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冉死了,她死的那天,一切都平靜的好像後院的那潭碧波,秋風也吹不起半點漪漣。
九月的天,雖已入秋,但焦陽不減,日暮西山,斜陽透過鏤花窗欞,在地上投影出一片斑駁。
方冉坐在屋裏,手上一塊錦帕,仔仔細細的擦拭著一柄長劍。
她有很多劍,給每一把劍都起了名字,然而這一把劍是她的最愛,卻偏偏沒有名字,或者有名字,卻不願被她宣之於口,這個名字就是:容王給的劍。
須知容王乃當今陛下第七子,出身微賤,忍別人所忍,容別人所不容,在宮廷的波橘雲詭中僥幸存活,然又被驅逐出宮,年少顛沛。
終於在名將方興業的幫助下重返宮廷,封王建府,方冉就是那個時候跟著他一起回來的,兩人私交親厚,吃住都在一起,後來容王納妃,方冉也得了個侍妾的名分。
方冉在王府裏並不怎麼惹人注意,隻是容王不管去哪裏都帶著她,這讓她在京中已是名聲大噪。
沒見過的,說她傾國傾城想必將容王迷了個神魂顛倒,若自己能一親芳澤,那必是死而無憾。
而見過她的人,就張口結舌,思量半日,最後將大拇指一翹,道:容王對方姑娘真是情深意重,家有嬌妻美妾也沒有將這個曾經共患難的女子拋棄,真是吾輩學習的好楷模啊!
世人就是如此,下定決心要恭維某個人了,哪怕這個人實在沒什麼可取之處,話鋒一轉,大可以恭維另一個人,好實現間接恭維的目的。
方冉就是個沒什麼可取之處的人,長的不是天姿國色,又不怎麼會做人,在王府生活如履薄冰,但唯有一點支撐她的信念讓她沒有逃出去,那就是容王,這個自她十歲那年就走進她生命中的男子。
院子裏知了叫的聲嘶力竭,想必它們也覺得自己命不久矣,所以都在拚命呐喊,想在生命的最後抓住點什麼。
一行王府的宮人快步進了小院,為首的中年女子推開雕花木門,看到正坐在前廳的女子,唬了一跳,訝然道“夫人,您,您這是要做什麼。”
方冉比劃了一下手上的劍,‘刷刷’兩道銀光,帶著吹毛斷發的淩厲,眼睛卻是看都不看門口眾人“不是要我死嗎,自殺啊。”
“夫人……您這樣……”她有些為難的回頭看了一眼帶過來的人,這些人的手上捧著一應器物,毒酒,白綾,不過都是為了給她一個全屍。
方冉在王府話不多,就像個透明人一樣,所以她的死活並不會有一人在意,他們在意的就是怎麼趕緊了結了這樁差事。
方冉掃了一眼他們帶來的東西,將劍回鞘,往桌上用力一放“我要見容王!”
中年女子見她手上沒劍了,也終於大著膽子上前道“容王仁厚,沒有將夫人交給外人處置,夫人就不要再讓他為難了。”
“為難?”
將她從方將軍手上要過來的時候,他沒有為難;將她一個豆蔻少女的一生年華綁在身邊的時候,他沒有為難;將她一次次擋在危險的麵前,他沒有為難;將她這個侍妾送上了別人的床,他也沒有為難。
唯一一次為難,就是在她要死的時候卻不肯來看看她,她從昨天等到今天,在她生命的最後,不過就是想要問他一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