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成年禮
男子成年禮亦稱成丁禮。在古代稱冠禮。《禮記·曲禮上》“二十曰弱,冠。”《儀禮·士冠禮》規定為十九歲。古漢語中以“冠”表示男子年齡。童時不束發,垂髫。少年時束發為兩結,可上學,語雲:“束發受書”。冠禮後可結婚。行冠禮時,召集賓客,由長輩加冠,並賜字。
“字”也叫“表字”,“表”是“表明”、“表白”的意思,“字”具有表明、表白的作用。它表明、表白什麼?名的意思。一個漢字,有許多意思,取為名字,究竟取其什麼意思?如何確定這名字到底是什麼意思?此人父母長輩給他取這個名字,用意何在?這些,他的字可以告訴我們。例如,我們憑什麼認為“張學良”這個名字的意思是學習張良?因為他的字“漢卿”提醒了我們,把“學良”的意思確定了下來。下文舉到的“楊億”,這個“億”是量詞,是一個很大的單位。他的父母或長輩給他取名為“億”,用意何在?這名字中的“億”是什麼意思?是不是希望他成為億萬富翁的意思?不能確定。但是,看了他的字“大年”,我們可以知道,這“億”是指時間的,給他取名的人,希望他能活一億歲呢。“大年”就是長壽的意思,語出《莊子》。總之,字是用來確定、解釋、限製名的意思,或者對名的意思作各種各樣的補充的。
名與字之間的關係,有種種不同。有同義的,那是解釋性的,這樣的字很多,如張碧字太碧,李白字太白,杜甫字子美,張衡子子平,班固字孟堅,諸葛亮字孔明,諸葛瑾字子瑜,周瑜字公瑾,楊億字大年。有的字的意思,與名的意思正巧相反,這也有確定名的意思的作用,而且對名的意思作補充,中和一下,保持平衡和穩定,如韓愈字退之,晏殊字同叔,曾點字皙。更多的字,無法以同義還是反義來概括,隻能說與名出於同一個典故、名句,如顧八代字文起,劉過字改之,錢謙益字受之,王維字摩詰,張養浩字希孟,陳唐字希馮,陳樵字友漁,陳鵬年字北溟,陳祖範字亦韓。
女子的成年禮叫笄禮,於十五歲時行之。該女子盤發於頂成髻,用笄(簪)插住,就表示成年了。因此,古代漢語中,有“及笄”、“未笄”、“已笄”等說法。
由韓愈的文章中可以看出,即使是在當時,即使是當時的漢族士大夫,也早就沒有了行成年禮的習慣。但是,在許多地方,民間仍然是行成年禮的。如民國十一年鉛印本上海《法華鄉誌》雲:“古人冠而後字,斯禮久廢。今則農商子弟弱冠時,具酒食邀裏中士人題字,召鄉父老食之,謂之稱號。尚有古意。”又清道光五年刻本安徽《懷寧縣誌》雲:“凡冠禮,每以人日(正月初七)、上元或中秋舉行,家族親戚書其字額送於冠者之家。主人或父若兄,率冠者衣冠肅客。客入賀,坐定酒行,主人及冠者相繼酌客,客酢焉。席畢,冠者衣冠出拜客,客答拜,遂入拜父、母、兄,父、母、兄皆以成人勉之。客能歌,則歌古訓誡之曲相勉焉,亦祝雍頌意也。此禮村俗家家舉行,但謂之‘響號’,不知其為冠也。”清道光十年刻本安徽《太湖縣誌》雲:“冠,男十六以上,二十以內,諏吉日出祖先主於堂,父引子祭拜,乃命之冠。既加冠,複命之拜。自父母以下以次拜,而成禮焉。大夫士庶家,各以本等服色,無敢逾,戚友致賀,燕飲答之。笄,女十五以上將嫁,父母命之笄。諏吉日告於寢廟,父母、兄弟以次拜,成禮。有年幼先嫁,而後笄於婿家,非禮也。”福建福清等地,舊俗於結婚前幾天擇吉日行冠禮和笄禮,儀式比較繁縟(見《福清縣誌》)。浙江雙林鎮等地,於結婚那一天的淩晨行冠禮(見民國六年上海商務印書館鉛印本《雙林鎮誌》)。
又清朝施鴻保《閩雜記》卷七《賀字禮》雲:“古者冠而後字。今冠禮已久不行,而福寧府屬,猶有賀字之禮。男子成童以上,親友繹其名字,擇日具紅箋或帛,書‘恭贈某翁令幾君名某,敬字之曰某某’。鼓吹送至其家。其家設席相待。次日,其子各詣謝之。亦有乞字於鄉老賢士者。賀字之禮亦同。或貧不能宴客,則俟新歲,或其家有喜壽事日行之,可免別設酒食也。年至五十以上,又有賀號之禮,謂之別號,亦以紅箋、帛書曰:‘恭贈某翁號曰某某’。此猶古人五十以伯仲相稱遺意也。二者皆鄉俗之未盡忘古歟!”
近年有些學校,組織是年年滿十八歲的學生舉行成人儀式,有的還作成人宣誓,當然也少不了師長出席並發言,勉以成人之道。這是古代成人禮的繼續。社會盡管與古代已經大不相同了,但是,勉勵一個剛成年或即將成年的人在社會中當一個合格的成員,這是永遠不會過時的,永遠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