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僅如此,往前走不了多遠,又有幾個尼姑和道士加入到遊行隊伍。
此時此刻,最高興的莫屬金阿水和林道道他們了。一個勁地朝沈耀豎大拇指,誇讚遊行路線選得好啊!
讀書人,就是雞賊!
事已至此,沈耀還能說什麼呢?隻能苦哈哈地笑笑,獨自承受心中的苦悶。
沿山坡下來,遊行隊伍轉入了市區,行至鼓樓附近,沈耀老遠就看到一塊碩大的招牌。
報社!這裏竟然有一家報社!
為什麼地圖上沒有標注?
早知道這裏有報社的話,沈耀打死也不會選擇這條路線。
之前參加遊行的人數雖多,但基本都是工人和宗教人士,相對來說,還是容易忽悠的。
報社就不一樣了,他們的員工可都是一些知識分子,有自己的主觀認知,根本不可能糊弄。
沈耀正考慮要不要馬上掉頭離開,就見有數十人從報社出來,迎著遊行隊伍走了過來。他們每個人的手中,都扛幾道著橫幅。
走入遊行隊伍,他們便按照隊伍長度分配橫幅,每隔十米左右,就有兩人扛起一道橫幅,且標語口號多種多樣,並不重複。這使得整個遊行隊伍看起來也不雜亂,井然有序。
金阿水和林道道看到這一幕,再也抑製不住心中的激動,由衷地佩服道:“耀哥兒,昨天問你的時候,你說對橫幅早有安排,我倆還不大相信,原來是擱這等我呢!”
沈耀一時不知道怎麼回答,隻能尷尬地傻笑。
金阿水和林道道還以為沈耀謙虛,更覺得這人可以深交。
看著一眼望不到頭的遊行隊伍,林道道突然靈光一現,提議道:“耀哥兒,你看今天咱們難得聚齊這麼多人,要是現在就回去,那就太可惜了。”
沈耀心裏一緊,警惕的問:“你想咋滴?”
林道道嘿嘿一笑:“不如我們把遊行路線改一下,直接去市政府吧!”
“好,太好了!哈哈!”金阿水第一個讚成。這可是他平生第一次參與的遊行,自然是把動靜鬧得越大越好。
沈耀麵露為難之色,遲疑道:“這……這突然改變路線,恐怕不妥吧?再說,市政府距離可不近,我擔心大家會體力不支啊!”
金阿水卻不以為意,擺手道:“怕什麼,咱們都是苦出身,沒那麼嬌貴。這麼點路,半個小時就能走到。”
“這……”沈耀還想推辭,卻一時找不到合適的理由。
金阿水看在眼裏,誤以為沈耀是身體吃不消,便自責地拍了拍自己的腦袋,說道:“瞧我這記性!耀哥兒你是讀書人,身體自然比不得我們這些粗人。”
“等著!”金阿水說完,便轉身向隊尾跑去。
不一會,楊俊才便拉著黃包車,跟隨金阿水而來。
“上去!”金阿水不由分說,拽著沈耀的手,一把將他拉上了黃包車。
“阿才,走,咱們去市政府。”
沈耀大吃一驚,自己站在車上,看似威風凜凜的,可不就是妥妥的出頭鳥嗎?
“不行,我這樣站著不穩當,還是下來步行吧。”
沈耀掙紮著就要下車,卻被金阿水攔住。
金阿水又是一招手,另有兩輛黃包車跟了過來,一左一右停在了楊俊才的旁邊。
金阿水和林道道跳上兩輛車,各自攙扶住沈耀的左右手。
三人矗立於黃包車之上,宛如戰神駕馭著三駕戰車,威風凜凜。身後則是一眼望不到頭的遊行長龍,翻騰滾動。
一行人,浩浩蕩蕩朝著市政府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