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起來那段時間的灰暗,簡直讓他痛不欲生,也是他人生中最淒慘最無力的低穀時期。
如今,東窗事發,曾經最要好的朋友卻成了對簿公堂的敵人。
原來楊治國早就債台高築了,為了彌補自己的虧空,不被銀行查出,丟了飯碗是小事,貪汙挪用公款那罪名可就大了去了。
其實楊治國當初找顏誌銘時,顏誌銘已經向他聲明自己貸不了款,征信早已被拉黑。
可楊治國百般解說那都不是問題,並拍著胸口承諾一定可以幫他貸到款,就是條件苛刻了些。
為了保險起見,顏誌銘不僅再次聲明自己貸不下款,如果請人擔保或把錢打到第三方的銀行卡之類的,他都斷然拒絕辦理。
但有一個不是條件的條件,就是必須找個征信良好的聯係人,方便如果他一旦還不上貸款,方便聯係到他。
當時沉重債務纏身的顏誌銘根本就沒有細想就答應了,再說了他也根本就沒那個心情。
當聯係人王勇到場之後,很快在楊治國的運作下,以共同授信的名目,謊言欺騙他和王勇簽訂了一份共同授信的協議。
當顏誌銘看到協議上並不是共同授信的真正模式時,提出異議,卻被楊治國謊稱隻有這樣寫,才能在內部渠道審核通過,也就無奈的釋然了。
貸款很快在楊治國的運作下,經過一家網易貸的中介信托公司的辦理下,終於拿到了貸款。
但是顏誌銘從頭到尾隻有在那份楊治國協同中介公司的業務人員擬訂的共同授信的協議上簽了字。
其它與銀行貸款的相關手續都是由楊治國指定人引導著聯係人王勇辦的。
貸款是下來了,卻不是打在顏誌銘的銀行卡名下,而是在聯係人王勇的名下,這也讓顏誌銘大惑不解。
共同授信說好了是要把貸款打在自己的銀行卡名下的,自己隻是借用聯係人王勇的良好征信而已。
再說了,當初自己聯係王勇時,也跟他說好了不是擔保,還款更是不與他沾邊的。
假如王勇感覺到情況不對,可以隨時隨地放棄幫助自己的。
然而,事情根本就不是顏誌銘想的那樣,審批的額度是十七萬元,打到聯係人王勇卡上的也是十七萬元。
聯係人王勇隻給顏誌銘轉了十三萬一千元,說是有三萬九千元是保證金,說什麼都不給轉。
接著顏誌銘又在楊治國的授意下向中介公司的二維碼上掃碼轉了百分之二十的好處費,也就是三萬四千元。
由於請聯係人王勇過來時,人家王勇並不十分願意的,自己好說歹說,並承諾如果能幫自己貸下來款,答應給其二千元好處費,才算是勉強答應了過來。
這三下兩下一除去,拿到自己手裏的這筆貸款隻有九萬五千元。
這讓顏誌銘更不淡定了,說不想用了,想退回這筆貸款。
可中介公司的人說了,如果貨款下來不用,要收百分之十的違約金,這又讓顏誌銘犯難了。
楊治國又趁機解釋說保證金還是會給他的,隻是暫時先不讓給他,防止他一開始就逾期,好給他個緩衝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