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1 / 3)

第一章

早上六點三十分,太陽剛剛升起,日光破開霧氣照耀大地,陽光照在一排濃密的常青樹上反射成耀眼的白光。另一邊的樹影參差不齊,柔和地像鋪在地上一樣。

向晚床頭的鬧鍾就在這美好的清晨準時發出了雞叫。你沒有看錯,向晚的這款新鬧鍾是她的三姑媽送的,也許是三姑媽的無意搗亂,又或是鬧鍾店裏的人故意搞怪,總之這款青蘋果一樣的可愛鬧鍾發出的是雞叫。

向晚睡眼朦朧地把手伸向床頭櫃,出於本能地一推,世界安靜了。十秒鍾後,向晚翻身下床,從裝滿水的瓷罐裏掏出了鬧鍾,蹩了蹩嘴。這裏要說一下,原本向晚的床頭放的是一個有水的瓷罐,裏麵養了幾株富貴竹,自從新鬧鍾來了後,瓷罐下架了,富貴竹也沒有養了。但,瓷罐裏的水因為向晚的懶惰而沒有倒掉,所以……

向晚把鬧鍾放在陽台上,希望它向自己被洗衣機攪過卻依然能使用的直板手機學習,然後穿上衣服,迅速逃離行凶現場。

與此同時,安星正在洗浴間裏往自己的眼瞼上死命地貼雙眼皮貼,美麗的外表是她這輩子不變的追求。可她剛走出門,看見眼眶外黑眼圈可以垂到胸口的母親,心如同墜入冰窖,她的聲音裏滿是擔憂”:“媽,你昨晚又沒睡好啊?”安星媽愣了兩秒鍾,隨即開口:“小孩子別管這麼多,上你的課去。”安星無奈地咬了咬嘴唇。

收到向晚發來的短信後,她提上自己的書包趕緊走出家門,像逃離似的。安星爸在臥室不滿的地歎道:“孩子她媽,你最近是怎麼了。”安星媽冷冷地看了一眼安星爸:“你什麼意思。”安星爸不滿地把眼神轉向了另一邊。

---對不起,安星,安星她爸。

若要講向晚和安星的關係,那才是不盡長江滾滾流,就像每個美女身邊總會有一個和她形成鮮明對比的醜女的好朋友,醜女會把她襯得美若天仙,醜女會清晨在她家樓下聲嘶力竭地叫她下樓,會幫她擋很多****似的追求者,會為了她喜歡的鄰班男生孤身犯險地給他送情書一樣。向晚小時候不止一次幻想過自己是那位美女,可現實就是那麼殘酷,每天站在樓下河東獅吼的是向晚,每天被安星襯得一臉蠟黃的是向晚,每天聽安星討論帥哥的是向晚,每天冒著生命危險,在老師“不允許早戀”的教育下送情書並在之後和對方成為朋友的也是向晚。向晚也在這麼多年的打擊中一點一點變得堅強,變得刀槍不入,同時也變得更man。(……)

安星和向晚的相識其實非常普通,記得是小學二年級的時候,那時的安星還是一個很單純,很惹人憐愛的小蘿莉(安星:“難道我現在不是一個很單純很惹人憐愛的蘿莉嗎,作者你別跑,我們好好把這事說清楚。”)在一個風雨交加的黎明,(……)(向晚:“作者你夠了,那隻是個下了小雨的清晨而已。”)向晚和安星被老師換做了同桌,“同桌”這種詞眼幾乎是青春小說裏為男女主角愛恨情仇的發展提供平台,男女主角在成為同桌的期間總會互相傾慕,然後發生一段**悱惻驚心動魄的愛情。不過這次,主角換成了兩個二年級的小女生。之後的事情很簡單,安星和向晚迅速熱絡起來,成了很好很鐵的姐妹。

向晚停止胡思亂想,低頭看了眼手表,七點十分了。現在的清晨和夏天已經有了區別,破開晨霧的陽光也不像夏天的那樣明媚,空中有一點點濕漉漉的霧氣,很淡,就像在你麵前放了一塊很薄很輕的絲綢絹子,其實還是看得見很多東西的。昨天的人車喧鬧的氣味經過一個晚上已經被洗滌淨了,聞著覺得很幹淨,很舒服。向晚一抬頭,看見安星模仿著瓊瑤劇裏女主角的姿態張開雙臂做作地朝自己走來,她故作厭惡地避開了安星的擁抱。

走進教室,向晚聞著空氣中飄著的一股無名的緊張的味道,她覺得全身的細胞都要沸騰了:“初三的生活就是不同啊,連呼吸都有一股血腥味!”“姐姐,你能再矯情點嗎?”坐在向晚身後的簡恒滿臉鄙視。

要形容簡恒用三個詞:長相不馴,理科天才,文科白癡。所以簡恒最討厭誰在他麵前咬文嚼字。簡恒和向晚那是從初一就廝混在一起的,雖然他們的友情隻有兩年,但是他倆的親密程度和從小就廝混著長大的李炙與簡傲有得一拚。

但簡恒並不是一個好孩子,在學校偶爾也打打架鬥鬥毆,文科差得一塌糊塗。特別是在同班的好哥哥簡傲的襯托下更顯得讓家長頭疼。簡恒對這事兒也有自知之明:“我媽很討厭我,因為在她眼中我隻是生我哥這樣的好孩子附帶的一個累贅,沒關係,我也討厭她。”當他在夕陽裏帶著悲愴的微笑講這件事時,逆著光站的簡恒臉上的神色隱沒在陰影裏。向晚覺得這比讓她看清簡恒的表情更讓人難受,她可以想象簡恒臉上破罐子破摔的樣子,讓她心裏像撒了一把岩石粉末,又澀又苦。簡恒是個需要人疼愛的孩子,他應該是被嗬護起來的天才而不是被嫌棄的壞孩子。

和簡傲玩得好的李炙,為人自戀,興趣愛好:戲果。而且李炙是醜的美的,老的少的通吃,誰讓他長著一張桃花泛濫的臉呢。

記得初二上學期的時候,數學老師讓他們去改卷子,當時辦公室裏除了他們就剩一個不知道是哪個老師帶來的小蘿莉。李炙以一副溫柔大哥哥的形象走過去:“小妹妹你幾歲了,在讀幾年級啊?”“我今年八歲了,在讀二年級。”小蘿莉用水汪汪的眼睛望著李炙,“大哥哥,這道題怎麼做?”眾目睽睽之下,李炙的臉像通了電的電阻絲一樣,迅速升溫,發熱,紅得像隻番茄。

在向晚的心中李炙雖然表麵吊兒郎當但對待他想做的事卻是極度認真。比如八年級下學期快期末考試那段時間,李炙突發奇想要提高自己的作文,向晚看見的是李炙每兩天就給老師看一篇作文,寫不好會重新改,直到分數到自己滿意為止,在那個時候連向晚這樣的語文尖子都討厭寫作文,所以向晚深深地欽佩著八年級下學期的他。除此之外向晚還覺得李炙很聰明,不是指學習上,而是做人上。李炙懂得如何處理人與人之間的矛盾和關係,他的朋友圈總是相處得很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