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新都橋(3)(1 / 1)

他記得小時候,他就愛走路,別的孩子總想坐爸爸的單車去學校,但是他喜歡走路去。坐在車上多憋屈啊,又不能亂動,而走路去就不一樣了,可以摘路邊的花,可以抓地上的蟲,如果運氣好,還能遇到小貓小狗,和它們玩。可他的爸爸和媽媽,總不願意陪他走,倘若一個月裏有一次陪他走路去學校,那也是因為自行車的輪胎在夜裏被他放了氣。

爸爸媽媽總會催促他:“快點,快點,要遲到了!”

可哪裏會遲到呢?明明離上課的時間還有那麼久。但是他們總是那麼急,不管是他多早起床,吃早餐的速度有多快,他們總會嫌自己慢,嘴裏永遠會嘮叨:“快點,快點……”,他仿佛永遠都追不上父母的腳步,即使是他長大了,他們也會說:“快點,快點……”

直到他十歲的時候,父母不再送他上學,他終於可以慢慢走路去上學,而且還有人陪,那個人就是李欣。

他很高興能照顧這個妹妹,隔壁的阿姨總是笑眯眯地囑托他:“晨晨,你是哥哥,可要照顧好妹妹,把她安全送到學校哦。”

這個時候,他會覺得自己好像是漫畫書裏地大英雄,有著重要的責任,保護可憐的公主,不被魔王搶走。

不過如此一來,原本喜歡慢慢走路的他,變成了那個嘴裏總說“快點”的人。

“你快點,跟上我,走丟了可別哭鼻子……”

李欣經常呲之以鼻,“要快你先走,我自己能走到學校……”

“那可不行,你媽說了……”

李欣聽到這句話,隻能投降。

再後來,等到林子晨從校園中出來,早就忘記了關於走路的方法,他一直在跑,在“快點,快點”的催促中奔跑。

現在,他想讓自己慢下來,他要弄清楚,自己究竟要幹什麼?如果要找李欣的下落,弄清楚這些郵件的來源,不是應該盡快趕往日喀則嗎?為什麼自己要拒絕陳佳的幫助?他其實很清楚是因為什麼,因為他恐懼這些電郵的源頭不過是一個“惡作劇”,而如果是這樣的結果,關於李欣的最後一絲希望,終究也會變成又一次絕望。然後,他就再沒有任何理由拒絕回到原來的生活當中。想到這裏,他不由的苦笑,自己原來是如此恐懼真實的生活。可他內心深處還有一絲僥幸,因為另一個很明顯的事實,也是他最想不通的事情是,如果這是一個“惡作劇”,那麼誰會這麼做呢?誰會知道關於我和她之間那些隱秘的事?又有什麼目的?他想不到任何人為任何理由做這樣的“惡作劇”,除了李欣本人。

林子晨在樹蔭下看到一塊光滑的石頭,他停下腳步,坐了下來。

一陣涼風吹來,不由讓人精神一振,讓他可以暫時拋開那些紛亂的思緒。

這條路上不時有自駕遊的車從林子晨身邊飛馳而過,可沒有人會關心他這個陌生而又奇怪的旅人。他忽然有些懷戀前麵路上遇到的那些人,甚至是那位請他喝酒唱歌張總。

正當他出神的時候,有一輛豪華越野車從遠處駛來,由快而慢,竟然在他身邊停了下來。

深墨色的車窗緩緩降下,一個戴著墨鏡的中年男人,伸出頭,看著林子晨。

“終於找到你了。”

林子晨一愣,眼前這個開豪車的中年男人有些麵熟,他忍不住上前兩步,定睛一看,脫口而出的叫道:“宋海龍!”

中年男人取下墨鏡,推開車門,走下來,濃眉大眼,挺直的鼻梁,一身T恤,西褲和皮鞋都頗有講究,果然就是多年未見的校友——宋海龍。

林子晨在成都本來想找他,但被大樓保安擋住了,也就沒再執著,可現在他沒想到宋海龍竟然主動來找他了。

兩個人,你看著我,我看著你,竟然一時間都沒有說話。

“趙露霞說你收到了李欣的電郵。”宋海龍先開了口,一句話就直奔主題。

林子晨本來還奇怪,如果宋海龍是看到自己留下的名片,按道理,應該會先給他打一個電話。敢情是趙露霞把這件事告訴了他,所以他才直接找過來。

想到宋海龍這麼關心李欣,他心裏有點不舒服。

“我正在查證這件事,希望真的是她。”

“查證?”宋海龍上上下下打量著他,“你就這麼遊山玩水,能查到什麼?”

林子晨沒辦法,也不想和他解釋,所以隻能粗暴的回應道:“我怎麼做,這不關你的事情。”

“你是不關我的事情,可是李欣……我是李欣的好朋友,她的事情,我不能不關心!”宋海龍的情緒瞬間激動起來,說起話來完全不像是一個縱橫金融界的精英。

林子晨不想再和他廢話,幹脆拖著行李箱,轉身就走。

“你站住!”宋海龍叫道。

林子晨沒理會,繼續沿著公路往前走。

“李欣從頭到尾,隻愛過你一個人。”宋海龍跑上前,一把拉住林子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