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黑夜(1 / 2)

黑夜

現實生活中,也總有鬧別扭的時候,可以是和自己的家人,自己的好朋友,總歸是在和自己過不去,因為有時候找不到存在的感覺。這也解釋了我為什麼也愛上了跑步的原因!

此刻,我已經沒辦法像鎮定自如的自己,心緒澎湃到無以複加,我更不知道自己的語言表達能力會不會在這煩躁的情緒帶動下,變得更加的遲鈍。

夜....夜得那麼美麗,有人歡笑卻有人在哭泣,塵封的記憶,殘留著邂逅的美麗,輾轉反側的我失眠在夜裏....你...你帶走的呼吸......一首歌就這樣在耳朵旁播著。解開外套放下礦泉水瓶,迎麵而來的風聲都擋不住思緒的激湧。

起初,默默無聲的跑著。

中途,一邊跑著一邊自言自語的說著話:“我是個白癡,我是個白癡,我是個王八蛋!”

後麵,喘著粗氣,再也說不出話了。腳步也跟著慢了下來,思維也開始混亂到不用再去想誰是王八蛋,誰是白癡。因為沒有力氣抱怨了,沒有力氣再去想亂七八糟的事了。本以為自己已經很累了,已經累到無法去想,無法言語,事實上我還有力氣讓自己不要停下來,盡管腳步已夠蹣跚,稍不注意就會被過往的人群撞一下,然後,腳後跟會不聽使喚,能想象一個無意識的人絆倒會摔得很痛很痛!

跑步是可以理清頭緒的,從什麼時候開始呢?

最簡單的是從聽一首歌開始,一首歌,一開始聽的時候,或許就是本能的覺得好聽。第二遍,通常聽的時候是跟歌沒關係的,而是跟人有關係,一個人什麼時候去聽,帶著什麼情緒去聽,這在聽者耳朵裏直接當作一首歌到底好不好聽的證據,可笑的是大多數人還真把這狀態當作了真理,嗬~說白了就是比別人高一檔次的視聽感受。第三遍,已經無味,或許也可以當作其他人的第一遍。簡稱—噪音,無興趣,更無興趣的是想知道這首歌到底想表達個什麼東西。可見,厭倦這東西,從來就有的!

也許......就是這樣,我漸漸不喜歡聽什麼流行歌曲之類的,反而更喜歡聽些純音樂,鋼琴二胡笛子之類,跑步的時候我甚至已經想好了,要是有人問起來:你為啥聽這些,以為自己高大上了?我就回答他(她):有歌詞的我聽得懂,沒有歌詞我聽不懂,所以我才聽。就這麼簡單!千篇一律的音樂誰會喜歡一輩子,而不變調耐聽的曲調才是一輩子。林夕固然作詞,詞不言曲也就廢,更談何有錦上添花的詞義,單獨看也就現代辭賦!

漸漸的連腳步都無法再邁步出去的時候,終於,我還是選擇了稍作休息,心跳以及脈搏跳得比平時高出了快一半還有多,吐著粗氣也沒辦法平複胸腔中的亂流氣息。

我倒下了,口水都吐不出來,汗水倒是早已經染濕了我後背,通常穿著白色或黑色貼身衣物,白色的大不了露點肌肉,黑色的就麻煩了,跑步回來的時候,我通常是選擇懶惰的不理衣物,隨處就亂扔了,等待的無非就是第二或是第三天黑色衣服上麵的‘尿床印記’而已,看到這裏無非評價就是一個‘懶’字,嗬~最看不管這些的人,捫心問問,不常洗衣服,穿髒亂扔,就真的說明一個人懶嗎,至少多年養成這種習慣的我來說,我是很懶,懶到特意另外花一個固定時間,一次洗完讀書時期一周穿過的髒衣服。經常聽說衣服隔久了再洗,衣服一般是穿不出來的。可是真要仔細算算買衣服的賬單,總是理虧的。衣服的周期跟手機更新換代的速度一樣快。而經常洗卻像新衣服的舊衣服恐怕早早的就已經塵封在口袋裏,和洗壞丟掉的衣服有得一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