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回惡人告狀鬼神鑒玉帝致電仨神仙
話說悟空和龍王見鯊魚們吃盡了賭徒,他們回龍宮休息,一夜無話
第二天早上,正是約好到鐵器鋪拿一百萬塊錢的日子,用完早餐他們就出發,龍王送三位哥哥到岸上他說:“我已經完成了扛棒治病的任務,我回去抓緊時間治水,就不跟師兄們去了。”
悟空允許,於是隻有他們仨去鐵器鋪,須臾他們到了鐵器鋪門口,還是那位夥計接他們進門,引他們到接待室,何經理已在那兒等他們,他對悟空說:“要錢沒有,我們打不過你們,咱們法院見,今天九點鍾開庭。”
說完何經理不理他們,他走了。
上法院打官司對悟空和八戒來說是大姑娘出嫁頭一次。他們有些急,不知怎麼辦,也沒有準備。對上法院沙和尚略知一二,他對悟空說:“不怕,上法院就是上公堂,我們不理虧,去和他們對堂,他告狀也不先跟我們說一說,常言道:惡人先告狀。告人死罪得死罪。”
八戒說:“有一句話我記不清了,什麼衙門開?”
沙僧說:“哦——,我知道,知道,那句老話是這樣說的:天下衙門朝南開,有理沒錢莫進來。”
八戒說:“對對,就是這樣說的。”
悟空說:“那年閻王爺的閻王殿我都敢闖,鬧得閻王直求饒,走!咱們去,不去一百萬塊不丟了,不給進去,咱們一路打進去,試試我的金箍棒修的怎麼樣?”
沙僧問:“法院在哪裏?何經理也不告訴我們一聲,他走了。怎麼辦?不認路。”
悟空喊:“土地何在?!”
隨著悟空的喊聲,一個不男不女,不老不少,不高不低的聲音在悟空身邊響起來:“大聖,小神在此!”
悟空說:“你帶我們到法院去,九點鍾準時到,不得有誤!”
土地說:“得令,跟小神前往法院。小神不能顯形。”
肉眼凡睛是看不見土地的,悟空仨看見土地,他們仨跟著土地走。沙海人見多識廣,見怪不怪,沒人圍觀他們,他們很順利於九點差五分到達法院門口,一個法警接他們進門,並安排坐下。
悟空坐在中間,八戒坐在悟空右側,他把釘鈀豎在身邊右側;沙僧坐在悟空左側,他把寶仗豎在左側,坐下後,悟空環眼看這個法院的設施。
這個法院很大很高,呈長方形;最裏麵是一張很長很長的,暗紅色的桌子,桌上有兩塊黃銅黑字的牌子,中間那牌子寫“審判長”,右邊那牌子上寫“陪審員”,台下稍靠右也是一張暗紅色桌子,上麵放一塊寫有“書記員”的牌子,與書記員的桌子打橫的是“被告席”和“原告席”,這兩張桌子麵對麵擺著,它們之間有七八步的距離,悟空現在坐在“被告席”上,“原告席”還空著。
悟空轉頭向剛才進門的方向看,那裏豎一塊大牌“旁聽席”,牌後站滿了人,人們的眼睛都向悟空仨睜。
八戒也在看法院的設施,而沙僧像一尊羅漢一樣,直直地坐著,目不轉睛,他在想:打官司對堂是很難的,沒有幾天見不了法官,特別是這麼大的陣勢。看來何經理是想賴賬了,一百萬塊不是小事,這個賬不能讓他賴掉,賴掉我們的活動經費就沒了,沒錢怎麼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