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十九 馮奉世傳第四十九(3 / 3)

馮奉世有九個兒子,四個女兒。長女馮媛被選進後宮,是元帝的昭儀,生下中山孝王劉興。元帝駕崩,馮媛作為中山王太後,跟隨兒子中山王劉興來到中山國。馮奉世的長子馮譚,通過太常舉薦為孝廉,擔任郎官,積累功績補任為天水郡司馬。馮奉世在西羌平叛時,馮譚擔任校尉,跟隨父親從軍有功,沒有來得及受到封賞,因病去世,馮譚的弟弟馮野王、馮逡、馮立、馮參後來都做了大官。

馮野王,字君卿,跟隨博士學習,精通《詩經》。在年輕時因為父親的職務,擔任太子家中庶子。馮野王年齡當時隻有十八歲,向朝廷上書,願意代理長安縣令。宣帝對於馮野王自報奮勇,提出這樣的請求,很欣賞,詢問丞相魏相,魏相認為不應該鼓勵。後來以工作優秀,馮野王補任為當陽縣長,轉任櫟陽縣令,又轉任為夏陽縣令。在元帝朝,馮野王升任為隴西郡太守,在任上,政績突出,升任為左馮翊。一年後,馮野王治下的池陽縣令並一貫貪汙,認為馮野王是外戚,年紀輕,仍然我行我素。馮野王的部屬督郵掾祋祤(duì yǔ)縣人趙都調查此事,查明縣令監守自盜十金,有罪,將其收捕。縣令並拒捕,被趙都當場斬殺。並的家人上書鳴冤,朝廷將案件交予廷尉調查。趙都來到廷尉署自殺,以此來證明此事與馮野王無關,京師人稱讚馮野王在部屬中享有威望,馮野王升任為大鴻臚。

幾年後,禦史大夫李延壽因病去世,在位的官員,很多人推薦馮野王。元帝派出尚書在二千石官員中選拔,馮野王在各方麵政績都是第一。元帝說:“我假若任用馮野王擔任三公,後世人會說我偏心於後宮親屬,而且會拿馮野王作為例子。”於是下詔,說:“剛強堅毅,無私無畏,大鴻臚馮野王在這些方麵做得很好。能言善辯,代表朝廷,出使四方,少府五鹿充宗當之無愧。廉潔節儉,太子少傅張譚堪稱楷模。任命少傅張譚擔任禦史大夫。”元帝從下級提拔重用張譚,越過馮野王,也是為了回避嫌疑,因為馮野王是馮昭儀的哥哥。馮野王為此而歎息,說:“別人因為是外戚,得到尊寵,我們兄弟因為是外戚,卻顯得低人一等!”馮野王雖然沒有做到三公,但仍然受到元帝信任,在當時很有名氣。

成帝繼位後,有關官員上奏,馮野王是諸侯王的舅舅,不宜在朝中擔任九卿。於是馮野王以同等級別出任上郡太守,成帝加賜黃金一百斤。朔方郡刺史蕭育密封上奏,推薦說:“馮野王品行高尚,能力超群,內足以輔弼朝政,外足以教化百姓。很惋惜像馮野王這樣的人才,不能在朝中與大臣們共謀國是。此前馮野王因為是諸侯王的舅舅,不得不在上郡出任太守,應該以賢才將馮野王召回朝中,表明國家內舉不避親,重用賢者。”成帝在做太子時,即知道馮野王的大名。恰好此時馮野王因病免職,病好後,又以原二千石官員身份負責黃河大堤的河防護理,繼而擔任琅琊郡太守。在當時,成帝的大舅陽平侯王鳳在朝中擔任大司馬大將軍,輔政已有八九年時間,由於多次發生災異,京兆尹王章向成帝諫言,暗指這是王鳳在朝中專權,造成的結果,不應該再繼續重用王鳳,同時推薦馮野王代替王鳳。成帝最初采納了王章的建議,而後又反悔,並且殺了王章(詳情記載在《元後傳》中)。此事與馮野王有關聯,馮野王為此而感到不安,遂托病在家中休息,假滿三個月後,請求再續假,與妻子回到杜陵縣修養,看病吃藥。大將軍王鳳暗示禦史中丞彈劾馮野王,說馮野王續假養病,卻在家中養尊處優,持虎符離開自己管理的郡界回家,作為朝廷官員,犯下不敬罪。杜欽當時是大將軍幕府閣僚,杜欽一向敬佩馮野王父子的為人,即寫信給王鳳,替馮野王說情:“我看到朝廷的規定是,二千石官員告假,路過長安,告知一聲就行了,並不另行專門請假。現在有關官員認為退休可以回家,請假不能回家,是將一種規定做了兩種解釋,失去朝廷重賞輕罰之意。官員考核三次,成績優秀,請求休假,可以準假;假滿三個月後請求續假,可以奏請皇上恩準。官員請假可以,皇上恩準的續假卻不行,這是讓規定失去輕重。而且二千石官員因病請假,回家養病,是有先例的,並沒有不準離開任職地域的規定。《左傳》中講:‘賞有疑慮,則行賞,以廣施恩德,激勵官員上進;罰有疑慮,則免罰,為的是謹慎用刑。這是對處理問題有疑問,應該采取的正確態度。’現在解釋法令,不顧已有的舊例,卻濫施不敬罪,將大臣置於犯罪的境遇,違背了慎刑重賞的古訓。二千石官員,千裏之外,為國家管理地方,負有軍事重任,不宜離開,也要在製定新法令之後,再按照新法令處理類似的情況,而馮野王此次所犯錯誤,是在製定法令之前。賞罰都要講究信用,不能不慎重考慮。”王鳳不予理睬,還是免去了馮野王的職務。郡國二千石官員,有病不能請假回家,從此次開始。

