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墳塋上的雜草,她起身後用手薅了起來,鋒利的草葉邊緣,劃破了她的手指,她渾然不在意。
這墳塋上的雜草,隻有她每次上山偷偷的割一下,自從她父母埋在這裏以後,除了當天她姑姑姑父來了,
之後,她的姑姑姑父沒有來過一次,哪怕是清明過年,也沒有來祭拜過一次。
“爸爸媽媽、我走了,我今天就要出去打工了,我不上學了......。”範甜甜哽咽的說著,最終沒能把話說完,捂著臉跑下了山。
“一大早的死哪去了?不知道今天要出門嗎?”剛進院子,範甜甜的姑媽就站在門口,罵了她一句。
範甜甜心裏一陣發苦,這就是親人,自己在山上待了一夜,他們都不知道。
“這裏有一百塊錢。”男人從口袋掏出了一百塊錢遞過來,表情看上去還有些肉疼。
“一百?”雖然範甜甜沒有去過城裏,但是經常聽同伴說起,心想著這一百塊錢怎麼在城裏生存。
“一百怎麼了?夠你坐車就行了,我跟人家都聯係好了,到時候直接去車站接你,管吃管住,你要那麼多錢幹嘛!”
見範甜甜半天沒有把錢接過去,男人頓時火了起來。
範甜甜急忙伸手接過了錢,她不敢再多說什麼,不然的話,有可能連一百都沒有。
就這樣,一個13歲的小女孩,獨自一人到了陌生的城裏,開啟了打工生活。
她在別人家,一直當了三年小保姆,每天過著下人般的生活,累死累活不說,還要動不動挨罵。
除了偶爾會給點零花錢,她三年沒有見到自己一分錢的工資。
在幹完第三年的時候,範甜甜終於決定不幹了,她偷偷的跑回老家,自己辦了身份證。
然後再次返回城裏,繼續打工,隻不過從現在開始,她的工資屬於了她自己。
因為學曆不高,又加上年齡小,她在飯店後廚洗過盤子,當過服務員,也自己在接頭擦過皮鞋。
隻要是苦的累的,髒的差的這種活,基本上她都幹過,但她從不抱怨。
她要幹活,要掙錢,要在城裏買房子,這樣她就可以不會再回那個家,一個讓人心寒的家。
12年。12年的打工生活,12年的省吃儉用,她終於在城裏按揭了一套小平方的房子。
同時也有了穩定的工作,就是之前安羽去的那家美甲店。
安羽以為範甜甜是個員工,其實這個店是她和別人一起開的,隻不過安羽沒有問過她工作的事,她也沒有主動提起過。
買房一年後,她認識了安羽,已經26歲的她,因為長的比較嫌小,安羽一直以為她不大。
如今安羽已經在監獄服刑兩年了,範甜甜也28歲了。
28歲,應該算是大齡剩女了吧,但是她一直沒有談過戀愛,她的心早已給了安羽,已經容不下了別人。
也許在別人看來她挺可笑的,竟然喜歡一個殺人犯,但她沒有為自己感覺到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