻鐵戟忽地伸出,月牙勾住鐵蒺藜與柄的連接出,借著大胡子的力道猛地一扯,整個過程之把握,恰到好處。後邊的李雷看的心驚肉跳,可以說典韋剛才那一套動作,若是慢上一分,或是一個細節沒處理好,都極有可能被砸中。

典韋扯下對方的鐵蒺藜後,右臂一輪,鐵蒺藜骨朵頓時順著典韋的鐵戟急速的轉了一圈,那大胡子收勢不住,正好撞在繞過來的鐵蒺藜上,登時倒栽下馬。典韋身子向前一探,另外一隻鐵戟閃電般出手,月牙刃正砍在大胡子的腦袋上,立時削掉半拉。

周圍的鮮卑人臉色大變,哇哇叫的全部殺向典韋,典韋毫無懼意,身子一扭,雙戟翻飛,頓時便有四五名鮮卑人落下馬去。

李雷這時也已衝到,沒辦法,自己武力太低,沒有衝在第一線的本事。瞅著一名鮮卑人出刀砍向一名侍衛的當兒,李雷猛地一槍此處,正中那鮮卑人的咽喉。同時長槍借勢掃向另一名鮮卑人,那鮮卑人急忙橫刀擋住。

呃,自己怎麼就不能一合殺死一人呢?李雷忿忿的抽回長槍,衝著那名鮮卑人沒頭沒腦的刺去,那鮮卑人絲毫不懼,橫刀、豎刀、側刀,和李雷打的不亦樂乎。

乒乒乓乓,一頓一下,李雷自己也搞不清多少回合了,眼見久攻不下,忽地想起“射人先射馬,擒賊先擒王”的典故,便一槍向那鮮卑人掄去,趁對方舉刀格擋的當兒,猛地改招,一槍刺向對方的馬腿。

那駿馬頓時哀鳴一聲,側身摔倒,鮮卑人臨危不懼,在馬背栽倒的當兒還想翻身。“哼!”如此大好機會,還能讓你逃脫,咱好歹也在森林中練過兩年!李雷大喝一聲,刺中對方後頸。

這邊李雷得意的抬頭四顧,典韋那邊早已砍倒一片,匹馬殺入重地。對方隻是一名小兵,不是大將!李雷有些汗顏,轉身看見麴義,於是道:“麴將軍,你不是說典韋不如你麼,怎麼此刻倒看不出了呢?”

“看好了!”麴義一聽,臉色頓時醬紫,躍馬一衝,長長的鐵矛淩空掃下。好似有宛若實質的殺氣一般,這一矛下去,竟有十數人落馬。麴義握著鐵矛落地,策馬前衝,一矛一人,頓時又有十數人落馬。偶有鮮卑人能橫刀擋住麴義的鐵矛,也被連人帶刀的被搗飛,一旦落地,很快就被馬蹄踏成肉醬。

鮮卑人雖是精兵,但是李雷的部隊士氣如虹,再加上典韋和麴義兩位殺神的帶領下,很快便把這二三百人全部殺死,對方至死,沒有一人逃出。

曹性策馬來到那大胡子的旁邊,鷹嘴槍在大胡子的屍體上勾了勾,把衣服扯到一邊。王進在一旁奇道:“曹將軍,你這是做什麼?”“看看就知道了!”曹性一邊說,一邊繼續的撥了撥,隨即袍子扯開,一條獅鸞寶帶便露了出來。

曹性大喜,跳下來把獅鸞寶帶取下,然後策馬來到李雷麵前。

“把那些鮮卑人的馬匹也帶上!”李雷早看出那些鮮卑人的馬匹皆是好馬,其中有數匹比自己*的那匹都神駿。“立即出發!”

眾軍得令,沒有人理會地上的屍體上會有什麼寶貝,繼續全速往東北而去。曹性打馬跟在李雷旁邊,把獅鸞寶帶遞過去道:“公子,那小子絕對是個大人物!”

“這是什麼東西?”李雷翻來覆去的也沒看出有什麼好的,不就是一條皮帶,上麵鑲著一塊玉,內側紋縫了些羽毛麼,於是隨手甩給典韋道:“人是你殺得,百軍之中取上將頭顱,威風啊!”

典韋興致勃勃的把獅鸞寶帶紮上,心說公子還是太實在了啊!百軍之中取上將頭顱,雖然說的是實話,可是一點氣勢都沒有,文人,不久擅長誇張嗎,要是個謀士什麼的,肯定會說萬軍之中取上將頭顱,那聽著多氣派!

曹性在一旁解釋道:“公子,那寶帶乃是取西域雄獅最堅韌的毛皮製成,內側采用鸞鳥最柔軟的羽毛,價值不菲啊。在鮮卑人中,隻有大帥才配得上呐,而且也不是每個大帥都能夠擁有。”

“大帥,那是多大的官?”李雷奇道。

曹性想了想,解釋道:“大概相當於郡守吧,不過他們邑族的活動區域肯定要大於我們一郡之地!”

幹掉了太守?不錯,不錯!李雷正得意著,忽轉念一想,太守會幹這差事,於是道:“依我看這人絕不是什麼大帥!”

麴義在一旁接道:“公子英明,日律邑族相對於其他邑族要大一些,而且人口也多,不能和一般的邑族相比較。所以我推測,那個胡子應該是日律推演的兒子,而且是非常得寵的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