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9章 綜合交通運輸體係的社會和諧性(15)(1 / 3)

交通安全教育是推動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動力。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的關鍵取決於公眾的交通素質。交通素質表現為人們道路交通觀念、道德、智力、心理等諸方麵的集合。交通安全教育的有效開展,可以提高人們對道路交通的認識,使知識和能力得以發展。這種知識和能力的充分發揮必然轉換成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的能動力量,從而推動道路交通的有效發展。

交通安全教育是預防交通事故的根本措施。交通事故直接危害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在預防交通事故的過程中必須做到“標本兼治,重在治本”。這裏的“治標”主要指路麵的執法管理,通過執法,減少路麵的違法行為。但這種方式隻能約束其行為而不能觸動其內心,不能從根本上消除其違法心理。一旦管理出現漏洞,違法行為依舊會出現,所以路麵執法是一項“治標”的措施。

所謂“治本”,是指對公眾的交通安全教育,使其從內心深處認識到交通違法行為對國家、個人的危害,同時意識到守法行為對國家和個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他們自覺地、積極主動地配合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這是預防交通事故的根本措施。

同時,在強調交通安全教育治本作用的過程中,也絕不能忽視路麵的執法管理,一定要把二者有機地結合起來,在管理中體現教育,在教育中實現管理,“標本兼治,重在治本”是解決交通安全問題的關鍵所在。

2)不同群體的教育側重點

由於不同群體使用不同運輸方式的比重有所不同,因此對不同群體的安全教育側重點也就應該有所不同,一般來說低收入群體使用公共及非機動交通方式比較多,安全教育的重點應該放在遵守非機動化交通規則上,比如不能擅自闖紅燈,騎車不能駛入機動車道。相應的,對私人機動化的中高收入人群來說,安全教育的重點應該放在遵守信號燈提示、嚴懲酒後駕車等非法駕車行為、不能擠占非機動車道、識別各種交通標識及信號、對行人的避讓行為等。

前些年在我國出台的引起巨大爭議的“行人交通違規負全責”的法規就是這方麵的體現,社會輿論認為這是鼓勵司機“殺人”,其實從效果上講就是要行人在考慮違章巨大的“機會成本”後,選擇“守法”更為劃算,反而減少行人的事故傷亡率,事實上是在保護他們。形象的說法就是“該你用的時候大膽的用,不該你用的時候千萬不要闖”。

3)政府在安全上的公益投資

政府的安全教育是一個方麵,安全投資可是另外一個方麵。從經濟學的觀點來看,交通運輸安全的投資類似於公共品,因此政府必須在這方麵進行相關的公益投資,比如安裝信號與交通標識,積極資助交通安全方麵的新技術研發,在安全教育上針對不同人群進行適當的補貼,甚至在條件許可的條件下由政府全額撥款,資助相關學術機構對於交通運輸安全效應及影響的研究等。

美國專門成立的美國交通運輸安全委員會,全權負責交通安全方麵的工作,國會每年撥款7000萬美元。另外,美國有眾多大學及公益研究機構專門研究交通安全方麵的工作,比較著名的有密執安大學交通研究所、弗吉尼亞交通研究所等,這些機構定期公布數據,發表指導性意見,並建立了龐大的數據庫係統,對事故進行深入的分析。這些措施是美國交通事故傷亡率逐年下降的根本原因所在。

一般的發達國家比如美國、日本、德國等對交通安全的研究工作相當重視,都有眾多分門別類、統一協調的交通安全研究機構,對相關的數據進行研究分析,對交通安全的發展趨勢進行預測,並提出可行的對策。與之相比,我國除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專門機構外,在國內從事交通安全研究的高校及學術機構鳳毛麟角,而從事降低交通事故及傷亡率的專門研究者更是寥若星辰,這應該是今後重點研究與改進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