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東方世界的瑰寶。”一家盛名遠播的權威機構對印度神話曾作出過這樣的評價。在很久遠的上古時期,就有很多人來創作這些故事了。印第安人、波斯人和阿拉伯人都以他們的神話故事而聞名世界。我們也在古希臘的曆史裏聽說過愛奧尼亞和米利特斯的神話故事,但現在這些故事都已經杳無蹤跡了,即便有一些被記載了下來,但也都隻剩下隻言片語。古語字典把“米利特斯神話”定義為“無格律的詩體”、“情人或性欲的故事”或是“荒唐下流的戲劇”,而M.德理格卻稱它為具有藝術形體的南柯夢。
然而,我的朋友——理查德·切諾克更加準確地將“米利特斯神話”定義為“米利特斯編著的神話或小說”,情節歡快,形體優雅。阿提庫斯的朋友——曆史學家西賽納,還把這些故事譯成了拉丁文,曾在羅馬、希臘引起過巨大反響。在普盧塔赫撰寫的《克拉蘇傳記》中記載了這樣一段:卡赫斯戰役失敗後,人們在羅馬囚犯的包裹中發現了一些米利特斯神話故事,皆是希臘文本,拉丁語的翻譯本早已失傳。唯一幸存下來的一本就是被阿普列烏斯稱做“米利特斯訓誡本”的《愛神丘比特和普賽克》。除此之外,還有一些阿波羅多羅斯和科農的殘留本,以及在帕弗薩尼亞斯和阿忒納奧斯的相關記載。
在我看來,布萊爾、字典或是M.德理格的說法未必是正確的。米利特斯是小亞細亞西岸著名的海港城市,也是那時東西方文化的彙集中心和商業貿易區。來自波羅的海的腓尼基商人與那些來自印度周邊地區的商人間的商業交易就在此進行;同時,來自北方淨土的平民和努比亞人也在岸邊排隊等候交易。米利特斯同時還是彼時的文明聖地,那些展現人類精神麵貌的東方世界的神話、寓言和小說也在此孕育而生。故事中描寫的美麗景色和浪漫離奇的曆險經曆往往會讓我們心馳神往。在此之前,阿普列烏斯書中的曆史故事就已經廣泛流傳了。米利特斯神話中所表現出的荒誕可笑和古時大多數東方著作的風格不謀而合,這種半文明形態文學被我們稱做“輕文學”。當然,我們的先賢們肯定不會將一些不雅之事拿來寫到書中。文中所表現出的放縱與戲謔雖也源於對性欲的描寫,但絕非作者有意為之。我們給大家看的故事,雖然有不夠嚴肅的地方存在,但同時印度文學中相對純潔優雅的一麵在這裏也得到了淋漓盡致的展現。本書作者幾乎一直都在不勝其煩地描述迎娶新娘儀式,如果沒有牧師主持婚禮,他往往會采用一種稱為“甘德哈巴維哈”(這種儀式將在後麵講述)的古蘇格蘭法定儀式。
在阿普列烏斯的作品中,有很多地方都借鑒並保留了東方的文化。其中,很多神話都和《科林斯灣的盧休斯變成驢》的變形背景非常相像,用一個全新的故事講述著一個相同的人生哲理。
印度古老傳說中的另一位偉大人物是甘德哈巴·辛那。有關他的神話傳說,往往都以主人公和怪魔離奇的探險經曆為背景。甘德哈巴·辛那是因陀羅神的兒子,是威克拉姆國王的父親,由於愛上了住在山林水澤的仙女而忤逆了天意,上天將他變成了一頭驢貶謫到凡間。後來眾神都為他求情,天神才準許他變回人,但罰他隻能在黑夜中活動。我們可以來看看英文版故事的描述:
阿蒙迪維勒主宰白天,道士主宰黑夜。
甘德哈巴·辛那在這種狀況之下,成功地將蒂哈納國王說服了,娶了國王的一個女兒。可是舉行婚禮的時候,他隻能以驢的模樣出現。但是不管怎樣,更衣沐浴之後,他還是來到大家麵前,與大家一起欣賞歌曲和音樂。他暗下了決心,要在眾位賓客麵前說上幾句。
可是,當在場的賓客聽說美若天仙的姑娘未來的丈夫將會是一頭驢時,都感到很惋惜。但是他們不敢把自己的真實想法告訴給國王,隻能微笑不語,自然也毫無喜悅可言。終於,還是有人打破了這種沉寂的氣氛,說:“噢,我尊敬的陛下,新郎是因陀羅神的孩子嗎?真是個好新郎啊!您應該高興,婚禮照計劃進行,耽誤婚禮畢竟是不太禮貌的。如此盛大的婚禮我以前還沒參加過呢!以前我們都聽說過一隻駱駝娶了一頭驢的故事,驢仰著頭看著駱駝說:‘我太幸福了,多麼好的老公啊!’駱駝聽了驢的表白之後,激動地叫道:‘我太幸福了,多美妙悅耳的聲音啊!’那場婚禮,新郎和新娘是一樣的;可是,在我們這場婚禮中,像天仙一樣美麗的新娘應該有一個和她相配的新郎,那才是一件美妙的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