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網絡文學像一灘死水,需要創新。
發表這本小說時發現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我竟然找不到合適的歸屬類型,隻好勉強把它劃到都市小說裏麵。
本書取材於西方乃至全球都很流行的冒險主義潮流小說,可在繁榮的中國網絡文學卻找不到一塊棲息之地,放眼一看,鋪天蓋地的魔法玄幻,穿越重生,都市異能……全是YY種馬型的小說,沒什麼實際意義,幾百萬字看完一片茫然,就像吃了一大堆方便食品,剛開始覺得飽飽的,可惜裏麵水分太多,很快就被消化掉了,沒什麼營養,看完後也沒什麼啟迪與哲理可以借鑒(當然像《誅仙》這種優秀的小說除外)。
中國人喜歡空想,而西方人更喜歡實踐,從葡萄牙人著名的航海家和探險家麥哲倫起,我就知道西方人以後必定稱霸全球,因為他們向狼一樣堅強倔強貪婪,喜歡冒險,他們擁有我們中國人自漢武帝後就消失了的行動主義武士精神,這讓我們這個古老而文明的民族汗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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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廢話不多說了,先提下這本小說吧。
想要成為一本暢銷的商業小說,必須具備三要素:
一成長。 二勝利。
三美女。(說高尚點是愛情,說庸俗點是性)
【本書大綱】
本故事發生在拉丁美洲加勒比地區法屬圭亞那北麵的一個遙遠而被人遺忘的荒島上,男主角陳明宇是個在中國雲南邊境服役四年的解放軍特種兵,有著冷俊清晰的腦子和健壯性感的肌肉,期間和形形**的武裝販毒份子,偷渡者,敵國潛伏者進行過殘酷激烈的戰鬥,積累了豐富的軍事經驗和野外生存能力,退役後迫於生計跑到歐洲的法國參加了外籍軍團,也就是常人說的雇傭兵,去執行醜陋肮髒,危險的刺殺任務,為那些軍閥政客充當實施政治陰謀的走狗爪牙,而一旦任務失敗,他們就被當作恐怖份子圍剿,在一次行動失敗後,陳明宇以涉嫌恐怖活動為由被法國政府流放到遙遠的法屬圭亞那的聖馬丁島上服苦役,法屬圭亞那是法國的一個海外屬地和一個地區。北臨大西洋,東部和南部緊鄰巴西,西邊與蘇裏南相接。該國狹窄的海岸線低於海平麵,因而逐漸形成大草原。內陸自丘陵到高山地帶被茂密的森林所覆蓋。海岸主要與紅樹屬植物沼澤地連成沙灘。動物包括巨猿,中南美洲的鱷魚、馬來貘、美洲豹和食蟻獸和蟒蛇,想想吧!烈日,高溫,瘧疾,吃人的猛獸……看來我們的主角的日子可不好過,真是苦不堪言呐!
更禍不單行的是碰上罕見的火山大噴發,遮雲掩日的炙熱岩漿和火山灰席卷而來,吞噬著所有的生靈。還好我們的男主角在危機關頭爬上了最後一艘小木船逃命,更幸運的是有位冷酷性感的金發美女警察艾米莉同行,哇!天使般的娃娃臉蛋,36D傲人的魔鬼身材,像牛奶一樣白皙的肌膚(不要罵我猥瑣,是男人都不能免俗)最主要的是艾米莉是個暴力MM,整日戴個墨鏡,拎著FAMAS步槍,大腿上掛著一把沙漠之鷹,皮靴裏還插著一把匕首。(用俺們的話就叫裝B,嘿嘿!)
這艘諾亞方舟載著兩位倒黴的可憐蟲最終漂流到一個不為人之的原始荒島上,過著像原始人那樣茹毛飲血的生活,製作簡陋的陷阱,用石頭打磨成長矛,用樹枝,藤條和堅硬的蘆杆製作弓箭來狩獵,仿佛回到史前的石器時代,在滿地的大塊頭猛獸的島上,危險無處不在,在大自然麵前人的力量顯的那麼渺小,一不小心偷雞不成失把米,獵物沒打著反倒成了野獸的美餐,哎,這日子簡直沒法過了。
在說我們的女主角打心裏就歧視這個粗俗無理,貪婪自私,冷血殘忍充當殺手的東方小子,而陳明宇也對她產生厭惡的感覺,覺得艾米莉高高在上,嬌生慣養,滿腦子的偏見,最氣人的是每次都心安理得的將他辛苦獲取的獵物大肆的享用,因為她總拿中世紀歐洲武士的那一套虛偽的紳士風度來要挾陳明宇,更深層的原因是艾米莉掌握唯一的先進大殺器——沙漠之鷹,一槍能打死野牛的手槍!也就是說可憐的男主角的生命控製在她手裏。我們的男主角最終無法忍受像奴隸般的日子,他逃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