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十一這樣去說,妍妍笑的嬌羞:“十一,你是不是喜歡我啊?”
“喜歡?”十一問,“什麼是喜歡?”
喜歡是什麼?妍妍也不太懂,作者沒教她。
她想了想,說:“就像雷震霆對藍彩月那樣的吧!”
“哦,那我不喜歡。”
“……”
正當妍妍感到有些尷尬時,十一忽然笑著說:“我要是知道自己快死了,我肯定不會跟你分手,我一定會拉著你一起去死,把你跟我葬在一個棺材裏。”
“是嗎?”妍妍白了他一眼,“那我真是謝謝您勒!”
雷震霆的手下跑遠了,妍妍和十一才從夾縫中鑽出來。
大口大口呼吸著外麵的空氣,妍妍囑咐道:“明天你可別這麼幹了,知道麼?我真是受夠雷震霆了,除了劇情時間以外,我不想再和他有任何的聯係。拜托你了,讓我好好的過日子吧!”
“你這叫日子?”十一嗤之以鼻,“每天都被一個男人打耳光,這算是日子?”
“那你說怎麼辦?”妍妍什麼辦法都用過了,“我倒是想打回去,可也不行呀!”
兩個人長歎一聲,一起抬頭看向掉了個數字的天空……八年來,這是言情世界裏第一次發生改變。
“數字為什麼會掉下來呢?”十一百思不得其解,“是不是被你的烏鴉嘴說準了?這個世界真的要玩完了?”
“滾,你才是烏鴉嘴呢!”妍妍巴不得這個世界抓緊完蛋,“現在的日子你還沒過夠呢?”
十一咧嘴笑笑,不置可否。
雖然不知道這改變意味著什麼,但有改變妍妍就很開心了。看了看時間,她差不多該去“上班”了:“行了,你找地方休息吧!咱倆明天酒店門口見。”
“我是得好好睡一覺了。”十一打了個大大的哈氣,“雷震霆的車可不好偷了呢!我一晚上都沒合眼。”
雷震霆是在淩晨兩點的酒吧裏見到妍妍的,可根據作者的表述,在見到雷震霆之前,妍妍已經蹦迪蹦了兩三個小時了。
也就是說,即便沒有男女主出現,她還是要自己去酒吧出演無聊劇情。
別人蹦的是迪,隻有妍妍蹦的是寂寞。
妍妍到了酒吧門口,她正要進去時突然有兩個穿西裝的大漢攔住了她。
“啊,是你們啊!”妍妍認出這是雷震霆的手下,“追了我們跑了一天,累壞了吧?居然能在這裏遇到,真的是緣分啊!”
兩個大漢互相看了一眼。
感覺新的一天就快要重啟了,妍妍說話也沒太客氣:“我看你們活著,也是真的很沒勁。沒想法,沒意識,還沒感情……要怪都怪作者去,誰讓她這麼安排呢?她讓你們給雷震霆當狗,你們就得當狗,沒得選的。”
在大漢眼中,妍妍像是個瘋子一樣,滿嘴胡說八道。
“我問你,你認識這個人嗎?”有一個大漢掏出一張照片給妍妍看,“雷先生正在找他。”
妍妍看了看……這人不是十一嗎?
十一的長相,也挺一言難盡的。想要在言情世界抓住他,幾乎是不太可能了。
說起十一的長相,倆字就能概括了,那就是平凡。平凡的長相,平凡的身高,平凡的氣質。丟在大街上就像隱身一樣,成百上千的路人都長他這個樣子。
即便是在言情世界裏無所不能的雷震霆,也很難從無數一樣的臉中挑出偷自己車的人吧?
而妍妍之所以能認出來,是因為照片上是十一偷車的畫麵。湊近看了看,妍妍笑說:“雷震霆家裏的監控挺先進啊?照片照的這麼清晰。”
“你認識他嗎?”
“十一還挺上相。”妍妍自言自語道,“偷車的姿勢蠻帥的啊!下回我得讓他帶我一起去,看著就好玩。”
“你認識他,是嗎?”
“是啊!”妍妍笑著承認,“他是我朋友,他……”
有妍妍這句話,大漢們就足夠了。收起照片,他們一左一右的架起妍妍,說:“走吧!雷先生想見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