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官僚機構在極權國家的上層和地方、在國家幹預經濟的新機構內以及在組合製內外各種組織中增強了職能,加強了控製手段,因而得到飛速的發展、極大的膨脹,已達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但是,這僅僅是一個前兆。1936年後,由於實施自給自足政策以及國家逐步軍國主義化,官方和半官方工作人員又有巨大的增長。1932年,公職人員的數目比1923年增長94.4%;國家還進行行政改革,實行嚴格的紀律製度,同時保證他們具有穩定的工作崗位和明確的法律地位。戰前8年內,國家工作人員總數又有一個飛躍,從638329人增加到990000人。埃托雷·孔蒂指出,除部級機關和組合製機構外,還需加上黨(工資待遇比其他任何機構更為優厚)、工會聯合會和軍工聯合會等機構。在極權政權全盛時期,這一臃腫的官僚機構上層(1939年更為膨脹,大量有著特殊政績的“有靠山的人”不需經錄用考試就被納入國家編製)形成一個強大的官吏隊伍,他們在各經濟部(財政、貿易和外彙、農林、公共工程和通訊)以及在控製和領導特殊經濟活動(儲蓄、軍工生產等)的監督機構和特派員公署中擁有重要的職權。部分法西斯人士渴望經濟管理從傳統的行政機關轉到組合製機構手中,但遭到不斷膨脹並珍惜自身特權的各部官僚機構的反對;正是各部保證了國家幹預的各項主要措施的落實。另一方麵,首先是墨索裏尼不願把最重要的決策權交給組合製機構,害怕“這種雙軌製會削弱中央權力,增強地方和各行業的機構和利益”,害怕“意大利也出現專家統治(亞組合製),它必然企圖再次掌握國家大權”;大經濟集團也成功地反對了博塔伊及其同夥要求組合製擁有“計劃經濟”職能的傾向,以及要求把組合製的職權範圍從谘詢活動擴大到法製活動的企圖。
事實是——即使在舊國家機器上又簡單地加上一個組合製的管理,即使組合製雖有局限性,但還能影響自給自足政策的一些原則性決策——在決定意大利經濟重大方針政策時,私人集團和國家正統的或非正統的官僚機構間正出現一種“競爭共處”的局麵,並越來越多地賦予官僚機構促進和幹預工業、信貸、國內外貿易的重大任務。大工業的壟斷傾向得到國家機關和部分公共機構的支持而有所發展,生產資料生產部門通過這種或那種渠道得以迅速擴大;與之相反,土地所有製及其舊宗派家族的比重日益減輕。
如果一定要說法西斯時期有一個顯要的“社會集團”的話,那麼這個集團似乎是大工業和國家官僚機構的彙聚,而不是農業和工業的結合。由於半官方機構的鞏固和國家對經濟的幹預,這一彙聚在30年代實力大增,然而不可避免地受到行政機構低效力和寄生性這種消極的、相互製約的現象的“汙染”。當時,在意大利盛行的瓦爾拉和帕雷托的經濟全麵均衡論實際上沒有提供有效的手段來了解真正的發展過程,卻可以作為基礎用於從思想上和民族主義觀點上來解釋新國家是一種力挽狂瀾的事物,一種能使經濟製度合理化和調和各部利益衝突的官僚政權。另一方麵,法西斯極權政權建起的組合式新體製限製不了私人大集團在工會方麵的權力;然而,在共同管理有關發放貸款、調整稅收以及規定物價的全部公共機構方麵,或在製定有關基礎設施、貨幣政策、分配訂單和投資的關鍵性決定方麵,組合製對國家、各部科室和一些專門機構起著有效的保證作用。
發展和停滯是兩次大戰期間意大利社會現實的兩個矛盾因素,部分符合國際經濟周期的進程和結果,部分暴露出法西斯意大利落後的和生氣勃勃的“兩副麵孔”。此外,一方麵在積累資本和培養上層幹部方麵產生了一些國家按計劃進行幹預的手段,它必然在社會利潤和投資間的“剪刀差”以及南北二元化差異的基礎上極大地影響著二戰後的經濟方針和結構;另一方麵,法西斯采取的許多辦法在當時來說是十分軟弱的、無重大意義的。在國家領導下,通過建立或複興籌集中長期儲蓄和資金的銀行來重整信貸體製,控製投資和有選擇地使用籌集的資金,擴大基礎工業(機械、鋼鐵、電力、化工)並以壟斷形式加以鞏固,一些龍頭企業因建立巨大控股公司(愛迪生、伊菲)以及進一步卡特爾化(蒙泰卡蒂尼)而使自籌資金能力顯著增長(由於特殊利潤和國家訂貨),這一切有效地避免了國民經濟停滯不前,為私人資本和國家機器間相互緊密滲透以及為資本積累過程創造了條件。但是,這些和其他一些調整過程沒有在30年代再次引發一次新的、長期的經濟周期。1934年之後,極權政權改變方針,執行自給自足政策和重整軍備政策,大力增加電力、機床和精密機器、化學物質和合成材料的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