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靠勤勞創造。戰後日本經過勤勞創造,經濟飛速發展,但是在十幾年前“泡沫化”了。我印象中那時日本報紙上出現最多的詞,一是“泡沫經濟”,二是“圓高”(日元升值),這兩個詞都指向了脆弱,特別是後者。所以被山姆大叔的胳膊夾得痛苦不堪的日本政治家痛心疾首歎息日本是“經濟一流,政治末流”。“末流政治”之下的“經濟一流”的命運隻能成為被吃的冤大頭。聯合國經費問題就是很好的證明。戰爭是政治的延續,於是我們很能明白,為什麼這些年,日本的戰爭言論又多了起來。
日本人對中國的情感是很複雜的,一方麵對廣袤的土地豔羨不已,那“おじいちゃん”的“中國真大啊”,也難說不包含著這種羨慕。但另一方麵,他們又為這麼廣大的土地掌握在中國人手裏而不滿。自己吃不飽,卻看著你把肥肉閑在嘴邊。憑什麼你擁有這麼多,我擁有這麼少?何況日本人極有危機意識呢。去日本看看那一片片填海造地,你就能深切體會到日本人對土地的渴望。據說當年最初被鼓動來侵略中國的士兵,都是來自沒有土地、站不住腳的農家子弟,打到的土地就是你們的,是當時的戰爭動員口號。最先到中國移民的“開拓民”,也是貧困地區的農民。我們因此就明白那場戰爭的性質,我們也明白了,東京審判,在日本人心目中是審判了什麼。
我們說,東京審判審判了日本侵略戰爭之“罪”,但是在被審者看來這隻是作為審判的理由的。凡是審判,都要有個義正詞嚴的理由的。從1946年5月開庭到1948年11月終結,曆時近兩年零七個月,開庭818次,法庭紀錄4.8萬餘頁,出庭作證的證人達419人,出示文件證據4000多件,判決書長達1213頁——這個堪稱人類曆史上規模最大的一次國際審判,在被審者心中,審判者和被審判者是錯位的。隻有一點不錯位——勝利者對失敗者的審判,被審判者無可奈何地這麼承認。但在被審判者的心目中,失敗的不是法西斯主義,不是非人道,而是開拓權的喪失,發展權的被剝奪。他們說,西方殖民主義者也犯過侵略之罪,相反日本人還是把被侵略者的亞洲從侵略者手下解放出來。我們當然知道這是借口,但也未嚐不是事實。說日本人沒有“罪”意識,西方人有,那麼西方人真有嗎?知罪嗎?即使知罪,能夠允許知罪者犯罪、贖罪,又再犯罪嗎?直到今天還是如此。
對這問題,我們是否有很有力的回應?這問題一直被遮蔽,於是才有了今天的現實。如果小泉告訴他的國民,參拜靖國神社是為了戰爭,他們不會答應,但是如果他說是為了張揚民族精神,幾乎所有日本人沒有理由不擁戴他。不要說日本人,即使西方人、韓國人,哪個會擁護不彰顯民族精神的政府呢?
當然我們也知道,這隻是抽掉了問題的實質。但更實質的問題是什麼呢?日本沒有發展空間。如果問日本人,你們還要戰爭嗎?他們會說:不要。但是你要問他們,你們要生存要發展嗎?他們絕對說要。哪個會說自己不要生存發展呢?生存權高於一切,發展就是硬道理,我們已經很理解。何況誰會說我發展到頭、欲望滿足了呢?
當然發展不是侵占和掠奪。但是能定個界限嗎?怎樣的發展才不算是侵占和掠奪呢?當然我們可以大聲說,有個人類共同的道德準則。但是拿道德說事,眾所周知,道德不是法律。所謂法律,也隻是一種規範,在日本人那裏,他們將之說成是戰勝者對戰敗者“隨心所欲製造出來的”。所謂對罪行的詆毀,並不是關鍵所在。“南京大屠殺”、“強擄勞工”、“慰安婦”、“細菌戰”、“人體實驗”,即使不可詆毀,但是你可以審判他,卻不能審判他的心;你可以把他一時打倒,他照樣會翻案回潮。因為有一些非常根本的難以回避的東西。
當一個人處境正常時,這些東西可能會隱藏起來,而當危機之時,它們就會逼顯出來。這是我們人類的本質。所以我也讚成“東京審判是不徹底的”說法,不徹底不僅在於沒有徹底追究某些罪犯的責任,更重要的是沒有深入追問我們人類的根本困境。我們可以審判對方所有罪行,可以戳穿對方所有抵賴,但是也沒有解決的辦法。隻能祈求良知,隻能說,打到現在,不要再打啦,STOP!罪惡到我為止。但所謂“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至今似乎沒幾個能做到,隻是寫在書裏、掛在嘴上的一句聖言。倒是另一句話,估計還更有效力些:“你們中誰沒有罪,就可以拿石頭砸她。”
警惕吧,人們!阿門!