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9章 天人合一(1)(1 / 3)

“天人合一”是中國哲學的主要概念範疇,也是中國智慧的集中體現,其核心論點是天與人的關係問題。“天人合一”認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應該自覺地認識自然,尊重自然,按自然規律辦事,凡事順勢而為,不強為,不妄為,以達到天下太平和順,人與自然高度和諧的理想境界。“天人合一”對現代社會的影響表現在人與自然、人與社會以及人與各種事物的交融、和諧、平衡和互補上。運用“天人合一”的哲學智慧,對於實現社會的和諧、人生的順利、企業的發展有極其重大的現實意義。

一、和諧發展的自然規律

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天人合一思想,有一個逐漸演化的過程。所謂“天人合一”,從價值觀上講,就是肯定人與自然皆有各自獨立的存在價值,認為天與人之間應形成和諧、統一的關係。隻有這種和諧統一的天人關係,才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理想境界,才是順應自然的規律,隻有尊重這種規律,做起事來才會事半功倍。

1自然和諧,持續發展

據史料記載,最早使用“天人合一”概念的,是張載的《正儒家蒙》,但如果追根溯源的話,董仲舒是這一思想的發明者。董仲舒的名言是:

“天亦有喜怒之氣,哀樂之心,與人相副。以類合之,天人一也。”

董仲舒認為,“天人合一”的“一”,是“一類”的意思。因為在董仲舒的時代,由於自然科學新的發現,人們知道,物與物在不接觸的情況下可以發生感應。比如磁石可以吸鐵,琴弦可以共振等等。人們認為,感應的發生,是由“氣”在做著它們的中介。同時人們還發現,以氣為中介的感應,是有條件的。磁石可吸鐵,但不能吸銅;琴弦共振,也是宮弦和宮弦共振,商弦和商弦共振。如同牛鳴牛應、馬鳴馬應一樣。於是,得出結論:隻有同類的事物可以互相感應。因此,隻有說明天與人同類,才能證明天人可以感應。

為了論證天人同類,董仲舒提出了“天人相副”的說法。董仲舒認為,人是天的副本,是天的“拷貝”。比如,天是圓的,所以人的頭圓;地是方的,所以人的腳方。人為什麼有兩隻眼睛?因為天有日月;人為什麼有四肢?因為天有四季;人為什麼有喜怒哀樂?因為天有陰有晴。天有三百六十日,人的骨頭有三百六十節,如此等等。類似的思想發展到宋代,就出現了明確的“天人合一”說。周敦頤的《太極圖》,邵雍的先天圖,都被認為是講述“天人合一”思想的代表作。它們都認為人世的秩序隻是天的秩序的副體。

再往後,“天人合一”思想就成為解讀《周易》的基本思想。易學中,“天人合一”的概念很多;“天人合一”也成為解讀古代其他經典的基本思想,在對於其他經典的解讀中,“天人合一”的概念也多起來了。到今天,“天人合一”又成為中國古代所有思想的核心,並在相當大的範圍內被賦予了它從來不曾有過的人與自然和諧、保護環境、可持續發展等等意義。

在泱泱中華文化史上,對人與自然的關係也存有多樣化的理解。荀子的“天人相分”說與劉禹錫的“天人相勝”說,均有征服、戰勝自然的意思。然而在整個思想史的發展曆程中,占據主導與核心位置的是“天人合一”觀,而荀子和劉禹錫的觀點在當時並非主流思想。道教是中國土生土長的傳統宗教,在人與自然關係問題上,也是力倡“天人合一”說。道教的“天人合一”論與儒家的“天人合一”論基本相近,不同之處在於儒家論“天人合一”,主要是想從自然法則中找到封建倫理的根據,而道教講“天人合一”,主要是從人與自然的關係中探究生命奧秘,以期返樸歸真,回歸自然。

“天人合一”是中國哲學以至中國文化中最古老、最廣泛的概念。它不但是中國哲學中儒家的基本概念,而且是一切其他的思想體係,如道家、佛家、法家、陰陽家、兵家、農家、醫家,以至風水、氣功、武術、房中術……的出發點與歸宿點,在現代具有廣泛的指導意義和運用價值。

2相互協調,相依相存

中國哲學中的“天人合一”觀念,發源於周代,經過孟子的“性天相通”觀點與董仲舒的“人副天數”說,到宋代的張載、二程最終達到成熟。張載《正儒家蒙·東銘》說:“儒者則因明致誠,因誠致明,故天人合一,致學而可以成聖。”張載、二程發展了孟子學說,揚棄了董仲舒的粗陋形式,達到了新的理論水平。其基本思想是,人類的政治、倫理等社會現象是自然的直接反映。張載、二程的“天人合一”思想,分析起來,有以下內容:

第一,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

張載說:“理不在人皆在物,人但物中之一物耳。”明確肯定人是一物。張載《正儒家蒙·西銘》說:“天稱父,地稱母,予茲藐焉,乃混然中處。”其意思是說,人類是天地的產物,也就是自然的產物。

第二,自然界存在其客觀規律,人作為自然的一部分,當然也應遵循其規律。

張載說:“若陰陽之氣,則循環迭至,聚散相湯,升降相求。……此其所以屈申無方,運行不息,莫或使之。不曰性命之理,謂之何哉?”陰陽之氣循環往複,聚散升降,運行不息,這不是自然界的性命之理,又是什麼呢?

第三,人性即是天道,道德原則和自然規律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