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這麼晚出來打球,其他隊友也是一樣,可他們就沒事,為什麼你就有事?我看你分明是他們那邊的。”
“好,是我搞得輸掉了比賽,你又怎麼樣?”
“好,既然你這樣說,以後我王瞑沒你這個朋友。”
“沒有就沒有,老子不希罕。”我說完就向門外走去,身後還有許多隊友拉著我。但我一個甩身,就擺脫了他們的手。正當我走出門時,一個女生出現在我麵前。
她叫“謝殷”17歲,我的第一個女朋友。
“楓,我有件事要和你說。”她顯得一臉難堪。
“什麼事?說吧。”
“我……我……我們……分手吧。”
“什麼?分手?為什麼?”我的聲音在顫抖。
“因為,我愛上了別人。”
“不,不,你不……”
“楓,我們分手吧,我不適合你。”她說完就跑了出去,隻留下我一個人傻傻的站在那裏。
或許,今天是上帝要我離開所有的親人吧,我的心裏一直在回蕩這她、他的聲音。這時,天下起了小雨,我回到家時以經是2點多了。我默默的蹲在一旁,呆呆的看著她、他的照片。我想起了初三時的我,那時我也有一個喜歡的女孩。可是,是我太虛偽了吧,班上的女孩沒一個和我說話的,沒一個理我。(想想,那時正是青春期,沒異性理睬會是怎樣)
我記得我做在最後麵,而後麵的全是班上的一些成績差的,我當時正想好好讀書,可是所有的同學、老師多當我不存在,我沒有朋友,唯一能陪伴我的是孤單、寂寞。在加上當時正處在叛逆時期,天天和父母吵架,天天泡在網吧。在學校,唯一能給我快樂的是籃球,我隻能一個人孤獨的站在球場上,默默的投著籃。
我所做的隻是不斷的重複著投籃練習,練多了就會準確,練多了我就不會孤獨,練多了就會有自信。
那時,就像現在一樣,沒有父母的關心,沒有朋友的支持,沒有愛人的關懷,陪伴我的也隻有孤獨與寂寞。我默默的望著落下的雨水,我在想:為什麼世間的人們這麼絕情?為什麼我找不到我應有的愛?為什麼我會孤獨?
最後,我覺定我還是離開所有的人,離開這不屬於我的地方,我應該回到我應該去的地方。最終我決定搬家,搬到沒有人認識我的地方。這時,我突然領會到徐誌摩的“再別康橋”中的一句:輕輕的我走了,正如我輕輕地來,我揮一揮衣秀,不帶走一片雲彩。今天我走了,我要離開這個地方,離開這是非之地。
我寫了一封信在桌上,上麵還有這個月的房租,這是給包租公的。簡單的收拾行李之後,我走出了這間房子,走出了這個城市。1年前,我為了躲避父母來到了這裏,這次又要因為愛人、朋友離開這個城市。在A市的廣場上,我揮了揮手,告別了A市。在車上,我睡著了,等我醒來,已經是另一天,我也到達了C市。在C
市,我簡單的找了一間房子,租了下來。這個地方很好,樓下就是飯店,隨時可以叫飯。而且房租也不是很貴,我在C
市開始了我的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