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裏,何菁不停地說,林宇歪著腦袋在聽。
似乎很認真地聽,卻似乎沒有什麼表示。
何菁講得口水都幹,拿過一瓶水邊擰邊問林宇:
“小宇,我說得嗓子都冒煙了,你好歹吱一聲啊。”
“吱——”林宇真的吱了一聲。
“噗嗤——”
後座的程美笑了。
“你還真吱啊。
給句痛快話,別像個婆娘似的。
你撲倒咱家小美的時候,怎麼沒見你猶豫?”
“菁姐,不是那樣的,你誤會……”程美想要解釋。
何菁打斷她。
“別解釋,解釋就是掩飾。”
又對林宇道:
“小宇,你也不想其他人知道你和小美的事吧?”
“菁姐,我先問一問你,你開廣告公司,那你知道品牌嗎?
知道品牌運營嗎?
知道品牌價值嗎?”
何菁驚訝地上下打量起林宇。
“不對啊,你是藝術學院的,不是工商學院的。
你會作曲寫歌,會吹拉彈唱也就罷了,難道你連廣告營銷也會?”
“課外看過一點。你就說你懂不懂吧。”
“廢話,我不懂我敢說開廣告公司?”
“行,算你懂了……”
“什麼叫算我懂了……”
“那我問你,你要我投多少錢?”
何菁想了想,小心地開口道:
“五十萬?”
“五十萬我占多少股?”
“目前計劃是兩百萬。我出一百萬,還有五十是拉其他人入股。那些人有關係,有關係好辦事。”
“好。現在我們說回到品牌價值。
我現在也算是有點名氣了,將來再多寫幾首歌,會更有名氣。
再唱幾首歌,就更有名氣。
我的名氣,就是我的品牌價值。
我成為公司的股東之一,你肯定不會放著我的名氣不利用,對吧。”
何菁不好意思地笑起來。
利用林宇的名氣,就是她的目的之一。
沒想到,竟然被林宇識破了!
這個林宇,才十九歲,整天埋頭練樂器、作曲、寫歌,怎麼對廣告、商業這麼熟悉?
難道這就是妖孽與天才的區別嗎?
天才隻是一項專精。
妖孽是什麼都會,什麼都精!
真想把林宇的腦袋劈開,看看裏麵是什麼構造。
“看來,你也是承認我的名氣有品牌價值。
既然有價值,在評估時就加入評估當中。
我覺得我的名氣名聲肯定比五十萬要多。
不過,看著何院長的麵子上,我就按五十萬算。”
何菁似乎意識到林宇說的是什麼意思,臉上神情漸漸變得有些傻。
“所以,我決定投資你的廣告公司。
以我名氣的品牌價值,按五十萬折算投入。”
林宇伸手拍拍何菁的肩膀。
“如果你覺得可以,起草好合同,給我簽字。”
程美在後座看到何菁徹底傻眼的樣子,不敢笑出聲,隻好捂嘴偷笑。
何菁覺得自己的腦子有點不夠用。
怎麼總覺得哪裏不對?
她是來找林宇要投資,把林宇拉入她開的廣告公司。
這樣既能借林宇的名氣開展業務,還能讓林宇當她的小弟,更能解決開公司的部分資金。
結果,現在怎麼跟自己被林宇白瓢一樣?
“等等,你讓我捋一捋。”
“你慢慢想,我趕飛機。”
“趕個屁飛機,還有一個小時呢。”
不到一個小時,提前三十分鍾關閉辦理登機手續。他們已經機場,隻不過何菁拉著林宇談開廣告公司的事,不讓林宇下車。
“小宇,你這樣不對。不能一分錢不出,就白瓢一個廣告公司,天下沒有這樣白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