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國有企業的管理體製和經營機製發生了深刻變化,逐步轉變成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的主體,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骨幹力量。國有企業和國企員工,是推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的主體力量,為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了傑出的貢獻。
30年風雲變幻,國企之路坎坷異常,但國企的核心精神——責任在裂變中得以永生,讓國企永遠傲立時代潮流。責任永遠是國企健康發展的動力和基石。當責任感著眼於市場時,國企就能贏得生存;當責任感著眼於改革開放時,國企就能求得發展;當責任感著眼於全社會,國企就會成為真正的大品牌;如果責任感著眼於國家與民族時,那麼國企的核心精神已經轉化為民族的凝聚力,是真正的中國精神。事實證明,將責任放在第一位,國有企業才會成為今天市場經濟的領跑者。
國有企業具有其特殊性,因此,在國有企業及員工中強調責任的重要性,具有深刻的現實意義。國有企業大多關乎國計民生的重要領域,國企部門的小事情,到了百姓身上就成了大事件。身為國企員工,就應該當好社會主義建設的“螺絲釘”,必須具備高度負責的精神:對國家負責,對社會負責,對人民負責!而要做到這些,必須首先對自己的工作負責,在工作中切實承擔起自己的責任!
許振超、王洪軍、李斌、竇鐵成等這一長串我們所熟悉的名字,他們在國企的不同崗位上都作出了卓越的貢獻。是什麼促使他們在平凡的崗位上獲得了成功?答案是:責任。每一個國企員工都應該在自己的崗位上樹立起責任意識。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市場經濟大潮席卷神州大地,在優勝劣汰的生存法則下,“能者上、庸者下”的能級管理體係和標準自然成為一種普世價值觀。但是在一味強調能力的同時,卻忽視了:要具備卓越的能力,必須首先擔當責任。能力自然重要,但不能過度放大能力的作用,在能力背後,還有一種隱性的力量,這就是責任!一位偉人曾說過:“人生所有的履曆都必須排在勇於負責的精神之後。”在責任和能力之間,責任應該排在能力之前:責任勝於能力!
幾乎每一個優秀企業都非常強調責任的力量,因為責任承載能力,責任提升能力!責任是一種壓力,是一種鞭策,更是一種動力。一個人的能力有大有小,水平有高有低,哪怕他天資並不過人,哪怕他技藝並不精湛,但是隻要他具備了高度的事業心、責任感,就會生發出超凡脫俗的勇氣和力量,從而全方位地挖掘自己的潛能,使自己的才智達到極致,最終成為一個傑出的人。
因此,隻有那些能夠勇於承擔責任的人,才有可能被賦予更多的使命,才會不斷提升自己的能力,才有資格獲得更多的榮譽。具備擔當意識和責任感的人,必然會在工作中獲得更多的發展機會。那些對自己的工作抱有強烈責任感同時具備優秀能力的人,無論在多麼不起眼的位置上,最終都將贏得事業上的成功。一個缺乏責任感的人,或者一個不負責任的人,失去的首先是社會對自己的基本認可,其次失去了別人對自己的信任與尊重,最後也將失去自身的立命之本——能力。
對於國企員工而言,我們從事的每一項工作,其實都是在屬於自己的“責任地”上辛勤耕耘,隻要我們在工作中投入責任,我們一定能發現工作中的“金礦”。倘若在工作中失去了責任感,就會感到工作對自己的束縛,感到自己所做的工作隻有勞碌辛苦。
國企呼喚能勇敢擔負起責任的員工,有責任心的員工是企業的棟梁!隻有勇敢地承擔起責任,這樣的員工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傲然於時代潮流,擁有這樣員工的國企才能在市場搏殺中立於不敗之地。意識到自己的責任感,承擔起自己的責任,國企會因為你這份責任感而變得更加輝煌和強大,而你的人生也會因此擁有更多的卓越和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