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作內容就是服從公司安排,直接搬到公司在魔都的總部,然後每天進行一段時間的直播和短視頻拍攝。

後麵可能還會有一些直播帶貨、拍攝廣告視頻的任務需要他配合。

而工作報酬是五千塊的保底工資,打賞收入每個月低於十萬的話他一分錢都分不到,高於十萬的部分他可以拿百分之二十。

這倒也不算是什麼霸王條款,畢竟個人包裝,團隊的工資,商務的洽談那些都是公司全包了。

人家出錢投資,還冒著有可能賠本的風險,收入上多拿一點也挺合理不是麼。

如果接到了代言,張小海的分成可以多一些,不過寶樂的這個代言他就隻能拿一成了。

不過這些並不是小海最為關心的內容,他反而覺得這個合約裏的一些條款有些寬鬆了。

尤其是每個月硬性的直播時長要求隻有一百個小時,換算一下平均每天三小時,這甚至都並不會太過影響到他原本的計劃。

“如果我想出道成為訓練師,公司會阻攔嗎?”

“當然不會啊,相反的,你去參賽公司還可以為你造勢,你失敗了就打造成挑戰現有的階級失敗的悲情英雄,然後回來繼續直播就好。

成功了的話那更好,隨著你人氣升高,公司可能還會多投入一些在你身上幫你提高實力。”

“好的,我要和我媽媽商量一下。”

“不過有些話我要說在前麵,一旦簽約,你的全平台賬號,包括但不限於圍脖、抖手、貼吧這些的所有權都是公司的了。

皮卡丘少年這一商標也一樣與你無關,千萬別想著等你紅了自己出去單幹,這種事想都不要想。”

“嗯這我知道,這些我不在意。”

張小海現在想的是如果簽約,那麼能夠獲得一筆預想之外的收入,再加上星視邦公司的名氣,這對他的發展肯定是有幫助的。

而他擔心的也隻是公司會對他有一些什麼限製,現在看來好像都能接受。

唯一的一個問題可能是合約年限有點長,上麵寫的是十年。

不過真等到那時候,他張小海說不定早就成為大師級寶可夢訓練家了,難道這什麼星視邦一個娛樂公司還能管得了他嗎?

先低調一點發育,能借助一下外力也未嚐不可。

“小海啊,媽媽也幫不了你什麼,如果你想好了,那我去簽字,你放心媽媽不會反對的。”

張小海剛準備說點什麼來說服劉佩珊,沒想到她直接同意了。

可能如果不是之前張小海擅闖秘境那件事,劉佩珊會說一些什麼老老實實上學將來找個正經工作之類的。

但當她差一點失去自己的兒子之後,她想開了,與其管這管那,不如讓兒子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再說了,她也攔不住啊。

“其他的我們這邊都沒有問題,合同年限能短一點嗎?”

“哎呀,這可不行,這簽約的時間限製要是短了,公司還能放心的在你身上投入嗎?你自己想想這個問題。”

……

最終,經過一番“友好”的協商,張小海的媽媽劉佩珊作為監護人在一份為期八年的合同上簽了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