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陳霄的話,跪伏在地上的幾人如是大赦一般。
老老實實把靈石掏出來放在地上,然後連滾帶爬頭也不回的跑了。
等到他們完全離開,陳霄這才把他們放在地上的靈石全部撿起來。
當然,還有躺在地上的那位,同樣也被陳霄收刮得幹幹淨淨!
“得,空歡喜一場,原本還以為有多少靈石呢,沒想到也就可憐巴巴的6塊。”
陳霄望著手裏近乎橢圓的靈石,忍不住歎了一口氣。
但他此刻心情還是挺好的,至少還有羊皮地圖能給他一點安慰。
陳霄突然想起來:“對了,剛才這幾人不惜冒著生命危險也要搶奪這頭虎王,難道這頭虎王有古怪?”
在遺跡裏,野獸屍體是不值錢的,就算值錢,這麼大的屍體搬來搬去陳霄都嫌它費勁,就更別提拿它去外界賣錢了。
“如果那些人不是想要虎王的屍體,那會不會是這虎王肚子裏有什麼東西?”
陳霄一下反應過來。
沒有遲疑,他舉起雀霄劍對準虎王的肚子一劃而過,虎王肚子瞬間就被一分為二。
內髒鮮血流了滿地,還伴隨著一股尿騷味。
味道上頭,陳霄胃裏翻騰有些受不了,但為了寶物,他隻能強忍著不讓自己吐出來。
他特意找來一根樹枝,然後強忍惡心開始在地上扒拉。
不一會,還真扒拉出一件手掌般大的圓形的東西,這東西亮閃閃的還挺晃眼。
陳霄撿起幾片樹葉擦幹淨一看,好家夥,是一麵鏡子。
鏡子背麵寫著使用方法:“征服鏡,將鏡麵對準人的眼睛,然後喊出他的名字,就能令其臣服三分鍾。”
“臣服三分鍾?尼瑪,這有什麼用?”
陳霄一臉嫌棄,且不說鏡子能不能管用,首先這三分鍾的時限聽起來就很雞肋。
“等等······如果是不限次數的臣服呢?三分鍾好像也沒那麼重要吧?”
換個思路一想,陳霄直呼自己撿到寶了。
陳霄心裏想著,要是哪天有人惹到自己,自己拿出鏡子這麼一照,再加上大庭廣眾眾目睽睽······
嘿嘿嘿······那效果,絕對杠杠的!
遺跡裏,眼見天色漸暗,陳霄決定原地休整一晚再走。
遺跡裏的夜晚是野獸的主場,跟沒有夜視能力的人類比起來,野獸在夜晚會占據明顯的上風。
陳霄生起一堆篝火,再從虎王的屍體上切下幾塊肉串,然後把它架在火上烤了起來。
很快,火堆上的肉塊開始滋滋作響,一股奇特的香味撲鼻而來。
陳霄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其實在遺跡裏,夜晚生火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情,不過陳霄卻不在意。
因為虎王的氣息足夠強大,就算它死了,尋常野獸也根本不敢靠近這片區域。
坐在篝火旁,陳霄拿出羊皮地圖研究明天的前進路線。
不知不覺,火堆上的肉已經烤好了,肉香四溢。
“應該烤好了吧?”
收起地圖,陳霄迫不及待將給肉取了下來。
他從懷裏掏出一個小瓶,小心翼翼把裏麵的細小結晶體撒在肉上。
肉的香味瞬間更上一層樓。
陳霄聞了聞,止不住的誇讚道:“完美!”
拿起肉串,陳霄正準備大快朵頤,但周圍的樹林裏卻突兀傳出了幾聲狼嚎。
陳霄也沒在意,畢竟自己這片區域今晚是非常安全的。
但不知為何,周圍的狼嚎聲好像越來越頻繁,而且聲音似乎越來越近。
“怎麼回事?難道是哪個不開眼的捅了狼窩了?”
肉是沒心情吃了,陳霄起身準備查看情況。
就在這時,一道留著短發、身材婀娜多姿的身影從叢林裏跑出,也不看路,一頭就撞上了陳霄。
這一撞不要緊,還把陳霄的衣服給點著了。
“趕快起來啊,你打算壓著我到什麼時候?”被壓在身下的陳霄有些無語,趕忙把衣服上的火給撲滅。
“啊·······對不起!”
那道身影看到陳霄明顯愣了一下,她沒想到這裏竟然能遇上活人。
但她突然想起自己現在正在被狼群追殺,所以不想過多糾纏,於是簡單道了個歉就準備離開。
但陳霄卻不這樣想,我吃肉的美好心情被你破壞不說,你還引來狼群,燒我衣服,最後連道歉都這麼敷衍,還有天理嗎?
陳霄反手一把抓住她的衣領:“賠錢!”
就在這時,敏捷的狼群已經圍了上來,它們個個齜牙咧嘴,凶相畢露,它們看到陳霄和女人在一起,直接認定他們就是同夥!
“完了完了,走不掉了!”
看到密密麻麻的狼群,被陳霄拉住衣領的女人都快哭了,身體一下軟了下去。
狼群現在已經把四周團團圍住,她就算有三頭六臂,也絕不能活著跑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