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我被告了(1 / 1)

“終於到了。”狼狽不堪的我們終於回到了宜賓城,站在宜賓城前我們大大的疏了口氣。

客棧,大床,泡澡,這些一路上夢想了很久的東西終於可以好好的享受了。

回到一家客棧,進屋後我倒頭就睡,遊戲的模擬度十分的逼真,隨著疲勞度的上升各項屬性都會降低,人也會有疲勞感產生。遇到這種情況除了回家休息外就是到酒店和客棧休息了。現在是內存期間,房屋係統還沒有開放,所以隻有到客棧休息一種選擇。

第二天一早,起床洗漱後叫醒暖暖和如風,如風退掉了原來的客棧和我們一同住進了一家客棧。

吃完玩早飯後,我們就向著縣衙走去。

到了縣衙門口,意外的發現有大批的玩家圍在了門口,也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出於好奇心,我們也圍了上去。

原來是官府正在處理案件,某個玩家在偷竊另外一個玩家的物品時被巡邏的衙役發現並抓獲,現在正在審理中。

由於人贓並獲,所以案件很快省力結束。苦主索回了遺物,小賊被罰了款還挨了扳子,結果大快人心,圍觀的玩家紛紛拍手叫好。

由於第一次見到官府辦案大家都顯得很好奇,個個都躍躍欲試。

就在大家苦於沒辦法報案時一個衙役拿出了一張布告貼在了公告欄中,圍觀者中有人大聲的讀了出來:“官府通告:從今日始,本府單日審案,雙日發放任務。有冤情者可在衙前擊鼓鳴冤,本府將一一辦理,前日延誤者後日優先。......”

聽到這裏,有人連忙跑到衙前擊鼓,而被告人竟然是————我,暖暖和劍劍如風!!!

“有沒有搞錯?你們一定是抓錯人了!”麵對氣勢洶洶前來逮捕我的衙役我期待著奇跡的發生。

但是奇跡並沒有發生,實施證明我確實犯罪了,而且是搶劫罪。

被彪悍的衙役拖進大堂後,縣官便開始訓話了:“堂下可是驚鴻,暖暖,劍劍如風三人?”

“正是。”我們一齊回到到。

“你們可知罪?”

“我們何罪之有,忘小老爺明示!”我回答道!

“有苦主告爾等在陳家村剿匪一役後稱其虛弱乘機搶劫,爾等可服?”縣太爺回答道。

這時很多圍觀的玩家都站了出來,指著我們說:“就是他們,搶了我的戰利品,化成灰我都認得他們。”

“小子,東西可以亂吃,話可不能亂說啊!小心我告你誹謗哦!”暖暖瞪這那群圍觀者說道。

“縣太爺,既然有人說我們搶劫了他,那麼可不可以叫他出來和我們當麵對質。”如風淡淡的說道。

“當然可以,帶苦主。”

當兩名衙役帶著原告上來時,我驚奇的發現這個原告竟然就是被我打的他媽都認不到的青衫猥瑣囂張男是也。真是不是冤家聚頭,天涯何處不相逢啊!我是不是最近踩狗屎了,盡碰到這個衰人。

“銀劍公子,你可認得這幾個人?”縣太爺向青衫猥瑣囂張男問道

原來他叫銀劍公子,果然夠淫賤,我暗暗想到。

“回大人,我認得他們。就是他們搶劫了我們。”淫賤公子指著我們說道。

“喂喂喂,那個什麼淫賤公子你說話可要負責任啊!我們什麼時候打劫你了,拿出證據來啊!”由於我敢肯定在收保護費時我絕對沒有看見過淫賤公子,所以我理直氣壯的反問道。

“雖然在之前的混戰中我不幸犧牲,你沒有直接搶劫我本人。但是我的隊友被你搶劫了,作為他們的隊長,我有權控告你,”

“你又沒有證據證明我搶劫了你的隊友,我們是絕對不會承認你的誣陷的。”我認定他沒有任何證據。

“不,我有證據。”淫賤公子一語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