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和她雖然離了,但對孩子的感情都還是正常的。”女友搖搖頭,“可我們家那位,簡直就是非人類。”
“別老想他了。”我勸道,“向前看吧。”
回到家和老媽聊了。
“孩子不能再這麼下去了。”老媽舒緩了一下,“我早就跟你說,這半年寶寶肯定在她家受了不少苦,這次來你沒發現他性格很異常嗎?”
“我發現了。”我答道,“我跟桃潔商量了一下,還是給您帶著吧。”
“我說什麼來著?他們家根本沒能力管帶孩子!早就該給我帶了。”
“您甭老是指責她家好嗎?”我說,“我們決定在寶寶學校附近租套房子,這樣萬一您沒時間了,她和她父母也能跟您串換一下。”
“反正寶寶以後我帶了,別讓我再看見她,眼不見心不煩。”
“這怎麼可能呢?”我說,“即使您帶,你也剝奪不了她看孩子的權利啊?這是法律規定的。”
“憑什麼呢?”老媽越說越火,“你看寶寶性格變化多大?你每次回去探望寶寶都來去匆匆,很多情況你不知道。寶寶每次到我那裏,都再三哀求我要我不把她送回去,有時還哭著給我磕頭。我找你說過很多次了,可每次你都一口拒絕。現在你看到了吧?她桃潔為了工作說走就走,把寶寶丟給她父母;就是回來還要搞什麼新公司,每周不過陪孩子睡一兩個晚上。這麼點的小孩承受這麼多苦難,你就不心疼?這麼多年你還不了解她的本質麼?她為了自己的夢想,自私自利,她有什麼資格當母親?”
我為桃潔辯護,“我不同意您那種說法:人為孩子必須舍棄一切。我認為人不是為孩子活著,人首先是為自己活著。首先能對自己負責,才能談得到對他人負責。若為孩子我們什麼都要放棄,那我寧可不要孩子。無論我成功,還是桃潔成功,歸根結底都能為孩子更多一份保障。為孩子是需要做犧牲,但遇到這種難得機會,分清主次、如何取舍是必須綜合權衡的。我們也無權篤定別人的本質如何,不要動不動就拿道德去否定對方。道德用來自律就足夠了,不要總拿來他律,因為大家對道德的標準不同,會導致你滿眼都是‘不道德’;而你自認為‘道德’的事,或許又在別人那裏得不到認可。兩者都會讓你痛苦不堪。桃潔的問題,是有愛的念頭,卻缺乏能力。對我如此,對孩子也如此。若她遺棄孩子,你可以告她,但你自己想想,你去告她,法院會支持你麼?既然如此,您何必還揪著過去不放?你改變不了,又不接受,這不是自尋煩惱嗎?”
“唉。”老媽又長歎一聲,“真是,哪怕離了婚,還就擺脫不了她了?”
“媽,我覺得您一定要學會接受現實。現實就這樣——無論你怎麼恨怎麼煩,走到哪裏她都是孩子的親生母親,你改變不了。”
“每次跟你談話我都很失望。”老媽搖頭,“你是我的孩子,可很少聽我的。桃潔是咱們家的罪人,沒有她咱們一定比現在更成功和睦,可你總是站在她一邊。”
“我承認您為這個家付出了很多,但我不是您的附屬物。我首先是我自己,首先是為自己活著,其次才是為他人活著。我有我的看法,也有我喜歡的生活方式;我不願任何人侵犯我的權利空間,無論他是誰。而且我勸您也沒必要怨恨桃潔——你怨恨折磨的是你自己。人各有誌,我和桃潔各有自己喜歡的生活方式,處不到一起就分開嘛,有什麼大不了。現在什麼年代了,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婚姻觀念早行不通了,無論你願意不願意,人都開始萌生了自我意識。你不麵對就不行。”
“可你們追求自我,付出代價的是孩子。她從小承受太多了。你們大人處理不好自己的關係,卻讓孩子承擔後果,你們不羞愧嗎?”
“承受點未必是壞事。”我答道,“就像有人說:‘為孩子就不能離婚;隻要一離婚孩子就要受到傷害。’但當年我不離婚會好到哪裏去?那種一潭死水般的家庭勉強維持下去,誰會快樂?你?我??所有人都不快樂,難道孩子會感覺不到?這種拎不清的處理方式一代代延續下去,將來孩子萬一遇到這種局麵也不敢做出正確取舍,這有利於他的幸福嗎?”
“我越來越不能理解你了。”老媽歎道,“不知道你在想什麼,也不知該如何管你的事。或許這就是代溝吧。”
老媽又長歎一聲,進廚房忙去了。
我撥通老師的電話——她家離桃潔家不足一公裏遠——向她簡述情況。
“沒問題。”她說,“明天我就去問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