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有一整套嚴格有效的經營模式(1 / 3)

晉商的商務活動多通過商號、票號進行。通常一個晉商家族所立“號”下設有多處分號或分支機構,少則十來家,多則數十家,廣泛分布於全國各地甚至海外。對於一個店鋪叢生、經營種類繁多的龐大企業,要使之運行有序、高效,整體實力不斷增強,沒有一套成熟可行的經營管理模式是難以想像的。大量史料表明,晉商確有許多巧妙的經營藝術。

1組織管理上權力集中,統而不死

從現代企業管理上講,一個企業的高效運行,首先需要設計一個合理的組織結構。即在勞動合理分工的基礎上,設計出組織所需的管理職務和各個管理職位之間的關係,並以相應的機構為載體,使各項管理職能發揮應有的效用。經過這樣的製度安排,一個擁有數百、上千甚至上萬人的大型企業才可能較為順利地運轉開來。從這個意義上講,企業的組織管理是搞好其他管理工作的前提條件,沒有合理的組織安排,企業的人事、營銷、財務等的管理也往往難以盡如人意。

對於晉商而言,一個家族的商號或票號規模大多可達百人以上,其資本遍布全國各大商埠和城鎮,而這些商號、票號製約互利,通過資源整合,使整個家族企業形成一個有條不紊的管理係統,成功實現了各自的集團化經營。當然,以現代企業管理理論來看,晉商家族企業所采取的正是一種高度集中製的組織管理模式。

財東擁有所有權,一般不直接參與經營管理,而是委托總經理,授之以資金運用權、職員調配權、業務經營權,以充分發揮其才幹,即所謂的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總經理坐鎮總號,除管理總號內部各項事務外,就是對各地分號進行大的調控。晉商商號、票號總號實為企業的權力中心,凡經總號集體研究,由總經理最後定奪的經營決策、業務方針、存放彙兌等各種規章以及人事管理製度,上至經理(包括分號老板),下至一般夥友,必須不折不扣地遵行,不準有絲毫違背。否則,即以違犯號規論處。

分號經理(掌櫃)擁有所在商號的業務開拓權、資金運用權和人員管理權,但機構設置、資金調度、人事任免和贏利分配等重大權限均由總號控製。分號實際上是總號根據經營種類或區域範圍下設的從屬部門,雖然年終或賬期也須向總經理及財東彙報經營績效,但衡量標準不僅僅是看其贏利多寡,更重要的是該分號對總號實力增強做出多大貢獻。

無論總號與分號,其內部人員設置的原則都是“因事設人”,絕不“因人設職”。每個商號一般從業人員在10人左右,其中大掌櫃(經理)是決策人物,二掌櫃處理日常事務,負責對外聯絡、安排日飯譜,三掌櫃(櫃頭)總管櫃台業務,內事先生(管賬先生)監管文書、出納及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的保管,櫃員2~4人,經辦具體業務事項;學徒2人,協助櫃員打雜。

比如,祁縣複恒當設置人員的標準是“緊七慢八”。就是說7個人緊一點,8個人就比較寬鬆。所以夥友一般為7~8人,絕不超編。精幹的機構設置大大提高了商號辦事效率,減少了管理費用,同時又增強了雇員的責任心,充分調動了他們的積極性,從而為商號、票號的穩定、發展和繁榮提供了可靠的組織保證。

2製度管理上嚴格號規,令行禁止

晉商之所以長盛不衰數百年,一個十分重要的原因是製訂並切實實行了嚴密而完善的號規。晉商有諺稱:“國有國法,家有家規,鋪有鋪規。”號規無疑是商號的根本大法,其製訂得是否完善,是否切合實際,是否對發展有利,無疑與商號的命運息息相關。

大德通的號規上有這樣的話:“凡事之首要,箴規為先。始不箴規,後頭難齊。”作為統轄商號全局的法規,必須對商號的性質、人事、業務及福利待遇等重大事宜做出原則性的規範,使號內任何人都必須在號規的規定範圍內活動。如果能夠切實遵守明文規定可得到獎賞。如果觸犯,也應視其程度,作出相應的處罰。晉商號規極嚴,無論經理、夥計、學徒,均須遵守。從而使商號上下努力任事,團結一致,勤奮進取,充滿活力。

晉商在號規方麵創立了許多行之有效的管理製度,諸如經理負責製、學徒製、休假製、賬簿製、保密製等。晉商號規內容之全麵,條款之嚴密,實施之切實,是現代不少企業難以做到的。尤其是令行禁止,人人遵守,更值得現代企業管理借鑒。

經理負責製主要是實行量才錄用、規範管理的嚴格製度。用請掌櫃、寫合約、定人股來規範財東和掌櫃雙方的權益和行為。經理(大掌櫃)一經聘用,財東則委以全權,不幹預號事,靜候年終決算報告,真正做到了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經理則做到了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忠義來答報知遇之恩。經理在任期內業務突出有成績者,則加股(人身股)加薪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