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萬和八千幸存者,之於兩千多萬人的童話市,無甚區別。
童話市如此,其他、絕大多數沒有被SB集團染指的城市和地區,更談不上了。
“你能這麼想便好,”淩歌還是在幫SB說話,“等咱們安頓下來,我會去一趟吉州島,找趙無極和趙小麥談一談。”
“可以的,畢竟,咱們都是人類,喪屍才是共同的敵人。”我說。
“更何況,”淩歌笑道,“從你這兒論,我和小麥還算是親人呢!”
“……這也能算?”
“異曲同攻嘛……”
“曲?”我問,什麼意思。
“彎曲的曲,你不知道那裏的形狀?”
我搖頭。
“曲徑通幽處,總該明白了吧?”淩歌笑道。
都什麼亂七八糟的,我還是搖頭,直到淩歌引導我,曲徑通幽了一回,我才恍然大悟!
厲害,九州文化,果然博大精深!
但我有傷在身,淩歌也沒有勉強,試試就走了。
次日早上,夏天和秦銘悅想先行動身,但我怕不久之後,她們回來,找不到我們(還沒決定好最後的落腳點),便讓她們先跟著大部隊,等安定下來後再說,也不差這一兩天。
列車繼續北上,沿途遇到的喪屍,越來越少了。
等到了這天傍晚,我們已經來到十家裝市,遇到了一些當地的幸存者,他們得知我們自南方來,非但沒有任何的敵意,反而很開心,因為當下,十家裝全城的喪屍,都已經南遷了,他們現在是城市的新主人!
淩歌推測,既然這裏是空城,那就說明,再往北的城市,也都變成了空城。
“就在這兒吧。”我拍板,不走了,這才連夜派出秦銘悅和夏天,分別去長安城和東北基地聯絡。
十家裝的幸存者不多,隻有一百來人,不過隊伍一直在壯大,不斷有躲在各個角落裏的幸存者出來,我讓人搞了一個大喇叭,錄音,說喪屍走了,號召大家出來,讓幾個人騎著摩托車,走街串巷,進行宣傳。
效果不錯,半天時間,就又出來三百來人,有的過來與我們聚集,有的不願意湊熱鬧,就留在原本的根據地,反正喪屍走了之後,滿城的資源隨便使用。
就是,蔬菜瓜果比較缺乏,本來北地這種東西就少,城市裏更是奇缺。
本地的幸存者,缺乏同一有效的指揮和靈導,淩歌問他們,願不願意歸我們管,統一起來,力量才更大。
他們一開始不太願意的樣子,意思說我們是外來者,又都是小女孩,他們是本地人,大多是成年男性,應該聽他們的。
於是淩歌,帶他們參觀了一下連葉支隊的訓練,耗費了一千多發紙蛋,就把他們給嚇唬住了。
但其中有個領頭的還是不服,撇嘴道:“隻不過是有槍罷了?”
“隻不過?”淩歌冷笑道,“槍隻是輔助,我們和你們不一樣,你們是躲起來與喪屍周旋,我們則是多次和喪屍正麵硬剛,個個身手了得,不信的話,你任選一個,和你過過招?”
淩歌假裝隨手一甩,指向團子所在的那群人,團子人家畢竟是女主播,靠顏值吃飯的,在眾女當中,相貌出類拔萃,果不其然,領頭的男子,一眼選中了團子,可能認為她長得好看,所以不能打(花瓶效應)。
但是,領頭者旁邊的一個女人拽了拽他的衣角:“老大,別中計,我看你還不如跟她試試!”
“啊哈?跟我?”淩歌笑得前仰後合,我們這幫人也都被逗樂了,團子雖然身法矯健,但她的戰鬥力和淩歌比起來,還差得很遠,團子的任何優勢,淩歌都有,而淩歌具有的各種專業技能,除了賣萌,團子一項也沒有。
“我就跟你打!”那個頭領被群嘲,臉色通紅地指著淩歌。
“我可是這幫人裏,除了他之外,”淩歌指了指我,“最厲害的那個喲,你確定,真的要跟我打?”
“你別忽悠了,”那個頭領看了我一眼,我已經恢複的差不多,頭上的紗布撤掉了,看不出是個傷殘人士,“我就跟你打!”
“那來吧,”淩歌站定,背起左手,“我讓你單手,再讓你雙腿,如果你還覺得不行,我再讓你一隻手,也行!”
“那不就剩下腦袋了?”曉曉笑道。
對方那個女人立馬抓住“破綻”,搶聲道:“有本事就用腦袋呀!”
“可以呀,來吧!”淩歌把右手也背在身後。
我坐在車頭上,笑著點著一支煙,不管讓什麼,結果都是一樣的。
這個頭領貌似練過一些搏擊技術,擺出來的姿勢,還算比較專業,舉起雙拳護住上半身,腳下輕快地小跳著,圍著淩歌打轉,尋找戰機,他越是謹慎,學員們越是覺得搞笑,嘲諷的聲音更加刺耳,頭領終於受不了,從淩歌背後出擊,一拳打向……不好意思,打在了空氣中,淩歌側身讓出身位,返身用皮股一頂,像是幾噸重的大錘一樣,直接把將近200斤重的該頭領,頂出去七八步,重重墩坐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