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還不夠惡劣?”老媽激動起來,“一群大人沒本事靠引導讓孩子懂事,光靠打罵那是他們自己無能!”
“他們家就那樣,總要想著讓孩子走桃潔那樣的路,說什麼不能富不過三代,奈何?”
“既然他們沒這本事管好孩子,那我們就要過來!以後再不沾他們的事了!你看寶寶對她一家的恨,這樣下去孩子性格一定會受影響!”
“要過來也不可能不沾她家的事。”我說,“她是孩子的親媽,她有法律賦有的權利。”
“這種當媽的不配享有權力。”
“您這就是氣話了——無論你願意不願意,你剝奪不了她的權力,除非你能製訂法律。既然剝奪不了,也就別生這個氣。再說,你不接受她們的方式,她們還未必接受咱們的方式——但我堅信一點,大家都沒有害孩子的故意。這個問題,就是說上一百年我都不會信,所以不要再說這種氣話。有問題解決就是,說氣話於事無補。”
“唉。”老媽歎了口氣,“你是不了解她。”
“我怎麼不了解她?”我反駁,“是我跟她過了那麼多年而不是您——我怎麼可能不了解她?不了解她我不會跟她離婚。她這人確實很喜歡要求別人跟她一樣,但她絕沒壞到殘害自己親骨肉的程度。”
“唉,你怎麼老替她說話?”
“我沒替她說話,我隻是站在客觀角度評價她的行為。我覺得評價一個人,一定要跳出主觀、成見去客觀看待其行為,不要選擇性失明或故意做出一些曲解——她過去一年的表現雖算不得優秀,可起碼我不覺得太差。至少,我出獄後她二話不說就把孩子接下了——撫養權在咱們這裏,她不接也有充足理由。”
“你還信她能改?這麼多年你怎麼就執迷不悟呢?”老媽反駁道。
“我並非執迷不悟,否則不會離婚。但您被偏見蒙住了眼睛,把您想象出的、她本不具有的缺陷強加於她。這不公平,而且以這種偏見待人,對人對己都沒什麼好處。我會提醒她改善管教方式。”
“若她不聽你的怎麼辦?”
“不聽也沒什麼。”我答道,“反正就一年了。聽我的當然更好,萬一不聽,有個凶媽在前,反利於孩子接受——凡事皆有利弊,與其整日為弊而惱,不如多想想如何減輕負麵後果,強化正麵效果。”
老媽還想再說些什麼,我說:“不早了,您睡吧。這事就這麼定了。我等會還要和朋友通個電話。”
老媽歎了口氣,回房去了。
我回到房間,躺在孩子身邊,傾聽她發出的小豬鼾。
我忍不住親了親她的小臉,對她說:“寶寶,不是老爸不心疼你,但生在這個家庭,有些東西注定你必須承受。等老爸將來定會加倍補償你。”
夜已很深,我還在等她電話。午夜時分,她終於打來了。
“我明天回去。”她口氣中透著疲憊,“到機場接我吧,我一點力氣都沒了。”
“談的怎麼樣?協議他簽了嗎?”
“簽了。跟我砍了一半的價,連剛剛侵占的我20萬美元也不還。這個不要臉的。”
“我靠!”我頗有些意外,“至於嗎?”
“算我年輕時瞎了眼,遇到這麼個爛人。”
“我真無語——雖然我以為他很爛,但他還是遠遠出乎我的意料。”
“不提他了。明天來接我嗎?”
“肯定接。你跟他辦妥手續了?”
“沒有。他說生意上有事急著去日本,要我等幾天。估計這個不要臉的急著去向他的日本女王獻媚了。”
“那怎麼行?”我的心又一沉,“他這是在拖你。”
她歎口氣:“唉,我也管不住他。反正協議是簽了,我更無忌諱了。”
“那孩子們跟你一起回來?回來後誰照顧?”
“不,孩子們還再待幾天,到時跟爺爺奶奶一起回來。”
“那他們回來後誰照顧呢?”
“我公婆還要跟我一起住。他們不同意我們離婚。可這也不是長久之計,幫我個忙,替我找個好點的保姆吧。”
“好。我這就去找。”
我迎回了我的女神。
可她滿臉疲憊,靠在座椅上連話都不想說。
“會好起來。”我安慰她,“他不要你,但我會珍惜你。這就叫關上一扇窗,打開一扇門。”
“可我還是無法想象,我深愛過的人竟能這麼卑鄙無恥六親不認不擇手段——這真是我的失敗。我現在還無法說服自己接受這一切——難道我就陪著這麼個人過了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