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阿姨們也需要安慰(1 / 2)

林宇與節目組簽了一份合同,林宇因個人原因退出《禦浪乘風的姐姐》節目。

因為林宇自己退出節目,節目組將不再支付林宇的出場費。

也就是說,林宇參加的四輪節目白參加了,節目組不會支付報酬。

當然,那幾首歌的分成合同仍然有效。

雙方對此次退出節目事宜均有保密責任,不得擅自對外公開。

原本合同要求林宇不得因此發布對節目組不利的消息和言論,但被林宇要求修改。

這個條件應該是對雙方都有約束力的。

節目組要求林宇不得發布對節目組不利的消息和言論,同樣的節目組也不得發布對林宇不利的消息和言論。

林宇認為,雙方是對等的,不是誰求著誰。

同時,林宇指出了合同裏不少對他不利的條款和陷阱,均要修改後才會簽約。

看到林宇如此犀利,製片人和三家娛樂公司的人終於相信林宇是懂法的。

不僅懂法,對合同的條款和陷阱還很精通。

不需要律師,他自己一眼就能看出來。

有些如果不是專業律師,還真的不一定能看出來的陷阱,林宇硬是一眼就指出來了。

這讓製片人不敢再對林宇小花招。

畢竟,對於整個《禦浪乘風的姐姐》的節目來說,才是掙大錢掙名聲的事。

相比於整個節目,林宇就是芝麻。不能因為芝麻,丟掉大西瓜。

林宇也暗暗慶幸自己前世混跡娛樂圈,見識過許多肮髒的事和坑人的陷阱。

否則,他還真的不一定能把那些不利的條款和陷阱給指出來,讓對方修改。

娛樂圈,其實也就表麵光鮮。

至於《學貓叫》《九兒》《愛你》《月亮之上》這四首歌,等唐晶、王靈淩、楊薇玲參加完這次《禦浪乘風的姐姐》綜藝,再重新錄一個版本上傳。

新版本的收益,就沒《禦浪乘風的姐姐》節目組什麼事了。

當然,節目組的版本依然還會在網上,肯定也會有人喜歡或下載節目的現場版本。

談妥、簽完協議,林宇回別墅就收拾行李,連夜飛回帝都。

在去機場的路上,他薇信楊薇玲、王靈淩、唐晶、林玲芝,告訴她們因為個人原因,退出《禦浪乘風的姐姐》節目。

還讓她們不用擔心,這是他自願的,不存在別的原因。

對於原來變好的出場費節目組不願支付的事,林宇並不糾結。

原本他這種新人出道,出場費就少得可憐。

五萬元都不到!

他卻是借著《禦浪乘風的姐姐》這個綜藝節目震驚歌壇。

這樣算下來,等於他花了不到五萬元給自己做廣告、做推廣,蹭《禦浪乘風的姐姐》這個綜藝節目帶自己飛。

劃不劃算?

當然劃算!

林宇還賺翻了!

自然要大度一點,不對節目組斤斤計較。

林玲芝最先打電話給林宇。

原來她聽說林宇沒跟隨大家一起回別墅後,就一直想和林宇聯係,關心林宇。

手機就在她手上,所以她回複得快。

林玲芝先是安慰林宇,然後說簽有公司,沒辦法幫林宇什麼,想要退出節目也做不到,真的身不由己。

對於林玲芝的話,林宇並不相信。

不過林玲芝能說這樣的話,也算她會維持人設。

沒什麼的,娛樂圈就是這樣,大家都在演戲。

唐晶第二個打電話來。

“林老師,手機剛才不在身邊。發生了什麼事,是不是他們威脅你了?”

“晶姐,你應該換個角度想,我這麼有才華,為什麼還要困在這個節目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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