在當時,馮野王繼承父親的關內侯爵位,被免官回到封邑。幾年後,年紀大了,在家中去世。兒子馮座繼承爵位,一直到孫子,因為中山王太後的事情,而受到牽連,爵位斷絕。

馮逡,字子產,熟悉《易經》。通過太常舉薦為孝廉,在宮中擔任郎官,補為謁者。元帝建昭年間(公元前38-前34年),馮逡經推選擔任複土校尉。通過光祿勳於永推薦茂材,馮逡又擔任了美陽縣令。積累政績後,升任為長樂宮護衛司馬,清河郡都尉,隴西郡太守。在任期間,馮逡廉潔公平,年紀隻有四十幾歲,因病在任上去世。在都尉任上,馮逡曾經諫言方略,修整河堤(詳情記載在《溝洫誌》中)。

馮立,字聖卿,熟悉《春秋》。因為父親的職務在宮中擔任郎官,後來升任為諸曹。元帝竟寧年間(公元前33年),馮立以諸侯王舅舅身份,擔任五原郡屬國都尉。幾年後,又升任為五原郡太守,轉任西河郡、上郡,擔任郡太守。馮立在任上為官清廉、公正,處理政事的方式與野馮王有相似之處,但是更有智慧,懂得通過恩賞激勵屬下,重視教化作用。當地官員百姓因為此而稱頌馮野王、馮立,這一前一後兩位太守,編歌謠說:“大馮君,小馮君,兄弟任職相因循,聰明賢德惠吏民,政如魯、衛德比鄰,周公、康叔猶二君。”再後來馮立轉任為東海郡太守,因患有風濕病,身體麻痹。成帝聽說後,又將馮立轉任為太原郡太守。馮立先後在五個郡,擔任太守,每個地方的任職,都有政績。年紀老了,馮立在任上去世。

馮參,字叔平,對《尚書》很有研究。年輕時擔任過黃門郎兼任給事中,在宮內宿衛十幾年。馮參為人嚴謹,進退彬彬有禮,姿容端莊、嚴肅。馮參還是馮昭儀的小弟弟,由於為人嚴肅恭謹,待人不苟言笑,嚴厲得讓人感到畏懼,始終沒有得到皇帝重用。元帝竟寧年間(公元前33年),馮參以諸侯王舅舅身份,補任為渭陵(漢元帝陵寢)縣食官令。因為有病,又改任為陵寢中郎官。後來在成帝朝,成帝有詔,不必過於操勞。成帝陽朔年間(公元前24-前21年),中山王到長安來朝見成帝,馮參被提拔為上河郡農都尉。因病免官,病愈後馮參重新擔任渭陵縣陵寢中郎官。成帝永始年間(公元前16-前13年),馮參被越級提拔為代郡太守。因為邊郡路途遙遠,又改任為安定郡太守。幾年後,因病離職,病好後,擔任諫議大夫,而後擔任都水官,負責左馮翊地區的水利工作。成帝綏和年間(公元前8-前7年),成帝立定陶王劉欣為皇太子,中山王不再有繼承皇位的機會,為此成帝封中山王的舅舅馮參為宜鄉侯,以此來寬慰中山王。馮參來到封邑,上書請求到中山國看望中山王、王太後。還沒有抵達,中山王劉興病逝。中山王生病時,曾經上奏成帝,希望能夠將馮參的爵位改封在關內,將食邑安排在長安。成帝可憐兄弟在病中提出的請求,下詔說:“中山孝王短命早逝,希望將舅舅馮參的宜鄉侯改封在關內,回到長安居住,朕很感動。馮參可以回到京師長安,以列侯身份,享受奉朝請的待遇。”成帝五個封侯的舅舅,很敬畏馮參。丞相翟方進也很敬重馮參,多次對馮參說:“規矩實在是太多。君侯在前朝,因為是諸侯王的舅舅,按照當時的規定,不能夠在朝廷任職,而今成帝的舅舅,五人在同一天受封為列侯,身份甚為尊貴。此後你與他們在一起,要謙遜一些,以示尊重。君侯如果仍然是儀態嚴肅,對五侯不能表示出謙恭,恐怕對自身不利。”馮參一向以禮儀為重,始終難以改變個性。過了不久,哀帝繼位,哀帝的祖母傅太後在朝中顯貴,因為此前在後宮與馮參的姐姐中山王太後有過矛盾,傅太後誣陷中山王太後詛咒皇上,犯下大逆罪,詳情記載在《外戚傳》。馮參以太後親屬的身份受到牽連而獲罪,謁者帶著詔書,召馮參到廷尉署去,馮參遂自殺。臨死之前,仰天長歎道:“馮參父子兄弟均為朝廷大臣,臣貴為列侯,而今卻身負惡名而死,姊弟不敢愛惜性命,痛心的是以何麵目再去見地下的先人!”為此而死去的有十七人,眾人莫不感到可憐、惋惜。馮氏宗族最終全部遷回老家。

讚辭如下:《詩經》中說:“抑抑威儀,惟德之隅。”宜鄉侯馮參鞠躬盡瘁,崇尚道義,擇地而行,可謂是仁人君子,最終死於誣陷,難以自救,令人哀歎!讒邪猖獗,忠良遇害,自古以來,莫不如此。因此在春秋時,伯奇遭遇流放,孟子慘遭宮刑,申生自縊身死,屈原汨羅沉江,《詩經·小弁》為此做詩,《離騷》為此而述發憤懣。《詩經》中說:“內心憂傷,涕淚滂沱。”馮參姊弟,同樣令人哀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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