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喵喵喵喵喵(2 / 2)

不叫“長得帥但隻會寫兒歌的小弟弟”!

而且,演唱權也不給,隻能在這個節目上唱。出了這個節目,她想要唱這首歌,需要經過林宇的允許。

說白了,在其他地方,以後不管什麼時候,她都沒權自己唱這首歌!

知道為什麼辦這樣的一檔節目嗎?

這是要讓我們這些娛樂圈的姐姐們,還你們這些小弟弟飛!

帶你們這些小弟弟賺錢!

你卻拿出這樣一份苛刻的合同,真以為自己是曲爹啊!

如果是曲爹,我倒是願意。

倒貼我都願意。

可惜!

你不是!

你能不能憑借這個節目出道,就看你舍不舍得付出!

有舍就有得!

年輕人,總喜歡得到,卻不想付出。

哼!

失敗!

林玲芝邊看合同,邊在心裏罵著林宇,感覺這種沒有簽娛樂公司的藝人就是蠢貨。

算了,就這破歌,如果不是為了做節目,跪下求老娘,老娘也不唱!

幸好,公司早有安排,第二輪會換到別人組隊。

節目的規則,其實就是每個姐姐都與一個帥弟唱作人合作一次。

所以,算了算了,就當打發叫花子。

林玲芝拿過筆,刷刷刷簽上自己的名字。

她心裏咒罵著林宇,臉上卻露出關心的微笑。

“放心,我一定會用心唱好這首歌,讓你多掙點錢孝敬父母。”

她將簽完字的合同遞給林宇。

“接下來,也為了你的錢,你要用心教我哦?”

林宇看了下林玲芝的簽名,對她抱以微笑。

“玲芝姐安心啦。這首就是專門為你量身打造,可以讓你一夜火遍大江南北!”

彈幕裏,都在誇林玲芝態度很好,位置擺得很正,很會照顧小弟弟。

“女神還說要用心唱好歌!”

“林宇說什麼?專門為玲芝姐量身打造?他以為他是誰?他以為自己是曲爹?”

“還說什麼一夜火遍大江南北,真會吹。”

“毛沒長齊,牛*就會吹上天!”

如果林宇看到這些彈幕,就能猜到應該是其他唱作人買的水軍來黑他。

或者不是參加節目的藝人買的水軍,也會是所簽的娛樂公司買的水軍。

像林宇這種沒有娛樂公司在身後的,隻能靠一點點可憐的自來粉。

“我先教你唱,唱熟了我們再練動作。”

“還有動作?我不會唱跳啊!”

“不是唱跳,等你練熟了這歌,我告訴你怎麼做,你就知道了。”

林玲芝對林宇的說法並不抱希望。這樣的歌詞,能配上什麼樣的動作?

如果是兔子,還可以說學兔子蹦蹦跳。

這是貓耶。

難道走貓步?

那她倒是會走。

可以說,在參加節目的十個女人裏麵,她最會走貓步。

她稱第二,沒人敢稱第一。

要知道,她曾經號稱國內第一名模!

就這份量,走貓步誰能與她爭鋒?

如果真是走貓步的話,這首歌倒真是為她量身打造的。

隻是這歌詞,慘不忍睹!

她都不好意思唱!

怕唱這樣的歌,走起貓步要扭到腳。

算了,隨他去吧。

救不了了。

立好自己的人設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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