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章 湖南省經濟可持續跨越式發展研究(上)(1 / 3)

第一節可持續發展論與可持續跨越式發展論

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和知識經濟的日益成熟,區域經濟發展在表現為多元化的同時,由於每一個區域經濟中經濟利益主體所實施的生產和經營過程所引起的產業結構布局和升級具有一定的規律性,從而呈現出一定的區域經濟發展模式。特別是二戰後,世界上許多原來十分落後的發展中國家和地區迅速崛起,發展本國本地區的國民經濟,取得了顯著成效。所以了解全球範圍內幾種典型區域經濟模式,對於湖南省如何利用自身優勢,采取非常規舉措,實施跨越式發展戰略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一)平衡增長與不平衡增長論

1.平衡增長論。

區域經濟平衡增長理論是在20世紀40年代後期提出來的。其基本觀點是:主張發展中國家和地區為擺脫貧窮和落後,在由傳統經濟轉向現代經濟過程中,應各個產業部門全麵地、大規模地投資,使各產業部門按一定比率全麵增長,進而實現工業化。

平衡增長理論有三種形式:一是“極端的”平衡增長理論,由美國經濟學家羅森斯坦-羅丹提出。他認為發展中國家和地區的經濟存在著三種不可分性,即社會固定資本不可分性;市場需求的不可分性和儲蓄不可分性。為克服三個不可分性,就隻有采取“大推進”的投資方式,即對各個工業部門同時按同一比率進行大規模投資,產生規模經濟效益,推動國民經濟各部門全麵增長。二是“溫和的”平衡增長理論,由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教授雷格納·納克斯提出。納克斯認為,貧窮是不發達的重要原因,而貧窮的自我維持和循環則是不發達的更重要更關鍵的原因。要改變邊緣區的貧窮就必須打破這種惡性循環。其辦法便是從資本的供給和需求兩個方麵把投資按不同比率分配給各產業部門,使各產業部門按不同速率得到平衡增長。三是“完善的”平衡增長理論,是由英國經濟學家保羅·斯特裏頓提出的。該理論既強調擴大投資規模對於克服發展中國家和地區經濟發展中存在的投入、加工、產出三個不可分性的重要作用,以取得工農業產品、消費品與資本品等各產業部門的平衡增長;也強調各產業部門之間應按不同的比率來實現全麵的發展,主張根據各個產業部門產品的需求彈性來安排不同的投資率和增長比例,優先發展個別重要部門以克服經濟發展的梗阻,最終實現各產業部門的平衡增長。

2.不平衡增長論。

區域經濟不平衡理論是美國經濟學家艾伯特·赫希曼1958年提出的,主要從現有資源稀缺和企業家缺乏等方麵,批評平衡增長理論隻強調大規模投資和全麵增長,忽略了有的建設項目因資金缺乏而可能出現經營虧損等情況,指出了平衡增長的不可行性,相應提出不平衡增長理論。他主張發展中國家和地區應集中有限的資本和資源,發展一部分重點地區和重點產業,以此帶動其他產業的發展。

不平衡增長理論的內容主要有三大部分:第一是“引致投資最大化”原理。赫希曼認為發展中國家和地區的資本有限,應優先投資發展直接生產性部門,等到直接生產性部門發展起來了,收入增加了,資本積累增多了之後,再投資發展基礎設施等投資規模大、建設周期長的產業部門。在直接生產性部門中也不是都同步發展,而是選擇其中那些能產生最大引致投資的部門優先發展。第二是“聯係效應”理論。赫希曼認為,凡價格與收入彈性大的產品,表明該產業的前向或後向聯係效應大,其引致投資也大。可通過重點投資這類產業的發展和擴張所產生的引致投資來促進前向或後向聯係產業的發展,從而帶動整個產業的發展。第三是“進口替代工業”優先發展論。赫希曼認為,發展中國家和地區應優先發展聯係效應較大的工業,特別是加工工業,把進口替代工業作為重點來發展。總之,在赫希曼看來,不平衡是高效率的,因為不平衡可創造許多發展機會,通過市場機製的作用會迫使社會對這種發展機會充分加以利用。

總的來說,平衡增長與不平衡增長在表麵上看是對立的,而在實質上卻是互補的。因為從長期的和全局的發展目標來看,發展應該是平衡的,才能建立起一個完整的國民經濟係統,國民經濟各部門也才能互相配合和促進,形成良性的循環。然而,從短期的發展過程而言,發展是不平衡的,是有先有後,有主有次的。因為社會資源是有限的,發展隻能有重點地展開。所以,平衡增長與不平衡增長是發展目標同發展過程的關係,社會經濟總是不斷地由不平衡到平衡,再由新的不平衡發展到高層次的平衡。

