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一位中國皇帝突然靈機一動,下令全國的銅錢都折半價,即現在兩文銅錢才抵得上以前一文銅錢的價值。絕大多數地區都聽從了這位威嚴的天子的旨意,不過也有部分地區沒有遵照這一荒唐的命令去做。而且,那些服從的地區,其服從方式更是皇帝老兒未曾料到的。按照這一法令,兌換一兩銀子,所付的銅錢數量應當是從前的兩倍。倘若有人並不知曉內情,那麼,在他遊曆帝國各處山川時,必會遇到一些令其感到大惑不解的事情。比如,在這邊的一處村落,可以用3600文銅錢兌換一兩銀子,而到了另一處相隔不到12裏地的村落,則需要1800文銅錢才能兌換一兩銀子。而假如他在兩處地方各自賣出1兩銀子,就會發現,兩處所得到的銅錢數是相等的。
在這個事例中,盡管一處村落執行了銅錢貶值的法令,可同時當地的物價也跟著上漲了兩倍。這樣一來,買賣活動一切照舊,法令並未發生任何作用;而另一處村落的人則更加經濟務實,不管上麵說什麼,隻管自己做什麼。
在國庫空虛、財政吃緊之時,另一位中國皇帝更是異想天開,下令鑄造鐵錢來代替銅錢。這當然招致朝廷上下一片反對之聲。不管是以何種比價兌換,這種鐵錢都不會被接受。倘若當作軍餉發放,拿到鐵錢的士兵馬上就會全部扔掉。鑄鐵當錢如同兒戲。倘若您想弄幾枚這樣的鐵幣留作紀念,建議您就到北京城外去轉上一轉,保管要多少有多少。這些鐵錢被棄於城外,沒準都快變成古董了。
在中國的某些地區,以鐵錢代替銅錢的政策造成了一種怪異的現象,在此值得提一提。這一現象充分證明了,事實上在中國,民眾的意願高於一切法律,它比皇帝老兒的任何狗屁旨意都更具決定效力;寬容忍耐的中國人,同時又不乏反抗精神。為了對抗這項命令,一些地區的百姓采用不足額的銅錢代替實際的100文鐵錢使用。我就曾經在一個集市上看到,人們把77文銅錢當一百文使用。實際上,很容易解釋這種看似奇異、令人感到迷惑不解的行為:當鐵錢發行時,這些地區堅決抵製。地方官員提出將鐵錢與銅錢按相同比例使用,即100文中,鐵錢與銅錢各50文。這項提議同樣遭到拒絕。
隨後,官員同百姓之間,就這一懸而未決的問題繼續進行交涉,最終雙方達成一致的意見。因為被迫使用鐵錢的市鎮不隻一個,因而解決的方案有很多種:一個市鎮同意將77文銅錢當100文鐵錢使用,另一個同意85文當100文,其他的又是另外的比價。種種實際數額與表麵上的一百文的差價,也從一個側麵反映出各地民眾反抗與屈從的不同程度。這一情況所產生的最直接的結果就是,會計工作變得極其繁瑣,極其複雜。比如,當我要按照77文銅錢當100文的比價兌換時,那麼,我必須將所要兌換的價格換算成規定的實際銅錢數與表麵上的100文的鐵錢的相應比價。因而,當一個人想買一百文鐵錢的大米時,他實際可能得到的隻是77文銅錢所購買的量。
據我所知,對中國通貨造成重大損失的最近的一次法令是,某位皇帝要求鑄造大型銅錢,並按照20比1的比例兌換,即20枚普通銅錢對1枚大型銅錢,以保證大錢進入流通領域。這一法令很快實行了。然而人們很快發現,1枚大錢的實際價值,最多隻相當於4枚普通銅錢。因而這種大型銅錢並沒有得到全國範圍的流通。在京城,隻按照其實際價值短時間流通過。
1枚銅錢的價值量很小,這在支付過程中造成了許多不便;盡管銀子比較值錢,可同樣不方便。在此種背景上,一些由私人錢莊或銀鋪(cash shops)發行的紙幣,開始在中國的各大城市及商業活動頻繁的小鎮流通。因為是不同地域的發行商,所以這些紙幣的使用大都有著鮮明的地方特色,通常都是沒有經過中央政府批準與認可的。依照持有者的意願,無論是銅錢還是銀兩,都能通過紙幣兌換。地方政府要求所有紙幣發行人,必須具有雄厚的財力,以確保紙幣的信用額度。一旦業主無力兌換而失去信用,那麼將同那些無力還債的破產者一樣看待,將受到嚴懲。基於這一點,所以很少發生紙幣失效的情況。在中國,有很多重達4斤一塊的銀錠,相當於70塊墨西哥銀元的價值量;而銅錢的使用也十分不便,僅以北京為例,1美元幾乎能夠換到700枚銅錢,而1枚銅錢的大小差不多有半張美元那麼大。通過以上事實,我們可以看到,發行紙幣勢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