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開公司要會算賬(1 / 2)

車裏,何菁不停地說,林宇歪著腦袋在聽。

似乎很認真地聽,卻似乎沒有什麼表示。

何菁講得口水都幹,拿過一瓶水邊擰邊問林宇:

“小宇,我說得嗓子都冒煙了,你好歹吱一聲啊。”

“吱——”林宇真的吱了一聲。

“噗嗤——”

後座的程美笑了。

“你還真吱啊。

給句痛快話,別像個婆娘似的。

你撲倒咱家小美的時候,怎麼沒見你猶豫?”

“菁姐,不是那樣的,你誤會……”程美想要解釋。

何菁打斷她。

“別解釋,解釋就是掩飾。”

又對林宇道:

“小宇,你也不想其他人知道你和小美的事吧?”

“菁姐,我先問一問你,你開廣告公司,那你知道品牌嗎?

知道品牌運營嗎?

知道品牌價值嗎?”

何菁驚訝地上下打量起林宇。

“不對啊,你是藝術學院的,不是工商學院的。

你會作曲寫歌,會吹拉彈唱也就罷了,難道你連廣告營銷也會?”

“課外看過一點。你就說你懂不懂吧。”

“廢話,我不懂我敢說開廣告公司?”

“行,算你懂了……”

“什麼叫算我懂了……”

“那我問你,你要我投多少錢?”

何菁想了想,小心地開口道:

“五十萬?”

“五十萬我占多少股?”

“目前計劃是兩百萬。我出一百萬,還有五十是拉其他人入股。那些人有關係,有關係好辦事。”

“好。現在我們說回到品牌價值。

我現在也算是有點名氣了,將來再多寫幾首歌,會更有名氣。

再唱幾首歌,就更有名氣。

我的名氣,就是我的品牌價值。

我成為公司的股東之一,你肯定不會放著我的名氣不利用,對吧。”

何菁不好意思地笑起來。

利用林宇的名氣,就是她的目的之一。

沒想到,竟然被林宇識破了!

這個林宇,才十九歲,整天埋頭練樂器、作曲、寫歌,怎麼對廣告、商業這麼熟悉?

難道這就是妖孽與天才的區別嗎?

天才隻是一項專精。

妖孽是什麼都會,什麼都精!

真想把林宇的腦袋劈開,看看裏麵是什麼構造。

“看來,你也是承認我的名氣有品牌價值。

既然有價值,在評估時就加入評估當中。

我覺得我的名氣名聲肯定比五十萬要多。

不過,看著何院長的麵子上,我就按五十萬算。”

何菁似乎意識到林宇說的是什麼意思,臉上神情漸漸變得有些傻。

“所以,我決定投資你的廣告公司。

以我名氣的品牌價值,按五十萬折算投入。”

林宇伸手拍拍何菁的肩膀。

“如果你覺得可以,起草好合同,給我簽字。”

程美在後座看到何菁徹底傻眼的樣子,不敢笑出聲,隻好捂嘴偷笑。

何菁覺得自己的腦子有點不夠用。

怎麼總覺得哪裏不對?

她是來找林宇要投資,把林宇拉入她開的廣告公司。

這樣既能借林宇的名氣開展業務,還能讓林宇當她的小弟,更能解決開公司的部分資金。

結果,現在怎麼跟自己被林宇白瓢一樣?

“等等,你讓我捋一捋。”

“你慢慢想,我趕飛機。”

“趕個屁飛機,還有一個小時呢。”

不到一個小時,提前三十分鍾關閉辦理登機手續。他們已經機場,隻不過何菁拉著林宇談開廣告公司的事,不讓林宇下車。

“小宇,你這樣不對。不能一分錢不出,就白瓢一個廣告公司,天下沒有這樣白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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