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國務院批準成都、重慶兩地為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改革的內容涉及城鄉發展的方方麵麵,其中農村土地產權改革是重點和難點。筆者作為成都市社科研究工作者,親曆了成都農村產權改革的全過程,對於改革之初關於農村產權改革方向的爭論印象深刻。實際上,對於農村土地確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都市各界都有比較一致的認識,那就是:農村產權改革是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的核心和關鍵所在。農村土地確權是農村產權改革的基礎,農村土地確權應該為活化農村存量土地資源要素,提高農村土地資源的配置效率和促進城鄉要素資源的雙向流動與優化配置打下基礎,即所謂“確權是基礎,流轉是關鍵”。但是,在關於土地確權的方向問題上卻存在著比較嚴重的分歧。成都市在農村土地確權試點中,確定的確權方向是將包括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農戶宅基地、農戶承包地等農村各類土地使用權確權到戶,即所謂“確實權,頒鐵證”。這一確權方向受到了一些學者的質疑,並且在試點過程中也受到農村基層不同程度的抵製,一些地方隻是將農村土地確權進行到組一級,這一做法隨後被強行糾正。成都進行農村土地確權後,為促進農村土地流轉,設立了農村土地產權交易所。但在產權邊界確定、產權交易市場配套的情況下,農村土地流轉的情形卻並不盡如人意,應該說,以市場化機製引導農村土地資源優化配置的產權改革的目的並沒有完全實現。這就引發了筆者的思考。自古以來,中國不缺乏自上而下進行土地製度改革而取得成功的先例,如秦的商鞅變法和北魏均田製改革,但更多的是此類改革失敗的例證,如王莽的王田製改革、王安石變法等。農村土地製度的公有製與私有製之爭,不隻是當今的事,自古就存在。中國土地製度變革的方向和邏輯,實際上在中國五千年文明史中已經有了比較清晰的脈絡。中國現今土地製度不過是中國五千年土地製度變遷史的一個延伸結果,其製度形態的變遷方向仍然受到曆史邏輯的製約。當今土地製度改革的方向、決定改革成敗的關鍵性因素等問題,還必須從中國土地製度變遷的曆史中去尋找借鑒和答案。因此,在研究如何進行當今的土地製度改革時,有必要對中國土地製度變革的曆史有所了解和借鑒。

筆者從事經濟研究工作多年,長期關注製度經濟學和產權經濟學理論,在這些領域的學習和研究中,深感經濟史研究的重要與必要,但對經濟史學研究大多處於“臨淵羨魚”的狀態,今不揣冒昧“退而結網”,方知自己學識淺陋,在經濟史學的海洋中真是“四顧皆茫然”。經濟史學是經濟學與曆史學結合的綜合性學科,研究方法是偏重於經濟學還是偏重於曆史學,則取決於研究者個人的學養和偏好,而熟練掌握經濟學和曆史學的研究手段和方法是對一個經濟史學研究者的基本要求。筆者對於經濟學和曆史學的研究方法和手段都談不上駕輕就熟,更談不上對二者從心所欲的有機結合,因此,在寫作過程中處處有黔驢技窮的感覺。好在前人在經濟史學方麵的豐富成果為筆者的學習研究提供了深厚的土壤,筆者需要做的就是以勤勉彌補自身的笨拙,以謙虛的態度博采眾長,以此努力形成自己的研究成果。在此,筆者必須向那些不能一一羅列的經濟史學研究的前輩和作者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和最真摯的感謝!

鍾懷宇

201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