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營銷定位對象係統分析
營銷定位是在市場上定位,那麼首先必須明確是什麼在市場上定位的問題,或者說是給什麼在市場上定位的問題,即營銷定位的對象問題。營銷定位對象是指需要在市場上確定自身位置及形象特征的實體,這個實體並非唯一,而應包括行業、企業、產品、品牌、廣告等一係列相關實體,這些相關實體組成了市場定位的主題係統,這個係統是一個多層次的係統。一般而言,可從以下幾個層次來策劃企業的市場定位:
1.行業定位即把某行業作為一個整體在國民經濟發展的諸多行業中予以定位。
2.企業定位即通過企業在市場上塑造和樹立良好的形象,形成企業的魅力,並產生“馬太效應”,推動營銷活動。企業定位一般要運用獨特的產品、獨特的企業文化、企業的傑出人物、企業環境和公共關係手段進行。
3.產品定位即對某種或某類產品在消費者的心中定位。
4.品牌定位即指企業的產品及其品牌,基於消費者的生理和心理需求,尋找其獨特的個性和良好的形象,從而凝固於消費者心目中,占據一個有價值的位置。品牌定位是針對產品品牌的,其核心是要打造品牌價值。品牌定位的載體是產品,其承諾最終通過產品兌現,因此必然已經包含產品定位於其中。
5.廣告定位廣告定位屬於心理接受範疇的概念,就是指廣告主通過廣告活動,使企業或品牌在消費者心目中確定位置的一種方法。
二、營銷定位過程係統分析
營銷定位需要解決三個問題:滿足誰的需要?滿足誰的什麼需要?如何滿足這些需要?可以將其歸納為三步定位法。
1.市場細分所謂市場細分,就是企業根據市場需求的多樣性和購買者行為的差異性,把整個市場(即全部用戶)劃分為若幹具有某種相似特征的消費群(即細分市場),以便執行目標市場營銷的戰略和策略。換言之,市場細分是對需求進行的分類,是分辨具有不同特征的消費群,把它們分別歸類的過程。通常,市場細分所形成的具有相同需求的消費群稱為細分市場,或子市場(分市場、次級市場等)。
如前所述,一種產品的整體市場之所以可以細分,是由於消費者的需求存在差異性。引起消費者需求差異的變量很多,實際上,企業一般是組合運用有關變量來細分市場,而不是單一采用某一變量。概括起來,細分消費者市場的變量主要有四類,即地理變量、人口變量、心理變量、行為變量。以這些變量為依據來細分市場就產生出地理細分、人口細分、心理細分和行為細分四種基本形式。
(1)按地理變量細分市場。按照消費者所處的地理位置、自然環境來細分市場,比如,根據國家、地區、城市規模、氣候、人口密度、地形、地貌等方麵的差異將整體市場分為不同的小市場。地理變數之所以作為市場細分的依據,是因為處在不同地理環境下的消費者對於同一類產品往往有不同的需求與偏好,他們對企業采取的營銷策略與措施會有不同的反應。比如,在我國內地省份,海產品被視為上等佳肴,而南方沿海地方的許多消費者則覺得司空見慣。又如,由於居住環境的差異,城市居民與農村消費者在室內裝飾用品的需求上大相徑庭。
(2)按人口變量細分市場。按人口統計變量,如年齡、性別、家庭規模、家庭生命周期、收入、職業、教育程度、宗教、種族、國籍等為基礎細分市場。消費者需求、偏好與人口統計變量有著很密切的關係,比如,隻有收入水平很高的消費者才可能成為高檔服裝、名貴化妝品、高級珠寶等的經常買主。人口統計變量比較容易衡量,有關數據相對容易獲取,由此構成了企業經常以它作為市場細分依據的重要原因。
(3)按心理變量細分市場。根據購買者所處的社會階層、生活方式、個性特點等心理因素細分市場就叫心理細分。
(4)按行為變量細分市場。根據消費者對產品的了解程度、態度、使用情況及反應等將他們劃分成不同的群體,叫行為細分。許多人認為,行為變數能更直接地反映消費者的需求差異,因而成為市場細分的最佳起點。
2.確定目標市場目標市場就是企業決定要進入的市場。企業在對整體市場進行細分之後,要對各細分市場進行評估,然後根據細分市場的市場潛力、競爭狀況、自身資源條件等多種因素決定把哪一個或哪幾個細分市場作為目標市場。一般而言,企業考慮進入的目標市場,應符合以下標準或條件:
(1)有一定的規模和發展潛力。企業進入某一市場是期望能夠有利可圖,如果市場規模小或者趨於萎縮狀態,企業進入後難以獲得發展,此時,應審慎考慮,不宜輕易進入。當然,企業也不宜以市場吸引力作為唯一條件,特別是應力求避免“多數謬誤”,即與競爭企業遵循同一思維邏輯,將規模最大、吸引力最大的市場作為目標市場。大家共同爭奪同一個目標市場的結果是,造成過度競爭和社會資源的浪費,也使消費者的一些本應得到滿足的需求遭受冷落和忽視。現在國內很多企業動輒將城市尤其是大中城市作為其首選市場,而對小城鎮和農村市場不屑一顧,很可能就步入“多數謬誤”的誤區,如果轉換一下思維角度,一些目前經營尚不理想的企業說不定會出現“柳暗花明”的局麵。
(2)細分市場結構的吸引力。細分市場可能具備理想的規模和發展特征,然而從贏利的觀點來看,它未必有吸引力。美國市場學家邁克·波特認為有五種力量決定整個市場或其中任何一個細分市場的長期內在吸引力。這五種力量是:同行業競爭者、潛在的新加入的競爭者、替代產品、購買者和供應商。
(3)符合企業目標和能力。一方麵,某些細分市場雖然有較大吸引力,但不能推動企業實現發展目標,甚至分散企業的精力,使之無法完成其主要目標,這樣的市場應考慮放棄。另一方麵,還應考慮企業的資源條件是否適合在某一細分市場經營。隻有選擇那些企業有條件進入、能充分發揮其資源優勢的市場作為目標市場,企業才會立於不敗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