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經營項目廣泛,涉足各行各業(1 / 3)

徽商經營項目廣泛,涉足各行各業:文房四寶、陶瓷、漆器、食鹽、木材、典當、茶葉、布匹、絲綢、糧油、藥材、茶館、錢莊,以及南北雜貨、京廣百貨等。商人“兼業”或“兼營”是徽州商幫中一個十分突出、而且較為普遍的現象,諸如兩淮鹽場的徽州鹽商,把持了兩淮鹽業後,徽商又在典當、茶葉、木材諸行業呼風喚雨,形成了“無徽不成商”,“無徽不成鎮”的鼎盛局麵。

1想賺錢去賣鹽

食鹽是人人都必需的消費品,明清時期鹽的產量不高,成為最緊俏的商品,如能經營鹽業必將獲利豐厚。兩淮鹽場產鹽最多,鹽利最大,因而也就成了徽商競趨逐利的地方,直至將一向以經營鹽業為主的山西、陝西商人集團擊敗。

在清代,徽州鹽商內部的專業分工及其組織機構非常細密。當時在揚州的徽州鹽商,或為場商,或為運商,各有其生財之道。

場商是寓居各鹽場的商人,他們專向灶戶收購食鹽賣給運商,是商人中直接控製鹽業生產,並與灶戶建立包銷關係的一部分商人。他們利用貸本取利、壓價收鹽等手段盤剝灶戶。有的場商還招募鹽丁自行生產,牟取厚利。徽州場商人眾,他們的經營對整個兩淮鹽商行銷活動影響極大。

運商是專事辦引銷鹽的商人,他們以極低的場價購買食鹽,運至銷鹽口岸高價發賣,獲利最大。如休寧人汪福光在江淮之間從事販鹽,擁有船隻千艘。當時的湖廣是淮鹽暢銷口岸,所銷之鹽占淮鹽的一半以上。徽商憑恃其雄厚財力,把該地行鹽的權利控製在自己手裏,使之成為他們取之不盡的財源。

明末以來,徽州鹽商已形成集團,控製了淮鹽產、供、銷的特權,在兩浙業鹽活動也十分活躍。在這種條件下,徽商中的“總商”所攫取的鹽業高額利潤是驚人的,因此積累的資本極其雄厚。時人有“江淮繁富,為天下冠”的說法,連萬民之上的皇帝都眼紅兩淮大鹽商,驚歎:“富哉商乎,朕不及也。”

2要想富開典鋪

典當業是中國封建社會裏最古老的一種信用行業,通常稱之為“當鋪”。典當業與其他行業相比風險小,獲利穩,因此徽商繼鹽業後大舉進入典當業。

明清時期,徽商經營典當業遍及長江中、下遊一帶城鎮。曆史上記載說:金陵當鋪總有500家,大部分為徽商所有。後來他們把典當行設到鄉村小鎮,至此社會上又流傳起“無典不徽”的諺語。就連典當行的掌櫃稱為“朝奉”,也源自徽商俗語。

長江以北,徽州典當商也很得勢。北京和山東、福建、廣東諸省都有過徽州典當商的蹤跡。徽州典商人數眾多,大多是休寧人,並且出現不少典業世家,典鋪分布廣,典業規模大。有雄厚的資本作後盾,加上世代相傳,專業易精,講求商業道德,徽州典商迅速發展。

在取和予上,徽州典當商很注意掌握分寸。在“予”時好像吃了虧,而在“取”時卻終究能占大便宜。明代休寧人程鎖在江蘇溧水開當鋪,堅持“終歲不過什一”,“使得細民稱便,爭赴長公(程鎖)”。他本人也從一個資本不大的典當商,成了“累資萬金”的富翁。

典當業風險較小,獲利豐厚。當鋪收當物件,首先要由當商進行估價,估價時當商都盡量壓低該物件的實際價值,當物人明知估價過低,為了急於借貸銀錢,也不敢爭辯。當鋪慣例,“值十當五”,即所當物件如果估價10兩銀子,隻能借貸5兩銀子,這借出的銀子又是按月計息的。貧窮者借了高利貸,哪裏還會有“翻身”的機會,拿去典當的東西大多有去無回。典當老板則是以半價形式變相收取各種抵押品,如果有人想贖回,則往往是要支付高於原價幾倍的價錢。

典商因經營的不是一般商品,也不用擔心隨著市場行情的波動商品有積壓貶值的風險。隻有人求於己,罕有己求於人。另外,典業稅額極低,一個有數千金至數萬金資本的當鋪,每年隻納數兩典稅。這種風險小、獲利穩、稅額低的行當,徽州人何樂而不為呢?

明清時期,徽州人開設的典肆遍布全國,典當業發展成為徽商4大店業(鹽典茶木)之一,其數量之多,規模之大,資本之雄厚,是其他商幫不能比的。有的由典當起家,後來還成為錢莊資本家。清代最盛名的錢莊當屬胡雪岩的杭州阜康銀號,胡雪岩先後在杭州、上海、寧波、福州、鎮江、長沙、漢口設立錢莊20家,聚資2000多萬兩,時稱全國第一大財東。

3要發財販木材

曆史上徽人經營木業而出人頭地者不乏其人,他們往往利用替宮廷采辦木材的機緣,因致大富。如明萬曆年間修乾清宮、坤寧宮,徽州木商在北京大肆活動,利用采辦官物,進行木材走私。

明朝天啟年間,歙縣西溪南人吳養春在黃山占有山場2400多畝,每年單木材一項收入就有幾萬兩銀子,天啟皇帝在北京建宮殿都用了他的木材。再如,明崇禎七年工部修造皇陵,祁門木商廖廷訓受命采購木材,詔贈“禦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