(二)梯度推移與反梯度推移論

1.梯度推移論。

梯度推移論的基本觀點是:在一個大的區域內,由於資源、地理以及曆史的原因,經濟技術的發展在各地區間總是不平衡的,客觀上形成了經濟技術的梯度。區域二元結構就是處於高梯度的核心區與處於低梯度的邊緣區並存的一種空間結構,二者之間的經濟聯係便產生了梯度轉移的經濟運動。所以首先扶植有條件的高梯度地區加快發展,然後再逐步依次向二級梯度、三級梯度的地區推移。隨著推移速度的加快,地區間的差距就可以逐步縮小,區域的二元結構便可最終消除。這種推移之所以能進行,一是作為擴散地的核心區有內在動力和外在的市場壓力,願意或主動進行推移;二是接受地的邊緣區有吸收擴散的需要,因為擴散有助於邊緣區經濟技術的發展。推移方向的選擇,主要取決於接受地引力場的狀況,如勞動力場、資源場、區位場、市場場、技術場、資金場等。正是由於引力場的強度和配置結構有差異,因此,梯度推移決不是板塊式的、整齊劃一的推移,而是在大順序的推移中,首先向梯度差較小的方向推移,向引力大於斥力的方向推移。這其間也會出現某些交錯,不排除局部地方某種條件下超越發展的可能性,但梯度推移的大趨勢是不可改變的。

2.反梯度推移論。

反梯度推移論基本觀點是:盡管地區間存在經濟技術水平的梯度,但這種現有的生產力水平的梯度順序不一定就是先進技術引進和經濟開發的順序。如果低梯度地區的經濟發展存在著比較好的外在經濟效應,且又有市場的需要,並具備必要的條件,就可以通過引進先進技術,進行大規模開發,實施超越發展,達到一定程度後便可向高一級梯度的地區進行反向推移。在這裏,反梯度推移應該看做邊緣區在市場競爭的過程中,不甘處於被動、依附和永遠落後的地位,而抓住機遇,運用有利的外部條件,突出自身的優勢,進行超常規的跨越式發展,試圖趕上發達地區的一種策略安排。其原因就在於處在高梯度的核心區所擴散的技術和產業,主要是核心區進行產業升級和技術更新時所淘汰出來的那些已進入衰退狀態的技術和產業,或者是低技術的勞動密集型產業,這種梯度推移隻能導致核心區集中發展高技術產業,而邊緣區主要發展低技術產業的狀態,使得邊緣區長期處於落後狀況,而且差距會越拉越大。應該說,這是邊緣區的生產者、經營者和決策者所不能長期接受的,他們必然要想方設法改變這種局麵。另外,邊緣區雖然從總體上經濟技術落後。但並不是所有的都落後。由於生產要素分布的不平衡,仍會有相對先進和條件優越的產品甚至產業。

因為邊緣區經濟的發展是多層次的,在技術層次高的領域當條件具備的時候便可以實施反梯度推移發展的策略,就經濟結構來說,對具有優勢和市場需要的產業或地區進行集中開發,給予某種優惠的政策扶植,這本身就是一種非均衡式的跨越式發展戰略。

(三)可持續發展論與可持續跨越式發展論

1.可持續發展的演變。

可持續發展概念有一個演變過程,它最早萌發於生態學。在對可再生資源例如漁業資源的開發利用過程中,人們為了避免竭澤而漁所可能帶來的後果,逐漸認識到,在同一時期的同一水域中,魚類的捕撈量應等於、並最好適當低於魚類的自然繁殖量。由此,在20世紀初,便提出了可持續產業這一概念。

可持續發展(SustainableDevelopment或譯為持續發展)作為一個明確的概念,是1980年在國際自然和自然資源保護聯盟(IUCN)發布的文件《世界自然保護戰略》(TheWorldConser-vationStrategy)中第一次出現的。

接著,1981年,美國農業科學家萊斯特·R.布朗出版了他的名著《建設一個持續發展的社會》(BuildingaSustainableDe-velopmentSociety),對可持續發展觀首次作了係統闡述。這本20萬字的專著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分詳細分析了土地沙化、資源耗竭、石油枯竭、糧食短缺等四個問題;第二部分探索了走向持續發展的途徑,提出了控製人口增長、保護資源基礎、開發可用再生資源等三大途徑,並對一個持續發展的社會作了多側麵的描述,探討了向持續發展社會過渡的途徑、阻力和觀念轉變等問題。這標誌著可持續發展的理論框架已具雛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